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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神奇的地方

    杨胜非常的低调,从骄横跋扈到谦虚谨慎。不用找电话亭换衣服,也不用裤衩穿外边,转个身就成。现在的杨胜每个汗毛孔都散发着道德的光辉,成为人类美德的代言人。

    云啸选择了原谅,既然牧羊犬已经变成了京巴,就没有必要再给一棒子了。医馆传来消息,卫丫也没受什么伤。人家还死了二十多人,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况蛮牛将人家的士卒弄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这位便是临潼侯。”

    卫绾指了一下对面的云啸,杨胜立刻拱手抱拳露出特和蔼可亲的笑容道。

    “临潼侯当面,未将管教不严致使属下冲撞了小娘子。末将这里给侯爷赔礼,还望侯爷恕罪。末将一定约束属下军卒,此类事情再不会发生。”

    陪着笑脸,话说的也客气。云啸再没有任何的理由找人家的不自在。

    “都是误会,既然陛下安排杨将军来临潼。云某也要一尽地主之谊,军兵们暂且安排在羽林侍卫的营中暂且休整。云某备下酒水,还望杨将军赏光。”

    “该是末将置酒赔罪才是,怎么能让侯爷破费。”

    “都不要争执了,杨将军就顺了云侯的意思吧。云侯家的酒宴,便是未央宫的御厨都比不上。你今天可是有口福喽。”

    卫绾在一旁劝慰,眼睛却斜斜的瞄着云啸。这臭小子,到底将这帮子骑卒塞进自己的营里。你家亲军的人马才一千人,四个士卒便住了偌大的一间屋子。老子的羽林才二百人。还是六人一间。

    卫绾决定趁机黑云啸一把,看了看西斜的日头道:“今天天色将暗,还是让梁国的士卒们扎下营盘在羽林卫的边上休息一夜。云家酒食天下闻名,云侯不会吝啬赏军卒们一钵rou,一壶酒吧。”

    云啸心中暗恨,这老家伙看来是想黑我。按一人一斤rou,这得多少头猪往里填。看这帮家伙一个个的模样,怕是一天也没有吃饭,二三斤rou都是小意思。坑老子,早晚找个机会坑回来。

    心里暗恨。嘴上却不得不道:“好说。今天让将士们辛苦一下。云某这就吩咐管家,吃喝管够。不过事先说好,不许再有喝多的闹事的事情。”

    “侯爷请放心,末将一定约束属下。未将在这里替这些杀才。谢过侯爷。”杨胜说完话。又是平胸一礼。

    杨胜与云啸大排筵宴。士卒们吃着云家的美食喝着云家的美酒。梁军的校尉们严格执行了杨胜的命令,一夜风平浪静再也没有闹事的事情发生。

    梁国士卒在云家吃瘪的消息风一样的传进了长安,刘启与刘武几乎同时接到了属下的禀报。彼时,未央宫里正在大宴群臣。

    刘启与刘武的脸上同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刘启的惊讶是因为云啸的胆大,在没有得到自己的旨意之下,便敢对梁王的手下出手。不过此点还是很合刘启的心意,毕竟打压了骄狂的梁军。这是刘启乐于见到的,城楼解甲事件已经成为了一根刺,扎进刘启的心里。

    刘武的惊讶在于,云家居然有一支如此的劲卒。未损一人便杀伤自己数十属下,铁甲军的杀才他是最清楚的。个顶个都是梁军的精锐,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手。看来这个云啸不简单,以前还真的忽视了他。

    兄弟二人各怀心腹事,但是不耽误口蜜腹剑。互相敬着酒,说着一些思兄想弟的热络话。任谁看去,都是一副兄友弟恭的和睦景象。

    云啸食言了,没有再给梁国的骑卒拨付房屋居住。既然营盘就扎下了,就睡帐篷吧反正现在也不是冬天,冷的要死。

    不过云啸还是没有将事情做绝,划了一半的云家老宅给杨胜,作为他的中军行辕。这也算是给足了杨胜的面子,老子的宅子都给你腾出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匈奴汉子趁夜将马匹都赶进了山,留在家里的鞍具都换成了没有马镫的。至于马掌实在是处理不掉,也就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凭他们的冶炼技术,也打造不出如云家这般耐磨的马掌。

    云啸从来没有想过将这两项技术广泛传播,而大汉的将军们又呆板的要死。以前尽管有人留意云家的马具不同,但是并没有上报仿制,甚至连自己也不曾仿制使用。

    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总是有一个过程,脑子里没有什么骑兵概念的汉军将军们对这两个小东西选择性失明。

    不过这些梁国的骑卒就不一样了,大汉施行的征兵制。一般情况下,成年男子都要服兵役三年。第一年戍边,第二年驻守长安等大的城邑。第三年才驻守乡里。整个大汉的军队很多,有上百万,不过职业军人却很少。算起来也就是各个藩王的直属军队,一般不超过两千人。再就是长安的羽林,连禁军与精锐的北军都不是。云家的养的这一千人,现在还顶着乡勇的名号。

    眼前的这队梁国的骑卒便是一队精干的职业军人,而且还是藩王掌握的职业军人。一般的藩王,出于将排场的需要也养骑兵。不过最多也就百十骑,至多的淮南王刘安也不过也就是五百骑,这还是请了刘启的旨意。

    唯有梁王最是凶悍,一下子便豢养了三千铁甲。要干什么,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历史上虽然梁王最后没有造反,但是云啸却不得不防。万一将来要与他们对阵,自己也有杀手锏。

    杨胜数次提出刘启要他们共同训练,都被云啸以酒rou侍候打岔了过去。杨胜也不傻,从来到云家庄子的第一天他就对云家充满了好奇。

    十几步距离都射不穿的铠甲,能力贯铁甲将人带得飞起来钉在大树上的长程巨弩。还有那天乡勇们整齐的步伐,森严的军阵都给他留下的强烈的印象。还有那支传说中的骑兵,只露了一面便不知去向。

    庄口有一个偌大的跑马场,里面各种训练的器械还在。杨胜也是行家,一看便知道,这里同时训练三五百骑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些天,没事的时候也经常偷看乡勇们的cao练。乡勇们虽然平时不穿盔甲,但出门的时候都穿着一种特制的衣服。衣服的里面在肩头,后背,大小腿等地方都缝有铅块。

    偷偷的派手下军卒前去看过,每件这样的衣服至少都有三十斤。乡勇们日出便穿上,日落便卸下。从没有人敢于败坏这条规矩,即便是跑步训练的时候都不准脱下来。听说夏天热的时候,还得穿这样的衣服下池塘游水。

    最让他吃惊的乡勇们手中的兵刃,那是一种单面开刃的兵刃。借过来看过,作为老骑兵的他立刻便看出这种兵刃在骑兵作战中的便利。

    弯刃的弧度,使得持有者不用多大的力气。借助马的速度便可以对敌人造成巨大的伤害,拔出自己的佩剑试了一下。两刃相交火星四溅,自己的剑崩了好大的一个缺口,而乡勇的兵刃却丝毫无损。

    要知道自己的宝剑可是梁国铸剑名家打制,价值千金是梁王拜将时亲手所授。而乡勇手中的兵刃这里几乎人人都有,而且那些头领使用的明显要比普通乡勇的还要好。

    更别说那能射五百步的弩箭,还有紫衫木做胎。两片反羊角镶在两边的复合弓,这里的乡勇几乎每个人都可以不费力的拉开,然后射中三百步外的目标。而且入木三分,什么时候弓箭也会有这样大的威力了。以后自己的骑兵要怎么混。

    杨胜像只山猫一样,好奇的看着云家的一切。不禁由衷的感叹,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