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三章 以色娱人(五)
郭大路跳了起来:“兰英你说的是谁?我知道不知道咱们还认得这样的人才?难道是咱们义学里的孩子?不可能!如果有这样的天才,我早就发现了。” 白素贞道:“不是义学的,甚至不是我们后隆村的。此人就是主管运河一方的白骨精。” 郭大路张口结舌:“你、你是说让白骨精来演祝英台?不行不行不行。” 白素贞道:“为何不行?” 郭大路脱口而出:“因为白骨精是妖怪。” 白素贞淡淡地道:“我也是妖,黛玉姐同样是妖,还有初梅姐--” 郭大路举起双手:“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妖也是有好的,不过,白骨精和你们不一样--”其实说老实话,有什么不一样郭大路还真说不出来,只不过小时候对孙大圣三打白骨精印象太深,白骨精等于大坏蛋深入人心。 虽然王元玮在郭大路面前一个劲说白骨精的好话,郭大路也请她加入了广播电视网,可心里多少有些嗝应,一想到白骨精穿脱人皮的那一幕,就汗毛直竖。 白素贞轻轻咬着唇:“我就知道,在相公你心里,人、神仙、妖怪依然不是同类,你、你这是种族歧视。” 得,连种族歧视的大旗都打出来了。白素贞可是和郭大路在梦境中的现代社会共同生活了十六年了,思维方式已经全然“现代化。” 郭大路立刻举手投降:“我这就请王元玮水伯前去运河,请白骨精出山演女主角,说来她那随意穿脱人皮的绝技用来演戏是绝妙的,人家是演什么像什么,她是演什么就是什么。”--白骨精的这种妖怪的画皮本事的确是一绝,唐僧根本看不透,也只有孙大圣的火眼金睛才能看穿,至于凡人的rou眼凡胎,那根本提都不用提,这可比什么顶级化妆师还牛逼。 白素贞这才笑道:“这种事,找王元玮水伯却是不合适,还是我请自去一趟吧。” 郭大路一呆:“你亲自去?喂,等等,你什么时候认识白骨精的?我怎么不知道?” 白素贞道:“你啊,不要口口声声白骨精,人家可是有名字的,叫林媚娘,不止我认识她,黛玉姐也认识她呢。好了,咱们女人家的事你们男人就别管了,我去了,你也回吧。”说着,手一推,郭大路眼睛一睁,醒了过来。 郭大路翻身起床,仔细一想,将林媚娘引入剧目里,的确极合适,因为将来自己还会编排更多的剧目,角色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俊有丑,有善有恶,登仙阁这个班底毕竟不是科班出身,表演能力有点弱,能有林媚娘这样一人千面的白骨精当台柱子,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何况林媚娘本身就是广播电视网的主持人,对她开展表演培训也是顺其自然的事。 这天傍晚,郭大路正带着克里丝缔等一群姑娘们,在改造过半的大世界舞台上现场排演,熟悉一下场地。 要知道,很多演员排练时表情自如,可一上台,面对无数的观众热切的眼光,不等张嘴,腿就软了。现在,为了锻炼克里丝缔等姑娘们的胆量,郭大路特意让李大眼、周木匠、赵康等人在台下看戏,这也算是他给工人们的福利了--还取了个名,叫文艺下基层慰问演出。 李大眼、周木匠、赵康等人不是大头兵就是工匠,最是低贱不过的下等人,如何听过歌舞,刚刚坐下时,一个个束手束脚的,眼都不敢往台上看,但是等克里丝缔等人一上台,顿时轰动全场--这些粗鲁汉子们哪里见过这等美人儿啊,顿时怪叫连连,呼哨不断。 而克里丝缔也是人来疯,她虽然是第一次登台,却并不怯场,反而向台下的男人们连抛媚眼,把郭大路给气得--你演的可是梁山伯!不是兔儿爷! 不过,等情节一一展开,台下的爷儿们反而安静了下来,他们虽然都是粗汉子,却也知世间真情,眼看着一对佳人不能携手,硬生生被拆散,居然如同老娘们一样叹起气来,等到祝英台跳入坟中,与梁山伯双双化蝶--郭大路让鄞县城的巧手扎纸艺人,做了一对大蝴蝶,用铁丝悬着在,在舞台上飞来飞去,这样简单到令人发指的“特效”,在大李朝已经算是极先进的了--不少大老爷们居然掉下泪来。
李大眼擦着发红的眼睛,拉着赵康说,他以前也有一个相好的,两人在村子的池塘边私订了终身,那女的还送了他一条手帕,可是最后,却因为女方父母贪财,硬生生将那女子嫁给了别村的一个小财主做妾。 那女子嫁过去没三年,就被大妇折腾死了,两人从此阴阳两隔。李大眼看梁祝,触景生情,自认自己还不如祝英台一个姑娘,当时不如和相好的一起死了呢。 这台上台下正在悲悲切切,突然有个嘶哑地声音道:“这戏是极好的,只是演梁山伯的不好,演祝英台的更是糟糕,生生糟蹋了这样一台好戏!” 此话一出,克里丝缔在台上气得跳脚:“哪个人胡咧咧,给老娘站出来!” 但郭大路却不怒反喜,因为此人的批评正说到点子上,克里丝缔虽然努力,但毕竟只不过学了大半个月,完全谈不上身形皆佳,能把整台戏完整演下来,已经算是极好的了,至于临时客串祝英台的,是登仙阁里的一个红姑娘,她身量苗条,小脚尖尖,在台上一摇三晃,哪里有冒名以男妆到万松书院求学的祝英台的半分英气! 这时,工匠群里站起一人,却是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头子,他佝偻着腰,叹着气:“我原本只是想看个热闹的,但眼见着后龙先生精心编出这样一个本子,来教化万民,让百姓知道何为世间真情,却是不忍心看一台好戏被你们给祸祸了。罢了罢了,我就勉为其难,演一演这祝英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