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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三节 阵战(一)

    部族中的一位中年大叔,身上披金戴银,穿着虎衣大衣,对着唐军戟指大骂:“头布叉哇卡丝……”

    肯定不是好话,说的什么鸟语,连精通六国外族语的郭省三也没听得懂。★

    唐军阵前转出同样是大叔一枚,穿着唐人家庭的家丁衣着打扮,举弓就射。

    箭极快,出了令人头皮麻的尖啸。

    过百步之遥,箭出即让对面的大叔与身边同伴们成为咫尺天涯!

    漂亮的一箭,射进说鸟语大叔的嘴巴!

    箭头自他的后脑勺透出,带出红的、白的液体,他惨嘶一声,仰面仆地,一阵抽筋后,再无声色。

    “好!好啊!太好了!”

    唐军举着兵器敲打,出了兴奋的吼叫声,

    羌人齐齐退了了五十步!

    这把弓,太凶了!

    大叔杀人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自始至终不一言,酷得不得了,他转身隐入大阵中消失了踪影。

    事实证明,任何金子都会闪光的,神箭手大叔博尔扎自有他的因缘,以后就知。

    ……

    感觉到大叔一箭给大伙儿带来了更多的乐观,甚至是盲目的乐观,认为对方不过如此,冯小宝命令传令兵道:“通知大家,如果想见到明天的太阳,就要尽力而为,不可大意!”

    命令下达,众人心中齐齐一凛,收起了小觑对方之心。

    羌人出动了一个千人队,大队人马蜂拥而来,毫无章法和队列,一个个眼里闪着兴奋、嗜血和贪婪的目光。

    他们衣着乱七八糟,浑身臭臭,他们低级、愚昧,但这就是击败我们伟大汉民族的敌人!

    但他们有马,他们精通骑射,若不是冯小宝打上门去,只怕他们会凭借着他们的游击战术,不断地给中原王朝放血,让中原王朝衰弱,最终轰然倒下。

    冯小宝心忖着绝对不能够让游牧民族凭借着马匹和弓箭对农耕民族占据优势,在他的有生之年,一定要见到火药、炸药和火枪问世,以枪对马,方有胜算。

    ……

    他散思维,对方已经动冲锋,上千匹马虽说毫无章法,乱糟糟一团地冲锋,但马就是马!

    上千匹马奔来,说不怕人才怪,大地颤抖,他们气势如虹,呼喝欲战,骑兵对于步兵天生有优势,区区千人,排山倒海淹过来的狂潮,均是骑兵,想的是一战定江山。

    就在冲到弓箭射程前,部族人爆出震耳欲聋的呐喊,声震数里,让唐军不少人双股战栗,是否有人拉稀,值得思索。

    “先声夺人!”

    “举弓!”山地师的军官们高呼道,举起了军刀。

    估算着距离,擎弓在手的官兵们“嘣”的一声,放出了一大波箭镞如怒气冲冲的胡蜂一般高冲刺,在空气中摩擦出了尖利的响声,落在了部族人马中。

    如给巨人重重地拍了一掌,部族人数十匹马猛然跳起,翻滚狂冲,一些士兵和战马瞬间被狠狠钉在地上,数十名骑兵赶马带着身上插着的长箭,摇摇晃晃的朝唐军队列扑来,身上的创口鲜血狂喷,未奔出数步便颓然仆倒。

    就在阵前呻吟挣扎,其余的部族骑兵冲过他们,放箭还以颜色。

    双方的箭在空中交错而过,落下彼此阵上则让对方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但唐军损失小,九伤一死,而部族损失多,九死一伤。

    毕竟双方素质装备对比摆在一起,唐军的弓硬过部族,护甲好过部族。

    唐军射出第三波箭矢,前面的是直射,后军势射,直射威力大,中的就是一个血洞,鲜血狂喷而出。

    差不多损失了三百骑的部族人冲到了唐军阵前,然后可悲地一头扎在唐军的防御工事上,撞了个头破血流,摔了个臂断颈折。

    轰隆声中,上百匹马匹倒在拒马、鹿砦、铁蒺藜和防撞刺上,但它们的牺牲没有白费,把防御工事撞坍摧折,撞出了一条道路,让余下的部族骑士能够与唐军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他们狞笑着,狠狠地冲来,杀进去,杀唐人一个鸡犬不留。

    怕你作甚!

    唐军弓箭手不慌不忙地退入阵中,而身披重铠的陌刀兵上阵。

    冯小宝部队的进攻**强烈,对付敌人骑兵冲锋,多用陌刀兵而不用长矛兵,而且他的陌刀兵颇具特色,只披前身护甲,不披背后护甲,如此可以加厚加重前身甲,同时不让陌刀兵后退。。。把背卖给敌人时,没有任何防御力的。

    阵势倒不密集,每行相隔皆有一段距离,以免给敌人推骨牌。

    “举刀!”

    甲士们举起大刀,一刀刀地砍下,立即鲜血飙射,有的人或者马给斩中动脉,溅起的血竟有数米之高!

    马匹的冲力很大,依旧冲来,唐军甲士们侧身避开,再度挥刀。

    斩斩斩!

    斩断马腿,砍了马头,杀掉敌人,陌刀兵机械地使用着不多而有效的招式,让敌人在这片刀阵前铩羽而归。

    后面唐军弓箭手不停地抛射,对于减缓部族人的冲锋不无小补,骑兵们纷纷落马,冲进唐军阵营的骑兵俱给陌刀杀死在阵前。

    他们不断进攻,不断地给陌刀杀死,而他们马匹的“践踏”作用和冲锋却难以伤害到身披重甲的陌刀兵。

    尤其是冯小宝昆仑奴阿壹。

    他在洛阳进修过正宗刀法,刀比常人的重上一倍,玩起来轻松自如,砍人如劈蔗,直削到底!

    砍马如斩刀切菜,一路杀过去,就一路是残肢断臂。

    这厮也聪明,只在已军阵地边缘游弋,绝不深入敌阵中。

    如此时时有兄弟们支持,他充当箭头,不断地屠杀部族。

    “哈哈哈!痛快!”

    但见得他一路疾猛突进,已经砍掉了十数位敌人骑兵人与马身上的各式各样的“零件”,地上流出的血淹过了脚踝,杀得他成了一个血人,冲着迎面而来的一个敌骑“灿烂”一笑。

    敌骑吓得绕路而过!

    但阿壹没打算放过他,一刀重重砍出,干脆利落地将人家的马自马腹处一刀为二。

    再来一刀,将敌骑也来了个一刀为二!

    后面的敌骑给他射出了十数箭,插在身甲渐有“刺猬”的趋向,但根本伤他不着。

    一阵凄厉的牛角号响起,余下的四百骑部族骑兵往后退却。

    他们高脱离,与赶来的第二个千人队汇合,重整旗鼓,再度动冲锋,这回战法有了改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