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被尘世磨圆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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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雪停了。 漂泊了尽一个星期的大雪,总是会掩埋住它带给这个世界的一些灾难。 所以,假如你看到了没过膝盖的大雪时,你也会缺少了那份年轻时节的冲动。扑上前去拥抱它们,而不用担心被有可能垫在雪下的大石头呕出一口老血。 什么?你没这种感觉?那恭喜你,你还年轻得很呢。 张兴华却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他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被老人们的教诲吸走自己的青春,从而变成一张老皮。 这没什么不好的。但他却知道,若尘的口味,一定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这次的事,到头来,又向若尘靠了过去。 并且,还是送功劳的事情呢。 但叨念着旧情去送功劳,王林涛就是不想让永新有安生日子过呀。 “呵呵,就让我们来看看结果吧。” “--张若尘--” “张兴华,你什么事?” “呵呵。若尘,我想好了。 我认输了。” “你究竟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和父亲要把彩虹厂送人了......” “送人?你能把话说清楚吗?” “呵呵,一言难尽呀。 当初,我为了这个厂子抛弃了你。 谁曾想事到如今,我却又被赵雯逼到不得不拆分这个企业的地步。” “......” “呵呵,我和父亲决定将彩虹厂拆分股权后,将二十的份额转赠给永新的现任法人。” “李三宝?” “对,没错。这样子,赵雯便再也没有借口对付我们了吧。” “......” “你觉得,怎么样?” “你是认真的?” “没错,你等会儿,我给你传份协议过去,你先看看,然后再打电话给我吧。” “......” 电话挂了。 尽管这只是一个饵,但真当自己拿起这个饵钓鲨时,心中终归是不舍的。 “呵呵。” 张兴华苦笑。从自己身上割下一个饵,真是太疼了。 ...... 如果有人不舍得,那就有人等着赚了。 永新便是后者,而且这得来的,还并非是他们刻意追求的。 这使他们很快乐。因为若尘很快乐。 张兴华退了一大步,可算是退到她的心坎里面去了。 她再不担心事情玩的太大,使结果演变成为自己不愿见到的样子。 而且这一份股权,对李仲和赵雯前期的努力也有了一个交待。 最后,她再也不用去出那趟鬼差事了。 这简直是三全其美呀! 手间拿着协议的若尘如今的心情,只想为张兴华道一声谢谢。这种牺牲小我,成全大家的精神,自从雷锋同志牺牲后,已经越来越少了...... 物以稀为贵嘛,精神也一样。 所以,她给张兴华发去了短信,内容只有“谢谢”。 这至少可以让苦笑的张兴华,笑的更苦一点...... 但这已经不属于她要考虑的事情了。她如今要做的,是放缓心情,保持平静。至少...... 在告诉李仲的时候,自己不要太高兴了。 “呵呵。” 对了,还有赵雯。她是唯一有可能出现的拦路虎了。 “--销售经理办公室--” “赵雯?” “说。” “张兴华给我发来一份协议草案,内容是拆分彩虹厂二十的股权,转赠给我们集团法人。 我想,你可能对这个消息会感兴趣。” “没错。” 这两个字几乎是瞬间便从赵雯的嘴里蹦出来了,期间还夹裹着一份惊讶。 这不惊讶吗?赵雯所听到的玩笑话,如今变成现实了。 张兴华他真敢呀! “那我传给你,我现在去李总那里汇报。 一会儿他可能会叫你上去,问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好。” “恩,我先忙了。” “恩。” 不需要再问了,赵雯一个“好”字答得这么干脆,她的意见已经板上钉钉了。 一个企业,最缺爱的部门就是销售部了。 对外,他们需要去追求别人,这使它们永远都是示爱的一方; 对内,一年中或许有四次获得公司赞赏的机会,但过后那份更加严肃的销售目标,令任何人都又惊又怕。 如今有另一家企业因为赵雯的逼迫,竟然割下了自己的rou来,向永新示爱,那销售部的意见根本就跑不出“同意”之外的这道圈子里去。 若尘怎能不知道呢,她改革了永新,却唯独碰不了销售部。李三宝那份不忍只钟情于销售部,这让它看起来独树一帜。 而且在她的眼里无限放大,最终无奈的懂了。 如今赵雯答应了,那整个集团再没有可能出现施展阻力的部门了。 所以。李仲,终归是赢了。只是赢得的胜利的方式,稍稍改变了一些而已。 若尘放下心思,将协议传了一份给赵雯。这才迈着看似规整的步子,实则已增了些跨度的往总经理办公室走去。 ...... 赵雯的工作效率是极快的。而未来与谁合作,一起搞垮彩虹厂。李仲身为一个老总,便具有极重的话语权。 这不,如今李仲的桌子上,摆放着好几家企业资料供他选择。不管是表面上的形象,还是内在的部分高管性格。里面甚至还有几份曾经产生过纠纷的合同,极为详尽。 任哪一个老总来看这份资料,也挑不出一丝毛病了。 而李仲看的非常认真,这些资料,他都务必要求自己了熟于心。在即将达成自己心目中的成功之前,他希望自己不只是参与在其中,而是要决定在其中。 他甚至点起了烟。 未燃尽的香烟夹在烟灰缸的边隙处,缕缕青烟旁正身坐着一位少年,专心致志读书的样子使这间办公室中平添了几分宁静。 但是,很可惜...... “--咚-咚-咚--” “李仲。” “嗯?” 李仲仍在专心查看资料,却伸手快速掐熄了烟蒂。这意味着他至少知道是谁来了。 对女人来说,谈恋爱时遇到满嘴烟油的味道,这的确令人很苦恼。但是对男人来说嘛,嚼巴嚼巴把它咽了也不算什么大事。 所以,女人讨厌男人抽烟,的确是可以分出场合的。 当然,你要是找了一个“医生”做老婆的话,甭管是心里还是生理上的,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 不过若尘的确没计较。 “李仲,做什么呢?” “哦,赵雯给了些合作公司的资料,我先看一看。
心里有了主意,也好给你出差选个合适的对象嘛。” 说罢,李仲抽空对若尘笑了笑。 若尘不以为意,撇了撇嘴。 “呵呵,我来找你,就是为说这件事呢。” “哦?” 李仲上了心思,放下了手中的资料,站了起来。他陪若尘坐到一侧的客椅上,这才打量了一番如今的若尘。 若尘一副卖官司的样子,而且还有些得意。 看起来,是好事喽。 “呵呵,说吧。” “哈哈,张兴华送了我们一份大礼,你猜猜看?” “张兴华?那个只给我添麻烦的家伙,还能送给我们一份大礼? 怎么算都是有阴谋的动机你算没算进去呀?” “......” 若尘郁闷,理由还没说出口,就被李仲以点盖面了。看来这事没法认真说了。 “别打岔好不好。” “呵呵,好,那你快说吧。” “张兴华拆分了公司,送了二十的股权给你爸。” “......” “怎么样?你有什么感觉?” ...... --我有什么感觉? 我的感觉就是,我所在乎的目的即将要逍遥法外了。-- 没错,自从赵雯与李仲上次午餐时,谈起若尘的心病,又引发了李仲对张兴华的嫉恨之后,李仲的目标从来只有一个: 将张兴华,拉下神坛!!! 事实上,李仲是一个从小就没有“放弃”这个概念的男人。 他的前女友跟自己的好哥们私奔了以后,他不得不为自己无法接受现实而选择了放弃。那时的他太年轻,接受不了一个和别人滚床单的恋人,这很正常。 但不正常的地方就在于,过后,他写了“红莲”。 那“红莲”对李仲来说是什么? 事到如今,就让我们解释的通俗一点吧。 它讲的是:他的前女友死了,又活了。 自然而然,她的身子变干净了...... 之后,又是两个男人。 她再次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她还是觉得选谁都是一样的。 然后,她又选错了。 这次,他不允许她再犯错。所以...... 他杀了他全家。 目的便是为了抢回纯洁的爱。 所以,红莲,是血腥中的那一抹纯洁。 但有人被他这份掩饰在艺术之下的不甘所打动了。 莺莺燕燕如此之多,那个女主角为什么又会是她? 答案就在这里。李仲早就知道了她与自己的故事,所以推波助澜,选了她。 但是,她终究只是一个扮演自己前女友的演员,两者之间的价值又差的了多远? 所以,他要找更好的,以此来证明自己是对的。 而自始自终,我们都才发现,他这辈子从来没犯过一个大错,哪怕是宅在家中的时候。 因为,这是李仲所拥有的坚持。他的心理早已不同于同龄人。 还记得我们曾经说过的吗? --李家书香门第算不上,但能教出一个好儿子。 他稚嫩的翅膀未经风雨,但心,早已被尘世磨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