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真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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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还残留着退烧之后的酸软无力,以致于闻到从厨房飘出的阵阵食物香气,会有种身在梦里的不真实感。 最近一次使用厨房,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最近一次有人特意为我准备早餐,也忘记是谁了。 从三年前开始,失眠越来越严重,就算吃药也不是每次都管用。睡下的时候天亮,睁眼的时候天黑,几乎成为生活的常态。 明明睡了很久,身体却仍然疲惫。骨头、胃、还有心情,都非常糟糕。吃着东西,随时随地都像是会吐出来,挑食日益严重。 这样的情况下,早餐的时间用早餐,无形中成了一种奢望。而让我心平气和在早餐的时间坐上餐桌,更是堪比随手写一组数字,结果中了大乐透般的奇迹。 真神奇。我望着前方微微出神。无论是落地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还是厨房里忙碌的声音,都很神奇。 “鸡蛋,你要几分熟的?” 转向开放式厨房的方向,在看到炉灶前的纪晨风后,脑海里同时闪过“这个男人也很神奇”的想法。 正常人真的会因为工作单位的狗咬伤了人,就跑去照顾对方,并且在对方家过夜吗? 怎么可能。 外表再禁欲,说到底,这家伙不过是个放荡的男同性恋。只要声音好听一点,老二翘得比谁都高。 “随便。” 喝了口杯子里的热水,觉得实在寡淡,起身准备给自己泡杯美式,手才刚要按上咖啡机按钮,那边就响起纪晨风的声音。 “桑先生,你最好……不要喝刺激性的饮料。” 偶尔也会有只是约会了两次的女人,要求我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本以为那已经够烦人的了,想不到还有更烦人的。 只是过了个夜,连彼此的x器官都没有摸过,就觉得可以对我指手画脚,干涉我的喜好了吗? “哦,好。” 拖长了音调回复的同时,粗鲁地将茶杯丢到料理台上,由于力气过大,把里头的水都甩了出来,还发出了刺耳的磕碰声。 难得的早餐是白粥配荷包蛋,简单到寒酸的程度,但入口之后,味道意外地还行。白粥薄厚适宜,米香浓郁,荷包蛋的火候也掌握得不错,咸淡正好。 我喝粥,纪晨风就打开外卖袋,吃昨天他给我带了又没有吃掉的烧味饭。 就算没有变质,但已经过去一夜,食物早就不新鲜,对我来说这种东西只配喂垃圾桶。可对纪晨风来说,这却是可贵的,必须要珍惜的食物。 本该是少爷的人,吃着残羹冷饭。而应该是仆人的人,却大摇大摆,坐享少爷亲手烹饪的美食。这种倒错感,真是比任何咖啡都要让人兴奋。 “好吃吗?”捧着粥碗,我故意问道。 纪晨风顿了顿,从塑料袋里抬起头——仿佛是为了不弄脏桌子,他没有把饭盒从袋子里拿出来,骨头也是直接吐在袋子里。 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他咽下口中的食物,缓缓将少了一半米饭的烧味饭推到我面前。 “要吗?” 除了两根青菜,叉烧和烧鹅几乎没有少,还十分完整地铺在另一半米饭上。他小时候一定是那种会将草莓蛋糕上的草莓留在最后吃的小孩。 “谢谢。”笑了笑,哪怕并不感兴趣,我还是将大半的烧味扫进自己碗里。 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就是要承受被人横刀夺爱的风险啊。 看着顷刻间露出更多白饭的饭盒,纪晨风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将饭拖回自己跟前,埋头再次大口咀嚼起来。 冷掉的烧味虽然不好吃,但因为是从纪晨风那边抢过来的,也算别有一番风味。意外地,我竟然全部吃完了。 用完餐,纪晨风十分自觉地收拾起桌子。我则因为吃得太撑,没有立即回卧室休息,而是移动到客厅消化。 打开电视,调到晨间新闻,虽然不感兴趣,但因为别的更不感兴趣,也就凑活着看了。 在播到一条无聊的邻里纠纷时,面前茶几上突然被人轻轻放下一杯深褐色的热饮。 挑了挑眉,我抬头望向一旁安静站立的纪晨风。 “不是不给喝吗?” 这才像样嘛。端起杯子,兴致勃勃饮下一口,甜、腻、浓浓奶味……因为想象的和入口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有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味蕾坏掉了。 “是牛奶巧克力。”纪晨风慢半拍地介绍着自己做的刷锅水。 是在报复我吧。用相像的东西糊弄我,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子吗? 勉强咽下嘴里的牛奶巧克力,我冲纪晨风举了举杯,违心地称赞了他的手艺。 “谢谢,我很喜欢。” 因为想要用情感牵绊他,所以哪怕心里再不痛快,再想将不合心意的东西直接泼到他脸上,也不可以真的那么做。 25年的人生里,除了面对桑正白,还没有过这么憋屈的时候。一想到以后可能还会有更多这种事情,那点因享受纪晨风伺候而产生的快感也就烟消云散了。 不行,得换个法子。 我握紧了陶瓷杯的把手,盯着漂浮有细腻奶泡的热巧克力表面,难得因睡眠充足而明朗的心情转瞬便落到了谷底。 “我该走了。”纪晨风看了眼时间,拿起沙发上的外套往门口走去,“身体有任何不适,记得打电话给我。” 嘴里还残留着甜腻的味道,我根本不想说话,也没有和他道别的意思。 纪晨风走到我和大门之间,正好一半的位置,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的电子门锁忽然响了,传出了“密码输入错误”的提示音。 “咦?记错了吗……”门外隐隐传来唐必安的声音。 纪晨风下意识地停下,往我这边看来,而我也第一时间看向了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我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过去拉住他的手,拖着他一路进了卧室。 唐必安这狗东西,为什么今天这么早就来了? 与宠物医生交好是一回事,让宠物医生在自己的床上过夜是另一回事。叫唐必安起疑不是什么好事,他虽然是蠢货,但他老娘不是吃素的。 也是慌不择路,分明锁住卧室门就行,唐必安绝不可能有胆子进来,我却选择将纪晨风推到床上,用被子从头裹住,然后自己也上了床。 偌大的房间,浴室、衣帽柜、窗帘后……那么多的地方能藏人,藏起来也很方便,我偏偏选了床上。 我可能真的被烧傻了。 “少爷,你已经醒了吗?”做完这一切,唐必安也进到了屋子里。 该死,忘了关卧室门了,不过遮光帘拉着,卧室很暗,他应该看不清里面的情形。 “少爷?”看我半开着卧室门,唐必安果然朝这边走来。 紧紧蒙住纪晨风,手指摸索着他被子下的唇,轻轻捂住,示意他不要出声。 “出去。”嗓子因为昨晚发烧的缘故,还带着些沙哑,倒正好像是没睡够被吵醒的样子。 唐必安停在门口的位置,光从外面铺进来,他的影子也从外面蔓延进来。 “我看到外面有双不认识的鞋子,有客人在吗?” “我的私生活也需要向你报告吗?”我冷下声音,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丢了过去。 唐必安吓了一跳,急急往后退去。台灯砸在地毯上,滚了两圈,好运地没碎。 “我就是好奇……”他嘟哝着,后半句接近自言自语,“哪个女人脚这么大哟。” 喷吐在掌心的呼吸一窒,指尖沾上一点湿润,我后知后觉发现,那是因为自己太过紧张,将手指探进纪晨风唇间的关系。 干燥的嘴唇,柔软炙热的口腔……不合时宜地想到,如果他用这里伺候我,以后面对他的僭越,或许我的耐心会更好一些。 我对进入另一个男人的身体没有兴趣,可一想到能将纪晨风那张平静、干净的脸弄脏,让他露出恍惚的神色,不免也有些心猿意马。 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控制不住下半身,男人就是这样可悲的生物。到头来我和纪晨风都逃不过这样的宿命。 “别吵我,滚出去。”我再次下令,嗓音越发喑哑。 “知道了知道了,我填满冰箱就走。”唐必安长叹一口气,替我拉上了门。 等外头唐必安走远了,我才掀开蒙住纪晨风的被子。 睡眠越不好,对睡眠环境的要求就越高。床垫、隔音、还有遮光帘,都是设计师口中价位与质感并重的品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一旦关上门,室内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黑暗、寂静、冷,非常适合睡觉。 捂住唇舌的手掌被拿开,牢牢攥住,纪晨风撑坐起来,用一种莫名虚弱的声音道:“能……开一下灯吗?” 通过手臂传递过来的微弱颤动,以及黑暗里异常醒目的、他耳廓上亮起的红色小点,让我很快意识到,他的人工耳蜗没电了。 既然是电子设备,当然需要定时充电。纪晨风昨天没有回家,电到这会儿才用完,已经算耐用了。 看不见,听不见,只有触觉和嗅觉的世界。而我是他在这个世界里,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知道了,你先放开我……”说完才意识到,他根本听不到。 有些艰难地甩脱他的桎梏,虽然很黑,但到底是自己的卧室,我摸索到床头,很快找到了阅读灯的开关。 床头上方微微亮起一盏黄色的小灯,房间终于不再一片漆黑。 “可以了……”回头看到纪晨风的样子时,最后一个“吧”字不自觉吞没在齿间。 他简直就像一只跋涉了七天七夜,却忽然发现自己其实搞错了方向越夏的北极熊。高大的身躯颓然跪坐在被褥上,手臂僵硬地探向前方,似乎是想在黑暗中够到我的位置。无论是颤动的双眼还是苍白的面色,都让他看上去格外的脆弱。 真神奇。比初升的太阳,烟火气的厨房还要神奇。我的下半身,仅仅是因为他的凄惨,就慢慢抬起了头。 身体精神得要死,但又一点都不想做。只是持续兴奋着,疼痛着,简直让人怀疑这是不是另一个要命的疫苗副作用。 与他的苍白不同,我的脸上甚至露出一点笑容。 “乖啊,没事了……” 握住他有些冰凉的手,轻轻拉扯着将他拥进怀里,我抱住他的脑袋,轻拍他的肩背。 在一瞬的僵硬后,他一点点松下肌肉,仿佛终于放下心防的野生动物,犹豫又谨慎地让我拥抱他,亲近他。 气味、触觉、连肌肤的温度都和女人完全不同,只要抱在怀里,就绝不会认错他是男人的事实。 “你还真适合,被关在狭小黑暗的笼子里啊……”望着天花板上刺目的光晕,我轻柔地抚摸着纪晨风因为惶恐而格外滚烫的后颈,与动作相反,嘴里尽是吐出恶毒的话语。 我对他,没有想要侵犯、进入的欲望,唯有不断践踏、弄脏的冲动。让他变成全身心都只有我,只会为我喘息的废物,似乎也很有趣。 十分钟前还觉得不行了,现在又好像找到了新的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