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舍友
周行健自然不知道,顾烟在打这个语音通话前,内心戏居然那么多。 他就不一样了,虽然他确实挺喜欢对方,说他是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反正他就是喜欢。 不过他却不会纠结来纠结去,更不会在喜欢的人面前变得卑微,他可不是原主那种舔狗。 他喜欢一个人,就会大胆行动起来,有空就主动约人家,总是约不出来,那就算了吧,别浪费时间了;可以约出来,那就一起快乐地玩耍,如果互相喜欢,自然而然就可以在一起了。 最后的表白,已经是胜利的赞歌了。 那种将表白当成冲锋号角的,往往都是死亡冲锋,结果就是,寄! “行啊,那你唱吧,我在听着。”周行健语气温和,他甚至还开启录音,决定录下她的第一次作业。 顾烟忽然很感动,因为慢半拍的她,才发现,现在的周行健,不管是给他发文字信息,还是给他打语音通话,他都是秒回的,并且对她特别温柔耐心。 换做是以前,他回信息的速度,确实太慢了,有时候干脆不回。 久而久之,她都不想去打扰他了,任谁也受不了这种冷遇。 现在的阿周,真是太好了。 再次感慨之后,顾烟便哼唱起了《情歌》——“时光是琥珀,泪一滴滴,被反锁,情书再不朽,也磨成沙漏……还好我有,我下一首情歌,生命宛如,静静的,相拥的河,永远,天长地久” 顾烟之前在练习这首《情歌》的时候,那真的是越唱越喜欢,不管是这首歌,还是写这首歌的人。 周行健认真地听完了她的哼唱,讲真,语音通话的音质以及所在的环境,肯定限制了她的发挥,但即便如此,从普通人的角度来听,她唱得已经非常棒了,回去之后绝对是下功夫的。 她的嗓子条件那么好,唱功也越来越好,还如此努力……周行健对她的印象也越来越好! 此女,有天后之姿! “很不错,烟烟你的进度之快,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两天之后,我们就一起合作这首歌吧,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去哪里拍呢?”周行健赞赏道。 “嘿嘿,真不习惯阿周你这样夸我,我真的会骄傲的,不行不行,我还是希望你多挑一挑刺,这样我才能进步!至于去哪拍的问题,这个就交给我吧,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顾烟语气轻快、心情愉悦道。 “行,我等你。” 顾烟又感动了,他终于愿意等她了。 “阿周阿周,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 “当然记得,我怎么可能忘……” 两人居然煲起了电话粥,仿佛有说不完的话,直到顾烟宿舍马上要熄灯断网了,她才恋恋不舍地挂断语音通话。 周行健也有点困了,不过还是打起精神,把她哼唱的《情歌》剪辑出副歌部分,设置成了自己的手机铃声,他觉得比较有纪念意义,而且独一无二。 然后他就睡了,睡得很香。 另外一边,顾烟刚刚挂断语音通话,宿舍里和她关系比较好的杨莹婷就一脸八卦地凑了过来,笑眯眯道:“小顾,你有男朋友啦?头一次见你电话打得这么嗨,居然还唱歌给人家听,唱的哪首歌呀?” 杨莹婷大概只听到结尾部分,那个时候她就想问顾烟唱的是哪首歌,好歹她学的也是华语流行唱法,和顾烟一个专业,居然觉得这歌很陌生,偏偏它的旋律非常好听。 可她没想到的是,顾烟和对方竟然可以聊那么久,脸上还始终带着甜甜的笑容,这尼玛一看就是春心荡漾啊! 杨莹婷虽然长得远不如顾烟,但她都谈了三段恋爱了,现在第四任男友在谈,她这样的恋爱老手,一眼就能看出,顾烟绝对是谈朋友了。 以前顾烟在这个点,早就已经洗漱完毕上床躺着了,她老喜欢睡觉了,谁都不能让她熬夜! 顾烟完全避开回答男朋友这个问题,这样说道:“我唱的歌,名字叫《情歌》,是一首原创新歌,到时候会像之前一样,拍个唱歌视频发小破站,如果能火,那就再去音悦云制作个单曲发布。”
杨莹婷听到是新歌后,她就很有分寸地不再问关于歌曲的问题,反正她也关注了顾烟的小破站帐号【假面天使】,到时候视频上传了,她再去听完整版的好了。 正当杨莹婷想要继续八卦顾烟感情问题时,一个不是很和谐的声音插了进来:“顾烟,你又不会写歌,哪来的新歌给你唱,你不是只会搞翻唱恰烂钱嘛,就感觉挺low的,一点也不如蒋梦娇。” 这个发声的人,名字叫做张晓红。 女生宿舍,懂得都懂,当然有和谐得亲如一家人的,也有各种勾心斗角、四个人六个群的,而顾烟所在的宿舍,则是泾渭分明的两个团体。 顾烟和杨莹婷关系好,张晓红和蒋梦娇倒也说不上关系有多好,只是前者一厢情愿地想去和蒋梦娇抱团,可惜蒋梦娇三天两头不住宿舍,在外面厮混。 大家都是一个专业的,以后也都想走唱歌这条路,有人按部就班地学习,有人却想走捷径,那就是傍上有才华的音乐制作人,说不定一首歌就能让自己起飞。 蒋梦娇就是这种人,她通过前后勾搭上好几位音乐制作人,已经在音悦云平台发布了六首单曲,全是原创作品,其中最近发布的一首情歌《暧昧友人》,还冲上了新人新歌周榜第七。 她自己倒还没来得及在宿舍里得瑟装逼,张晓红这个自认为已经是蒋梦娇闺蜜的家伙,倒是熟练地开始拿蒋梦娇踩顾烟了。 张晓红对顾烟不爽的原因很简单,顾烟颜值太高了,总有一些男人,想通过她这个舍友这里入手,曲线救国地追顾烟,其中还包括她自己看上的男人…… 她就是想不通,顾烟这种迟钝笨比、也完全不会打扮的乡下土妹子,还是个臭外地的,来帝都讨饭吃的贱货,凭什么可以这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