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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撞车了!

    “他……居然唱歌了!mama最爱哼他的歌,说他是世界上最有才华的歌手。可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从来都不愿接触与音乐有关的一切,甚至,我唱歌他都会变脸,然后骂我凶我……”

    温润神色复杂,眼眸中有些崇拜的望着她父亲,同时用力扯了扯任谦的衣服。

    今天晚上的事情太不可思议太出乎意料了,以至于她都不敢相信。因为她每次找到的父亲,都总是醉醺醺,脏兮兮的躺在地上或者吧台上。烂醉如泥,如行尸走rou。

    可是今天,太阳竟从西边出来了。他居然一改前态,反而拿起吉他在弹奏。

    “今天对他而言应该是个特别的日子吧。所以他没喝醉,听他唱什么,或许能找到突破点开导他……”

    任谦替护士meimei擦去眼角激动的泪水,看来这妮子很希望自己的父亲重新振作啊。

    听她说这未来的岳父十五年前还是一线歌星。来头不小,可不知道因为什么挫折一蹶不振,变成一个酒鬼。此刻岳父穿着薄衣服,体格高大,虽然落魄,但颜值不低,剑眉星目,那一手吉他玩得炉火纯青,妥妥的偶像兼实力歌手。

    “嗯嗯……”

    岳父有模有样的润了润嗓子,唱出了第一句词。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任谦一愣,这前奏,这词,怎么有些莫名的熟悉感!在帝国,能让穿越而来的他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的歌十分鲜见。但现在他偏偏有这种错觉,不由得他不狐疑。

    难道是以前那任谦听过的歌

    这样说来,岳父以前的知名度就不低了啊。最少有几首传唱度不低的歌。

    铮铮铮。

    岳父又拨弄了两下木吉他,别扭的旋律吱吱唧唧绕线而生,有种打烊酒吧里杯盘狼藉的既视感。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也许,早就该回去……’

    这次正式开唱,任谦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他会有似曾相识的错觉,原来这首歌在神州也有,而且是陈奕迅的《last...order》。

    也就是说,两位不同世界的艺术家,居然撞车了!

    也许很多人没听过《last...order》,因为它相较于陈奕迅的《富士山下》、《明年今日》,并不算多出名,但它却有着一段令人津津乐道的故事。

    这一段故事非常文艺,逼格几乎可以给满分。

    请听我娓娓道来。

    首先,这曲子填词有两个不同版本,也即有国语和粤语。一直以来,黄伟文和林夕都不喜欢将粤语歌换成国语,因为他们都觉得换成国语要失去很大一部分味道,可是这次,他们终于开始尝试破除这些成见。

    这首歌应运而生。

    国语版本由大词人黄伟文填词。歌词娓娓讲述了一个落魄酒客一夜失恋两次,跑到酒吧叙述悲伤,却无人倾听的悲伤故事。作词风格充满黑色幽默以及颓废……

    而粤语由林夕(梁伟文)作词。据说他看到黄伟文的歌词之后,逸兴湍飞。决定用歌词来回应黄伟文,所以兴致勃勃地填了粤语版。

    就像古时候那些文人墨客,你做一首诗,我再回一首诗一样,两人玩得很闷·sao。

    这样一来,《new...order》面世了。

    粤语版和国语版相映成趣,被称作两个伟文空前的合作。

    没想到,这位岳父居然一个人完成了《last...order》的创作,真是出乎意料啊!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或许,早就该回去

    再一杯,我告诉自己

    到此为止,干了不再续

    麻烦你,加冰威士忌

    对不起,来个DOUBLE的’

    此歌的旋律一出,基本就决定了歌词的大致风格。尤其是那前奏,一听就能让人联想到奢靡颓废的酒吧。而歌词与旋律极为契合,一翻描述,酒吧氛围浓郁。

    主人翁半醉半醒,叫嚷着服务生给他续杯,虽然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但他却情不自禁多点了两杯,可见平时他是什么样的醉态。

    ‘喝到这里,终于够勇气说一个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三个小时前

    他未婚妻,初次到来,嫌弃的样子……’

    喝醉了的主人公,开始想要说一个故事,而且他很聪明,知道直接吐露自己的不幸没人可怜,就佯装八卦他人痛苦来吸引酒客往下听。这是典型的倒叙。

    男人在酒吧找艳·遇,终于将炮·友带回了家,于是悲剧真正开始。

    “一声不响”、“掉头离去”,两个女人共同的嫌弃的动作,只用两个词就表现得淋漓尽致。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一晚上,就失恋两次

    那男子,还不懂怀疑

    到底自己是否没出息’

    主人公还不懂怀疑,依旧每天跑到酒吧买醉,从来不思进取。

    ‘不客气别给我ICE...TEA

    客人们不是我吓跑的

    别看著我那个不过是我朋友的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对不起,好像说成是我的样子

    我是没关系~~’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简单,文学家说成百上千字,有过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两语,表达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脚布又臭又长,后者尽白话味同嚼蜡。

    但歌中却只用一两百字,就勾勒出了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对象抛弃的可怜人,让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甚至内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连歌名都不忘补一刀——Last...order,本来就已经是酒吧打烊的时间,从酒保的角度来说,忙了一晚终于可以休息,但偏偏有个客人还在没完没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兴可想而知。

    连倾诉都没有对象,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

    更巧妙的是,本歌让主角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第三人称的故事,说漏嘴后急忙补救,但此时为时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还有什么用呢?好在当时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讽孔乙己一样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们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悲惨遭遇,说成是别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后就这么自欺欺人地过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难怪母亲这么崇拜他。”

    温润靠在任谦身上,眼泪濡湿了半边肩膀,她想到了母亲的死前凑到她耳边说的话:“好想再听你父亲唱一首歌……如果能,录一首放到我坟边吧。”

    “岳父以前应该不仅仅是一线歌星这么简单吧这境界如果没颓废,现在早已封为天王了!”

    任谦默默注视岳父最后撩了撩吉他,将最后的情绪渲染完毕,然后深深呼了一口气,看来岳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过……如果将粤语的歌唱给岳父,会不会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毕竟那首歌本来就是林夕从服务生的角度来劝说酒客,全词充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对于一个灵魂音乐家来说,或许那首歌会给他特别的感触?

    PS:请一定先听陈奕迅的《last...order》和《new..order》三四遍后,再来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