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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美人如玉

    熟络了之后,一个夏日炎炎的有些闷热夜里,在老鱼头开的小杂货辅子里,女人的老公在闲聊中,向阿痴和众人讲述了关于他们俩的爱情故事,话语间,这个又瘦又高的男人还略微有些腼腆。

    原来,在他们还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家乡时,两家人世世代代就是邻居,女人家住山上,男人家住山下。他和她从小就认识,算是青梅竹马,在很小的时候,男人就经常背着女人上山下山,陪她玩,保护着她。

    但是,由于山里实在是太穷太穷了,所以在他们都只念了不到六年书,便早早地辍学了,此后,男人种田卖柴,女人在家纺纱织布。

    男人说,当“年轻人呆在一穷二白的山沟沟是没有任何出息的”这句箴言,成为他们村里所有人的共识时,在婚礼的三个月后,在自己的舅舅的带领下,他牵着他的手,走出了。在双方父母和亲友们的祝福声中,17岁的他娶了17岁的她。

    三个月后,男人牵着女人的手,在自己舅舅的带领下,走出了封闭落后的小山村,虽然到了江南省,男人依然只能让女人住破房子,但是女人也没有任何怨言。

    据男人说,老家和他们的长途电话很少,电话费死贵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放心,女人的父母很放心地将自已的女儿交给了男人,因为他们知道,男人不会让老俩口失望。

    在阿痴的印象中,女人的话并不多,笑起来也很是腼腆,很喜欢穿她那件白色羊绒毛衫,冬天在制锁厂不是很忙的时候,女人还很喜欢搬出一只小凳子,坐在小破屋的门前,抱着并且抚摸着她那里黄白相间,肥肥的喵星人,静静地看着从阿痴的大木箱里拿来的书。

    美极了,

    她美极了。

    后来,男人和阿痴说想要在旁边搭一个厨房,方便女人做饭,并且要向阿痴要些建污水池时,多余的琉璃瓦和红砖,阿痴见那些砖头一直堆在那里,都长出很多青苔了,也没人来动,于是点点头就答应了。

    制锁厂规模比丰顺皮革厂还少,大约不到50人,但是来帮男人和女人造新厨房间的,却一下子稀稀拉拉地来了二三十人,有男有女,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并且还讲着不同地方的方言。

    不到两天的时间,女人梦想中的厨房和灶台便做好的,后来,女人说想换个大点的地方洗漱,男人就又想办法买通了制锁厂的司机,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扇木门来按上。

    从此之后,从离阿痴十几米远的小破屋里,在平平淡淡的夜里,便时常能够传出年轻女人们爽朗笑声,以及那一阵接着一阵,很是好闻的香气。

    当然,此后,有了新厨房的女人,每次来阿痴这里拿书的时候,都会端来一碗香喷喷的菜蔬,为了照顾阿痴的口味,这些菜都是单独做的,而且都是特意不放辣子的。

    “谢谢。”阿痴对女人说道。

    “嗯。”女人也总是很礼貌地应一声,接着轻轻地把白瓷碗放在阿痴的小电饭锅旁边,然后转过身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小破屋中,开开心心地陪着自己的男人吃饭。

    这对邻居,一直陪着阿痴度过了三年孤独的时光,三年之中,他们既相处地十分和睦,也很十分地注意分寸与尺度。

    三年之后,经老乡介绍,男人带着女人去了林州北面另一家更大,并且薪水高很多的工厂,在他们走后,小破屋也就一直这么空了下来,再也没人住了,制锁厂里的其他人,也不会翻出围墙来玩了。

    什么都没了,

    对孤独的阿痴来说,又一无所有了。

    在男人和女人离开后的最初日子里,阿痴还会在夜里偷偷地跑到小破屋门口,然后一人静静地坐下来,这一坐就便是好半天,他还会跑到女人的厨房间里,去掀开那注定空空如也的灶台。

    后来的后来,阿痴,便又习惯了,习惯后了,也就这样了,他还能怎么样呢?还是依样地在自己的眼泪流干之后,继续微笑地面对自己将下来的新生活。

    虽然,在那些日子里,王老板来看过一次阿痴,不过,当他走到小破屋门口时,见到不远处的阿痴坐在竹椅上聚精会神地看书。他也便很满意地笑了笑,然后反邦着双手走开了,当阿痴再次不经意地抬起头来时,王老板已经走得很远很远了。

    当小破屋中的灯不再亮起时,阿痴选择了忘记,不过,当整整十年后,当阿痴真的将这个女人差不多就忘得一干二净时,却在天堂集团公司里,遇到了另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女人,她就是“玉”小姐。

    “你若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所以,尽管恍如隔世,阿痴还会经常说一句话:“她是个好女人,一个很好的女人。”

    然而,阿痴却并不是一个道德完人,他觉得这辈子最对不住的还是小迷,由于初见邂逅时,她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所以以至后来在很多时候,有太多失礼和不敬的地方。

    说实话,

    阿痴是想娶小迷的,但是由于小迷始终不回阿痴的短信,也不肯接他的电话,至使,阿痴爱这个女人就像一个贼一般,很累很累。

    天堂集团公司,原本也不叫什么天堂集团公司,只是因为小迷在,所以,阿痴便一直傻傻地坚持把这个血汗工厂当成了天堂。

    阿痴在天堂集团这么庞大的公司里,没有人脉关系,也没有高文凭的他,就更轮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只是被“隼主管”按排在门卫上,这个工作,要上深夜班的,所谓的深夜班就是,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乱风下雨,到了半夜十二点,都得被人准时准点地叫醒。

    然后,就是长达七个多小时的等天亮的漫漫值班时光,第二天回家,还要拖着半梦半醒的脑子赶自己的长篇小说。

    尽管累到时常眼睛都睁不开,但是,每次见到老爹时,阿痴都觉得十分地对不住他老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