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文网 - 游戏小说 - DNF之拳力巅峰在线阅读 - 0086 麻烦?麻烦的从来不是律师

0086 麻烦?麻烦的从来不是律师

    【……警察先生,你最好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话已经给我和我的当事人们造成了很直接的麻烦,现在我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并且我也不认为我的当事人还有继续在这里协助调查的必要,你可以不认同的我意见,不过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要走了……】

    非常标准的律师口吻,不过本来就是,陶尚在成为职业圈的顶级存在之前,本来就是律师出身,大学的时候他学的就是这个,后来虽然没有做这行,但是他还是抽时间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也就是说他是有资格从事律师行业的,而现在他就是以律师而不是当事人的身份出现了。

    结果这下,对面的那个警察可就有些傻眼了,给人感觉好像遇到这种专业的律师口吻,确实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不过必须说明一下,好像“傻眼”和“麻烦”并不是说这位警察大哥真的就觉得遇到律师“麻烦”,事实上虽然也许有些伤害某些相关职业的童鞋的自尊心,可是在天朝现在来说,“律师”这个行业真的远远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地位,当然了这也和不同的法律体系有关。

    众所周知,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必须考虑制定法的规定,根据制定法的规定来判决案件,法官对制定法的解释也必须受制定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好比《法国民法典》就明确规定,法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

    而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法官们既可以援用制定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理案件。在这些国家中审理案件时,法官首先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的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而且法官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造成法官不仅在使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其实也说不上谁好谁坏,事实上能成为世界公认的三大法律体系之一,在国际上造成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这样的法律体系肯定都有其绝对优秀的一面。(其实从历史上看,所谓“世界公认”的法律体系应该是五种而不是三种,其中一种恰恰就是“中华法系”,只可惜在“漫长”的岁月——一百多年的时间,可能真的比较漫长——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法系”已经崩溃不复存在,对于这样的“事实”或者我们也只能表示呵呵了。)

    不过有一点要明白,都很优秀指的是大的方面,是整体,具体到细节上因为法律体系的不同,也对许许多多“事物”的影响,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律师”这种职业的影响!

    举个例子来说,大陆法系的诉讼形式是纠问式,英美法系才是弹劾式,在英美法系法庭审判中法官处于一种次要地位,它只是维持法庭秩序,保证审判程序正确进行,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和交替询问证人起主导作用。

    所以像一般电视、电影上演的那种某大律师在法庭上意气风发辩才无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获全胜近乎主导生死的场面……不好意思,那都是在英美法系的国家里才会出现,其他地反好比我大天朝不玩这个。

    也就是说,虽然陶尚表现的很专业很高大上,可是对眼前这位警察大哥而言,其实还算不上什么麻烦,因为我大天朝的法律体系更接近于大陆法律体系——大天朝目前没有《民法典》,另外有专家学者也都坚持认为大天朝的法律体系是“有大天朝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然关于这个我们可以再呵呵一次——难道我会告诉你所谓的特色就是说,在大天朝律师的运作模式和“正常人”的想象差距很大。一个案子输赢,不是看你业务能力有多强,而是看你在司法圈的人脉怎么样,看你在社会上有多深的背景。

    嗯~~反正说白了一句话,就是在大天朝律师的作用有限并且对业务能力要求真心不高,事实上在大天朝做律师的最高境界就是在饭桌上吃吃喝喝就能搞定所有事情,什么法律文书的起草,案情的分析……那些是神马东西?(这真的只有一句话吗?好像是只有一句话哦,你看你看真的只有一个句号。)

    鉴于这种情况,关于陶尚的“专业”,警察大哥完全可以直接嗤之以鼻的,他之所以有些表情怪异,主要还是因为“更深层次”的原因,在这里我肯定不会告诉你这所谓的“更深层次”其实就是“潜规则”,在大天朝怎么可以会有潜规则呢,至少在官员这样高大上的阶级中肯定是不会有什么潜规则的,所谓潜规则就算有也只会存在于那些肮脏卑下的屁民rou丝阶级中,当然了我更不会告诉你其实就连大天朝内部的一些真正的专家学者也认为现在大天朝的官员和普通百姓已经完全是两个阶级了……这里说的“阶级”可是类似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那种哦。(笑~~)

    一不小心话题又扯远了,总而言之,看到陶尚这样走出来,警察大哥想的不是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符合一名执法者的身份,是不是对得起自己身上的那张皮(当然了从升官发财人不为己的角度来说还真对得起),他这一时间想到的是这不开眼的家伙忽然冒出来是怎么回事?这搞不好又是那个惹不起的大爷吧?

    很简单啊,警察大哥多习惯啊,但凡遇到这种情况还主动跳出来的,多多少少那肯定是有些依仗的,这时候作为“当事人”他往往是最头大的,如果这依仗小点还好说,要是也很给力的话,他就真正是难得做人了,一时间警察大哥那个纠结啊。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什么的……最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