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317年 幽冀辽 内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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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晋开始直到隋唐,道家的治世理念又显现出来。使我们必须看清儒道的关系。 儒家的核心是人性论(个人)需要服从社会。当时儒学人性论最高端是‘君子’。而君子就是完全服从社会的人。 道家的核心却是社会观需要顺从世界观,即社会要顺从‘道’这个自然规律。你要造个潜水艇,用社会的仁义‘道’做指导是不行的。 西周农具还是以铜器为主,平民用不起在当时还像黄金一样贵重的铜器,公有的井田制使其农业生产的必然。在战国时期,随着块炼铁(还是很落后)农具的普及和农业技术的发展。不用官员督导,就能家族就能生产更多的粮食,产生更高的赋税。这样由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的土地改革开启了。 以土地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为核心,任何阻碍这一转变的事物都要被扫入历史。生产不再需要更多的官员督导,采邑制便成为土地私有化的阻碍。公侯伯子男层层上贡更加削减了国家税负。那么如何打破世袭世禄的采邑制成为变法的攻坚。世袭世禄的贵族们有枪有人,也不会束手就擒。 这样,根据事实情况,制定现实办法的‘道家’的作用显现出来。 在战国时期,最先成功的是道家。道家不同于后来的道教,道家是实行黄老之说,而推行政治的一帮专业官员。他们宣传老子的世界观,审时度势的治理社会。 他们宣传老子的社会观绝对顺从世界观,政治随时而变。采用黄帝的办法来治理国家,这里最绝的就是黄帝的办法。黄帝已经逝去了两三千年,甚至有没有这个人都很难考证,他们的办法到底是什么,没有一个人具体的知道。所以,他这个说法,很适合专业官僚们‘揉捻’,看似追远,其实是用的自己的革新方法。 道家的核心就是社会观需要顺从世界观,即要顺从‘道’这个自然规律。 孔子建立儒学时,推崇周公,希望以周公的方法治理国家。现实中,孔子还未看清世间变化,不认同‘道’和万物有变化。崇拜近古人士的孔子却做了复古之实。因为周公的治理方法,非常明确。《周礼》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书籍,周公的那一套就是公侯伯子男世袭贵族的采邑制。孔子这样其实是维护了旧的奴隶制。孔孟的治国方针出现‘方向性’错误,反潮流是早期儒学不张的主要原因。 而道家就是审时度势的来治理国家,成为新的改革家。战国时代由井田制改为私有制,官员的世袭世禄改为郡县制,已经成为中国历史的大势所趋。 百家争鸣,在战国,道家可谓做到了一马当先。他们在整个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最成功的。 也正因此,道家走出了更绝对的人物,这些人物甚至只以统治者为服务对象,以法为制约社会的最高原则,这些人就是法家。在中国很多时候法道混淆,笔者认为法家属于道家的极****,可以分离出去。司马迁在《史记》中,将韩非与老子的传写在一起,也代表了当时汉朝学者也认为法道不分。(司马迁的父亲是道家学者)。 道家在战国时期非常成功,推行了土地私有制,并以土地私有制为核心,任何不符合土地私有制的都得改革,以此破除了世袭世禄的采邑制。而法家属于道家中的极端派,其甚至不考虑道家的根据现实情况而治理国家的观念。在他们的心中,所谓的现实情况就浓缩为富国强兵,一切围绕着富国强兵这一理念开展。 从商鞅起,明确提出的国家理念就是耕战理念,一切围绕着更好的耕种,更有利于打仗来治国。这在争霸天下的战国后期还比较吃香,战争中国家不团结就没有明天,往往推行极端的****。二战中,英国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兵营,而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也连任四届,这都是战争时期的特殊现象。但是,这种极端的****不适用于和平时期,极端的****完全压制人性,完全顺从统治者的极端****,这种极端****不适合于和平时期。司马谈曰: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 秦朝的崩溃使法家变得臭名昭著。指鹿为马的法家被人憎恨。西汉时,一位学士对崇尚道家的窦太后说他崇尚法家,窦太后马上命人把他扔进野猪圈,再扔给他一把匕首,让他和野猪拼命。他不是崇尚法家吗,窦太后的法律就是叫持有这一论点的人与野猪拼命。这是对法家最大的讽刺。法必有心,法上必有法。 这样政权又回到了温和派——道家的手中。道家审时度势的提出来墨守成规,使得道家在治世的这个道路上又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就是文景之治。 汉朝之后,每当社会现实情况发生巨变,既定道德无法指导现实生产,道家便会崛起。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与时俱进,岂不都和道家的审时度势相通。 虽然仁义还是永远的道德核心,可是却没有更适合现实的‘礼’,旧礼却无法指导现实生产和社会生活。因此从东晋到隋唐,道与儒可以分庭抗‘礼’。 道家做事审时度势,很多时候表现得恰到好处,那还要外儒内道干什么? 道家的核心就是社会观需要顺从世界观,即要顺从‘道’这个自然规律。那么我们今天所能了解到的最高的自然规律是什么?无非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他可以来指导大自然,对个人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他不能用来指导‘人类社会’。 这便是道家的缺陷。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不能全面认识社会本质。 人类社会的许多事情并非像自然界那样明确。大多时候界限是模糊的,并非非黑即白。比如言论自由,笔者认为自由是人类的一个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有评价甚至批评任何事物和人的权利。 但是言论自由可以批评,却不可以侮辱。而在这批评与侮辱之间,界限是非常模糊的,那么这个界限由什么来区分,只能用道德认知来区分。 道家的治世有非常成功的例子,如文景之治,唐朝盛世。审时度势的治世原则不可或缺。 但是,自然界有自己的‘道’(自然规律),而人类的社会又有自己独特的‘道’(社会规律)。道家只关心自然万物的道,忽略社会规律是其重大缺陷。(儒家则正相反)我们举两个道家失败的例子。这两个典故还都很著名。 第一个例子是李陵事件。 李陵在大漠战败投降后,大多数大臣认为,李陵战败投降,沉重打击汉军士气,如果他这样的行为不被惩处,那么以后所去的将领打了败仗,都可以投降了。 而司马迁认为,李陵战败投降,或有隐情,对他的处罚可以等等再看。
这两个观点分别代表了儒家观点和法家观点,成为儒法之争的重要事例。司马迁的观点根据道家具体事务具体分析,认为李陵投降可能会有更深层次的含义,认为对他的处分应该等等下发,但是我想一想,就算李陵杀掉敌人可汗,那么这个后果是什么?这个后果仅仅是匈奴又换了一个可汗,对于战争敌我双方几乎没有影响。而因为放过了投降者李陵,则可能动摇所有汉军中高级军官的战争决心。 战败比一定非要死,可以向苏武一样做俘虏。战败投降就是汉jian,此事非黑即白,没什么可谈的。 所以,从儒家的尽忠尽义的观点来处罚李陵是更加正确的。王夫之也持有类似的观点。 第二个例子是淮南子事件。 淮南王刘安是西汉最著名的道家学者,其所著《淮南子》被称为道家巅峰之作。他还编著《淮南万毕术》,深入探索自然规律。他在淮南四郡不循先法,不守旧章,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效果也很好。 淮南王刘安因为子孙犯法,而被汉武帝割去了几个城邑,一时气愤准备造反。他是汉初的著名学者,他的首席助手伍被劝其不要造反。而淮南子以道家的观点对伍被说:“武帝执政,对外战争太多,人们开始生活痛苦,这个时候正好是起义的最佳时机。” 而伍被却用儒家的观点来劝说其不要造反,他意思是,各个小家庭还没有失去孝义,法律纲纪还未松弛,所以率先起义者不会成功。 刘安讥讽他说:“我们现在的实力难道说比陈胜吴广还要弱吗?陈胜吴广只有区区百人,揭竿起义应者数十万人。而我们一上来就有数万军队,而且可以抢先率兵控制虎牢关,军事家说只要控制虎牢关就等于控制了东方。(断绝成皋,隔绝天下)” 伍被仍然用儒家的观点来说明,汉朝人心未失,即使你有一定的军事才华,也不能成功。 在无奈之下,伍被给刘安出了个狠主意,这个主意直接要了他自己的命。他用儒家的观点看待这件事情,认为若使汉武帝丢掉天下,必先使其丢掉人心。不如假传圣旨,命东方各郡人民都去参加北伐匈奴,骗官员去捉拿年轻壮丁,这一下,必定天下汹汹。再利用这些捉来的壮丁起义,最后拉拢东方诸侯,或许能成功。这一招太阴毒,刘安又不敢用。结果仓促起兵,民心、军心都不在他这一边。连军队都调配不好,被杀。 淮南子看到了客观事实,朝廷征讨匈奴压迫了人民;攻下虎牢,隔绝天下。但他没有深入观察社会,见微知著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此事也能看出儒生坏起来,更加混蛋。越有才华的伪君子越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