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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超人和朋友

    任何人都会有过‘成为超人’的梦想!

    那些电影、电视里,出现的‘超人’、‘蝙蝠侠’、‘蜘蛛侠’、‘吸血鬼’,‘武道家’、‘赛亚战士’,东方的‘修真者’、‘蜀山仙人’、‘各路大侠’,等等,林林总总的人物、职业,其实都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的身体和能力远远超过了普通人,在大众眼里都可以算作是‘超人’。

    一般人在刚接触到这些的时候,都会希望长大以后能够成为‘超人’,但随着年龄增大,见识增多,自然也会清楚,这些几乎都是人们想象出来的,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或许也有那么一丝可能性存在但普通人肯定是接触不到的,所以‘成为超人’就只能是儿时的梦想了,因为那是怎么努力也做不到的。

    但现在‘成为超人’机会就摆在万胜眼前!

    虽然只是分享手下球员提升的能力,但时间长了,他的身体素质一定会超过普通人,当然,他无法拥有什么‘通天彻地’的能力,可单单比普通人力气大、身体强壮、反应速度快,这就可以算做是‘超人’了。

    眼看着这个技能的介绍,万胜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受。

    他的心情非常复杂,有欣喜、激动、期待、担心、害怕等等,诸多情绪都环绕在心头,这绝对要比拿到个什么冠军,更让他感到兴奋和激动。

    万胜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会这个技能。

    他强压下激动,继续研究着升级后的新功能,同时也注意到了系统界面里多出的提示--

    “你升到了11级,你还有升级奖励未领取--你可以一项‘进攻’或‘防守’类技能,也可以选择获得5个技能点数。”

    万胜仔细扫了一眼学习‘能力共享’的需求,刚好是5个技能点球,于是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获得5个技能点数。然后直接选择学习‘能力共享’。

    万胜升级11级的收获就是这个技能了。

    “能力共享:训练类辅助高阶技能。当有球员提交完成个人任务,个人属性得到提升时,你会分享到所提升能力的10%效果。”

    这个技能除了提升万胜自己的身体素质外,对整个球队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万胜一点都不后悔,他选择学习技能的时候,一点犹豫都没有。

    任何人都有私心的,万胜也一样。

    当一个‘变得更强壮、健康’的机会摆在面前,他不会去想自己是不是要选择一个其他的技能来提升自己手下球员或球队的能力,而且在选择之后。他一点也不后悔,甚至已经开始期待了。

    “以后,自己会变得多超人呢?”只可惜技能才刚刚学习,一点积攒都没有,身体自然不会有什么变化。

    万胜重新平静下来,开始清点自己的收获。

    在拿到联赛冠军后,虽然对德比郡俱乐部来说,赛季还没有结束,他们还有一场重要的欧洲联盟杯决赛没打。可万胜已经完成了系统所有任务,那一场比赛纯粹就只能当做是追求荣誉了。

    取胜、失败,都不会影响到系统。

    现在完成两个大型赛季任务,并升级11级。最主要的收获就是两个技能,‘荣光’和‘能力共享’,两个技能一个是增加精神能力,另一个则可以期待自己今后身体越来越好。对此万胜还是相当满意的。

    其他的收获还包括开放了技能树,让自己对足球训练大师系统更进一步了解,再有就是多出的2000左右经验值。

    2000点经验值在以前感觉还是非常多的。可现在连升半级都不够,万胜也只能先积攒下来,到一定数量后,再考虑是先建造一个四级的球员工会,还是去攒经验升级。

    但总归对系统的研究可以告一段落了。

    当万胜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他打电话给迪亚马雷斯,得知绕城展示冠军奖杯的活动还在继续,差不多要等下午六点,活动才会结束。

    到时候大巴车开回俱乐部,全队就可以直接解散,然后放假一天,后天集合重新训练。

    这就是近两天的安排。

    万胜倒是不用做什么,他甚至连绕城展示冠军奖杯都不用参加,只是在俱乐部举行的‘球迷见面会’以及夺冠的‘新闻发布会’上出现,作为主教练去讲上几句,接受一些记者的采访,就完全可以了。

    现在万胜正漫步在俱乐部前的小广场上。

    此时他不用考虑比赛,不用考虑球队,只是闲暇的走着,这种感觉很舒畅。他一直在忙碌中,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轻松了。

    广场旁的路上,一大群球迷正在整齐的欢呼。

    他们穿着德比郡主队球衣,整齐的喊着德比郡的名字,不少人脸上还画着德比郡的队旗,看打扮就知道是纯粹的德比郡球迷。

    此时他们正一起为冠军欢呼。

    “冠军!冠军!冠军!”

    “我们是冠军!”

    “我们是德比郡,德比郡是英超联赛冠军!”

    有一个领队站在队伍前面,在指挥着其他人一起喊出声,光是这几句简单的话,他们还喊出了音调,远远的听起来像是在唱歌一样,看他们脸上那种喜悦和激动,以及声音里带着的热烈,对周围人很有感染力,很多人也都跟着喊上几嗓子。

    万胜朝街边走过去,他带着帽子和墨镜,倒是不怕球迷一眼认出来。

    看着这些人的庆祝,万胜也感到很高兴。

    他的高兴和球迷不同。

    球迷高兴是因为他们喜欢的球队获得了联赛冠军,或者说他们喜欢的球队,打出了令他们感到无比兴奋的成绩;万胜的高兴则是因为看到球迷高兴这似乎有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伟大,可实际上,这只是一种成就感,球迷的高兴是他带来的,他看到了自己的成功。所以感到很开心。

    不止是这一队球迷,整个德比郡地区的所有球迷,都在为球队能拿到联赛冠军而喜悦,这全都是万胜带来的。

    这给予他很强烈的成就感。

    万胜跟着队伍走了一会儿,他和周围人一起喊叫,一起兴奋的庆祝、狂欢,他融入其中也体会了一把球迷的激情。

    但很可惜,没多久就有球迷认出了他。

    顿时队伍乱了起来,很多人跑过来,把他挤在中间。不断的要着签名合影,万胜想离开都不容易。

    结果他不得不一个个满足球迷的需求,也不知道写了多少自己的名字,和多少人一起合影后,他才找空隙跑了出去。

    万胜的外套都被扯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狼狈相,他就只能苦笑了,在刚来大德比郡镇的时候,即便是成为了俱乐部主教练后,他也觉得这里的球迷十分友好。可随着带队成绩越来越好,球迷也变得越来越不‘友好’了,可以说,他现在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圈子。真正成为了明星。

    尤其在这个夺冠的时刻,走在街上只要被人认出来,就少不了一些麻烦。

    在庆祝冠军的时刻,德比郡大大小小的酒吧里才是最热闹的。

    只要是个酒吧。就会非常拥挤,就会充满了欢声笑语,甚至有不少‘酒疯子’趁着人多高声唱起了歌。那样子实在让人喷笑不已。

    这种情况下,酒吧的生意自然比平时好的多。

    达莉的小酒馆也一样,从昨天下午开始,酒馆只要开门,里面就是人满为患,达莉和贝丝一直忙个不停,也很难应付这么多的客人。

    好在来小酒馆的都是老顾客,很多人都自己去取酒,也让达莉两人轻松了不少。

    今天酒馆有个特别节目。

    有个嗓门大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大堆今天的报纸,找到其中关于德比郡夺冠报道,并高声的读给大家听。

    酒馆里的人都在认真听着。

    对德比郡球迷来说,这些大媒体对球队夺冠的报道,对球队的赞扬,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即便是重复的报道,他们也是百听不厌。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带走冠军奖杯!”

    中间的大胡子用力挥着手读出了标题,“这是!这是万胜说的!哈哈!够霸气!”

    他才刚评论了两句,立刻就有人催促道,“别废话,继续读啊!”

    看自己像是惹了众怒,大胡子立刻继续读出内容,“这是一场普通的联赛,但却直接关系到本赛季英超联赛冠军争夺,如果德比郡战胜了曼联,他们就能够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带走冠军奖杯!”

    “就像是德比郡主帅万胜说的那样,他们来老特拉福德球场的目的也正是带走冠军奖杯!最终,3:0证明了一切!他们做到了!”

    “他们成为了2004-2005赛季,英超联赛的冠军!德比郡时隔整整三十年再次拿到了这个荣誉!”

    “在赛前,当听到那个年轻中国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很多媒体都对此不屑一顾,他们不相信德比郡能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取胜,尤其曼联还对比赛有很多准备。但最终在比赛结束后,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了,因为结果已经证明了所有东西!”

    “赛后新闻发布会,万胜姗姗来迟,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我是来拿走冠军奖杯的!”

    “”

    等大胡子读完报道,酒馆里顿时变得沸腾。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我们就要是拿走奖杯!我们拿到了!哈哈!”

    “万胜就是行!”

    “”

    就在大家都举起酒杯,准备为这则报道干杯的时候,一个带着帽子和墨镜,穿着严谨的身影走了进来。

    不少人都是一愣。

    对酒馆里很多老顾客来说,这幅打扮简直再熟悉不过,这不正是他们正说着的万胜吗?

    于是立刻有人端着酒杯示意,“干的漂亮,万胜!”

    那个身影摘下了墨镜放在桌上,这才转过头,很多听到说话的人看过去,发现果然就是万胜。

    万胜并没在意,这里不同于街上,大部分人都很熟悉,他们可不会拥挤过来要签名合影,所以他笑的很轻松,并断气酒杯示意回去,“谢谢,老约尔!”说完,抿了一口酒杯上的泡沫。

    这时其他人也朝万胜打起了招呼。

    “万胜,昨天干的真棒!这个赛季你都干的很棒!”

    “我们居然能拿到联赛冠军!英超联赛冠军!现在想想都觉得是在做梦!天呐!上帝!”

    “万胜,你简直就是上帝给德比郡派来的使者!”

    “”

    听着这些话,万胜只是笑着。

    虽然其他人都在恭维他,但这种恭维给人的感觉不同,他们私下里都认识,有的是邻居,有的是酒馆的老顾客,已经认识很久了,所以即便是恭维,也给人的感觉很温馨。

    万胜喜欢这种感觉。

    或许也正因为这样,他也喜欢来小酒馆,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家。

    在酒馆晚上关门时,万胜总是和达莉一起收拾,那让人觉得他们就像是两夫妻。

    很多人也猜出两人有些关系,但平日里却很少有人说起,因为他们知道这话题有些禁忌--达莉不喜欢其他人说这个,万胜作为明星人物,这种八卦还是少一些比较好。

    这些‘老朋友’的作为,让万胜感觉到温馨。

    他们不止是球迷,也是朋友,因为只有朋友才会为朋友着想,在这里他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了友谊。

    这里才是取得成功后,应该来的地方。

    在追求成功的路上,获得更多的认可很好,但多一些朋友,能给人的感觉却更好!

    ps:感谢‘无所不能的神’童鞋的万币打赏。

    今天七夕,中国情节人,祝大家性福美满!即便是像小x一样的单身童鞋,也能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