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虔诚
巴尔喀什湖一带,在后世大都成为了荒漠,可是在十三世纪,还是水草丰盛的天然牧场。 这一带被称之为“七河流域”,附近的几条大河中,犹其以伊犁河为最,刘禹看中的这片草原,就位于伊犁河谷的附近,后世的伊犁河并没有干涸也不曾改道,便成为了最好的参考点。 为此,他圈出了很大的一块范围,当然了,相对于窝阔台汗国的广大领土,根本不值一提。 这些日子以来,丁应文代表他一直在与几位大汗交涉,地方虽然定下了,别的事情还要争论一番,涉及到利益,没有谁会退让,谁都会知道,这里将来的潜力巨大,搞不好会是全汗国最繁华的地区,每一分一毫都值得争取。 对于这种扯皮拉筋的事,刘禹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每天都在进行着测量,不是为了将来的发展,而是尽量争取穿越过去之后,能处于一个比较安全的环境。 其实没什么依据,就是赌博而已,幸运的是,他选择的穿越点位于一处沙漠的边缘,附近有一条公路,直通塔尔迪库尔干市区,距离大约在一百五十公里左右,之所以这么精确,是因为公路的边上立着指示牌,而他恰好看得懂数字。 当然,困难还是有的,那就是,他突击学习了一个多月的古罗斯语,对于当地的居民来说,过于难懂了一些,而幸运的是,当地人竟然懂蒙语,他那个半调子蒙古话再加上一些手势,磕磕磕绊绊之下,竟然也让对方明白他的意图,他是一个迷失了方向,被人打劫的华夏游客,需要一部手机来与大使馆取得联系,,做为交换,对方不收华夏币,当然他也没有,只有一小块藏在鞋底中的金子。 作为不分时代不分地域,都流行的贵重金属,这一小块大约十克重的金子,立刻引起了对方的兴趣,直接将自己使用的一部手机连同号码都送给了他,并且热情洋溢地请他大吃了一顿。 拿着明显是华夏某个小厂生产出来的山寨货,原价可能也就百十来块,却让刘禹激动地差点跳起来,到手后的第一个电话,就拔给了远在非洲的巴克斯,因为他知道,国内再怎么着,也绝不可能去监听一个部落酋长儿子的电话,那样成本太高,很不划算。 在这个国家,胖子是他最信赖的男人,仅次于自己的父亲,原本他并没有打算联络家里,可是当巴克斯告诉他,苏微临盆在即时,他马上改变了决定,哪怕为此冒上一些险。 毕竟这是两个国家,相信警方的反应没那么快,当然了,在长达两个小时远程电话陪护中,他直接躲到了沙漠中,并随时警惕着可能到来的警察或是军队,而在结束通话的第一时间,马上回到了异时空,大冬天地冻了一晚上,有什么比热腾腾的被窝更舒服呢。 尽管只睡了几个小时,早上醒来的时候,刘禹的精神出奇地好,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虽然不曾亲眼看到,可当手机里传来一声响亮的啼哭时,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哪怕隔上一万里,那种心脉相通的感觉,都令人无比激动。 可惜没有来得及问一声,生出来是清明呢还是雨纷,长得像谁多一点? 站在自己毡帐前,看着眼前的青青草原,他只觉得神清气爽,就连从远处并骑而至的两个少女,都能感受到,他出自内心喜悦。 “子青!” 忽突仑跳下马,喜滋滋地跑过来,向他说道:“阿瓦将这片草原赐与我了,它将做为我的领地,世世代代地延续下去。” 不得不说,海都的反应还真快,用赐地女儿的名义,把这一片划出来,总比割让之类的好听,然后再用婚姻之类的加以控制,说不定最后就回到了手中,难怪事情进行得如此顺利。 刘禹十分自然地搂住她的纤腰,贴着紧身的骑装感受肌肤的紧致,因为骑马的缘故,少女的发丝被汗水沾在面颊上,脸庞白里透红,胸前的突起随着呼吸起伏,娇艳的红唇吐出香甜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就想要挨上去。 没等他有所动作,另一个少女走过来,双手牵着裙角,两腿交叉,行了一个西式礼。 “早上好,我的主人。” “安娜,你的主人还没有回来呢。”刘禹用半生不熟的古罗斯话说道。 “主人的主人也是主人,我的主人。”安娜说了一句十分拗口的汉话,惹得他哈哈大笑。 不过对这个体味过重的毛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还是让丁应文那个家伙去消受吧。 带着二女,刘禹犹如在自己的领地里巡视,根据他的要求,和那天穿越后确定的方位,一个大约二十步的地基正在被开挖出来,穿越之后那一头,是离哈国塔尔迪库尔干五十公里的一片荒漠,再往前就是沙漠地带,人烟罕至,十分安全。 这个仓库型的建筑与南岛的那个相仿,都将能容纳大型载重车辆出入,因此,首先运到这里的,将会是一大批建筑材料,将忽突仑未来的领地,建设成为一个坚固的城堡,让她在受到威胁时,有足够的时间等到援军的到来,安全才是第一位。 在这个工地上干活的,并不完全都是蒙古人,绝大部分都是征服地当地人,也就是俗称的色目人,不同于元廷,这里几乎没有汉人的存在,因此这些色目人也享受不到二等人的待遇,变成了最底层的被压迫者。 “这是仓库,用于存储物资,你的城堡会以它为中心,扩大到方圆一百步,再大就不好防守了,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招揽可靠的人手,记住,每一个人手都要有家有口,保证他们在你的控制之下,这样才能用得放心。” 忽突仑眨着眼睛,似乎明白了他的担心:“我能保护自己。” “在没有被证明之前,我都不敢这么说。” 刘禹正色说道:“你的阿瓦已经表明了,他的女儿,并不是不可舍弃的,忽突仑,我是个汉人,总有一天,会与他决裂,你做好了在两个人之间选择的准备吗?” 忽突仑陡然一惊:“为什么,你们不是结盟,要对抗忽必烈吗?” “是的,我们目前是在共同对抗忽必烈,可这样的结盟,从一开始就是不稳固的,我甚至怀疑,你的阿瓦,连一个基本的目地都没达到,就会被人怂恿主动撕破它,到那时,你就成了最危险的一个,忽突仑,或许你该听从他的意愿。”
少女咬着下唇,一言不发。 刘禹叹了一口气:“如果有一天,这里守不住了,你要记得,保住自己的命,活下来。” “它是你送给我的,无论是谁想要夺去,除非,杀了我。” 少女扬起脸,一字一句地说道。 刘禹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扶住她的头,准确地捕捉到那一抹香醇,两个人身影紧紧地挨在一块儿,似乎再也分不开。 经过几天的努力,工地按照他的要求被挖成一个深达三步左右的方形坑,负责施工的人群继续去开挖城墙的基体,以及一条引入城中做为水源和护城的人工河,余下的平静土地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期间丁应文与三个汗王的谈判差不多接近了尾声,最终三个汗国将共同分割这条商路上带来的利益,至于各自的分成比例,将由他们自己去商量,而刘禹所得到的,是这片土地以及经营权,并负责为他们提供一定数量上的紧俏物资。 总得来说,四方会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称得上皆大欢喜,当然,保障这个协议的,是各个汗国之间的政治约束,也就是汗王们的一念之间,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保障。 刘禹从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手上,这几天他加快了学习语言的进度,蒙古话、罗斯话交替进行,几乎很少用到汉话,因为他不敢保证,在第一次出现时,特别是那个长达两小时的电话,会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为此,这一次,他将做好最坏的打算,穿越地点也将平移至少两公里,那里是一片沙漠,比城郊更为安全。 两公里的距离,还要带上一些给养,自然不可能步行,刘禹骑着马,少女带人打着火把为他护卫,一行人在黑暗中行进着,像是一条蜿蜒的火龙。 他选择了凌晨时分,这个时节,天亮得比较迟,既能保证黑暗的掩护,又可以不用等待太久,就能见到光明,沙漠里可不怎么好呆。 差不多到了预定的地点,刘禹跳下马儿,将一个大袋子背在身上,把缰绳放到少女的手中。 “你曾经说过,我是从天上来的,现在我要回去了,照顾好我的马,等着我回来。” “千万别眨眼。” 少女眼睁睁地看着他向前走了几步,转过身向自己招了招手,黑暗中突然亮起一圈光晕,就在他的身前萦绕,少女不禁睁大了眼睛,张开嘴,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直到刘禹跨入那个光圈,在一瞬间消失不见。 “长生天!” 少女的火把掉落在地上,她和所有的护卫都不由自主地匍匐于地,双手在胸前交叉,嘴里念着一种古老的咒语。 虔诚已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