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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最终篇:血洗机场(五)

    刚才他使的招数士兵们最熟悉不过了,正是军队常用的擒拿招数。擒拿,龙国古老的拳术之一,其特点是不需要用兵器,只采用各种徒手格斗的手法,利用人体关节、xue道和要害部位的弱点,使对方身体局部产生剧痛从而束手就擒。

    一名会擒拿术的流浪汉到底什么来头?他所使用的擒拿技巧极有难度和实用性,都是军队里士兵们很难学得会的一种,就算学会也很少可以用在实战之中。

    许多人以为擒拿术是现代格斗拳术,其实不然。擒拿其实只是龙国少林武术里的一个小分支,因为少林武术中很早就有一种叫“缠丝擒拿手”的功夫。有七十二路擒拿手和三十二路小擒拿等等。所以少林武术产生时就有了擒拿手。

    龙国功夫如同这个国家一样,充满了古老悠远的历史,它的强大,它的美丽动人的神话,还有几千年的文化历史……

    龙国功夫博大精深,早在几百年前就曾有许许多多的专门学习武技的武林门派,那个时候的时代是一个刀光剑影,风起云涌,金戈铁马的江湖。快意恩仇的江湖儿女们各个都是飞檐走壁的武林好手,古老武技出神入化,出招便是飞沙走石,气吞山河,日贯长虹!

    可惜如今已是一个热兵器的时代,一个人的功夫再高强也敌不过普通人手里的一颗子弹。因此,曾经称霸世界的龙国功夫渐渐衰退,直到如今,能懂得真正的龙国武技的人少之又少,实力强横的更是屈指可数。

    任炎制服住抱住他的那名士兵以后,其余士兵们立马动了起来,不过没有谁傻到冲过来和他打,而是十几把冲锋枪齐刷刷对准任炎。似乎只要他有一点动静,士兵们就毫不犹豫地开枪。

    其实他们已经对任炎的身份完全不感兴趣,原因很简单,他们在这里封锁要抓捕的人根本就不是眼前这个络腮胡流浪汉,之所以找他麻烦也是想找找乐子。

    不过从刚才这个络腮胡流浪汉显露出来的身手,士兵们多半猜出这个流浪汉过去很有可能是一名退伍军人,而且还是那种铁铮铮上过战场的铁血军人,不然是不会拥有这么大的杀气的。

    两名士兵被他瞬间制服,这种事情对士兵们来说是简直打脸,可这也没办法。大庭广众之下继续为难他的话,上级虽然不会给处分,可是如果让上级知道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故意惹是生非,那绝对没好日子过的。

    所以当场被打脸士兵们也只能咬着牙将那团怒气吞回肚子里去。

    回想起刚才那络腮胡流浪汉的招数,士兵们不由突然想到了一个词。

    龙国武技。

    如果让任炎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肯定会嗤之以鼻。因为任炎从来就没有接触过龙国的功夫。

    擒拿手的招数套路全部来源于佣兵之王血影的记忆,血色赫子吞噬了血影以后,血影所有的战斗手段和技巧就全部被自己给吸收。包括擒拿手和醉月步这些招数身法。

    刚才的任炎根本没想过那么多,在那两名士兵出手的时候脑子里他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是反击,第二是必须不能暴露身份。之后,身体就不假思索地自主使出擒拿手招数制服住那两名士兵。

    一个会擒拿手的流浪汉总不可能让他们联想到是上帝之手吧?

    这时,任炎抬头一双猩红的眼眸不知何时变回了黑白分明的眼睛,他看向士兵群外的摩根。摩根也同样淡视着任炎,刚才任炎使出的擒拿术既没有让他惊讶也没有好奇,毫无表情的脸让人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士兵群里其中一名士兵见任炎看向摩根,顿时不由冒出骇诧的表情,不由心想这个家伙还想打算攻击摩根将军?于是他想也没想地低喝道:“最好别动,不然我们开枪了!”

    任炎冷眼瞥视一眼那名士兵,淡声道:“长官,刚才还手只是出于自卫,我好像没做什么违法的事吧?而且我乘坐的飞机马上要起航了,能让我走么?”

    那名士兵显然有些心慌,“这……”决定不了的他无奈扭头看向摩根。可谁知道接下来摩根简单说出的一句话却险些让候机室的所有人炸开锅来。

    他冷淡地说道:“开枪www.shukeba.com。”

    开枪!

    开枪?

    士兵们瞪大眼睛不相信地掏着耳朵,这一刻他们不约而同都产生一种错觉,那就是认为自己听错了。

    听到这句话周围乘客们都纷纷流露出震惊的表情和眼神,这是要当场枪毙杀人吗?说开枪的中年人到底什么来头,大庭广众下当众杀人真的不怕被抓?

    任炎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阴沉,他不明白摩根为什么一直咬着自己不放,难道他真认出自己的身份了?可也不对,如果真认出来的话绝对不是像现在这般平静。

    “这……”士兵们有些难为情,难道将军真要履行刚才他说的话吗?拥有随时杀人而不受罚的权利?

    摩根上将深蓝色眼眸里透出一股竟不输于任炎的杀机,冷眼扫过那些士兵,极有上位者气势的命令语气冷声道:“我说开枪。”

    士兵们听到他的语气变了,顿时毫不犹豫地同时道:“是!将军!”

    他们非常了解摩根上将的脾气,平日里好像对什么都漠不关心,总是摆着没有表情的脸,可一旦脸上露出一丝丝点情绪,那绝对是晴天霹雳。

    “咔擦!”一声,其中一名士兵默默举枪拉开保险,接着对准他面前的任炎,手指微微弯曲勾在扳机处,只要手指稍稍一用力,子弹就会贯穿那络腮胡流浪汉的身体。

    他没有第一时间开枪,紧皱的眉头似乎在说明他有些纠结,手指勾在扳机那里半天没有动弹。老实说在战场上他都没这么犹豫过,只要是见到敌军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射杀,因为如果你犹豫了,那么敌军的子弹就一定会抢先贯穿你的脑袋。

    可偏偏这时候的他犹豫了,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第一次当着许许多多的普通市民面前射杀一个流浪汉?又或者是因为这名流浪汉刚才表现的实力,他绝对能在自己开枪前抢先杀掉自己?

    士兵脑海里不由浮现出这个念头,最后他不由露出一个冷笑,暗骂自己想得太多。这怎么可能?现在可是十几个弟兄拿着枪对准那个络腮胡流浪汉,只要他一有动作,绝对能一瞬间把他的身体打成马蜂窝,他能威胁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