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励志少年
亡灵生物无疑是岭南山脉的霸主之一,据两年前记载,岭南山脉内,有远超亡君之上的高等亡灵,强大无比。 曾经岭南山脉出现数量众多的星门,大批妖魔在很短时间内占领岭南山脉。 其中,岭南山脉南部,是人类与妖魔战争最为惨烈的区域之一,南尸山里的亡灵之所以大部分为人形,是因为当初人类以南尸山为防线(曾经不叫南尸山,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战争中,死在南尸山人类,最终化作亡灵。 而在岭南山脉的亡灵领地内,亡灵多数为妖魔所化。极其强大。 并不是生灵聚集死亡,就会变成死地,衍生亡灵。 而是当时大战时,死伤无数。突然一个死气极其浓郁的星门开启,以众多生灵尸体为引,死气不断蔓延,在得天独厚的环境下,最终成为如今的岭南山脉霸主之一,亡灵大部落。 那些死去的人类与妖魔,在死气的腐蚀与侵染下,逐渐演变成亡灵。 可以说,当时的战场有多大,如今的亡灵领地就有多广阔。 …… 按照李华提供的安全路线,得先穿过南尸山东部,再从岭南山脉与地狱犬领土之间穿行。 亡灵不会在白天出没,整个南尸山只有风吹草叶的声音,伴随着寒风游荡在树林里的呜呜声。 虽然是白天,但南尸山内依旧阴寒刺骨。即便叶恒常在景城区荒地与亡灵厮杀,可当他踏入南尸山亡灵领地内围时,才真正意识到两者之间有着层次的差距,浓郁的死气让四周死一般寂静,景城区四周的死气与之相比,就显得稀薄了。 死寂的氛围宛如冰窖般,让他鸡皮疙瘩,内心惊悚。 好在这里不是拍电影,除了瘆人的阴森环境外,不会突然蹦出一个亡灵来吓你一跳。 …… 此刻,叶恒站在南尸山东部一座山峰上,跃上一棵巨树顶端,回首眺望生活了两年的家园。 相隔很远,景城区尽收眼底,此时才发现,大部分区域已经被绿意掩盖。 沧海桑田,蓦然回首,惊觉岁月匆匆…… 叶恒不知,再回来时,景城区会有何变化。 心里虽有不舍,但更多的是期待。这一刻,踏上更辽阔的天空,他已期待已久。 “我会回来的……!” 一闪呐喊,喊出一位少年的励志与承若,响遍山野,回荡云空。 回应他的,只有无言的风语。 …… 叶恒与景城区告完别后,转身瞬移消失,快速掠过亡灵领地。 一路顺畅无阻,即便是岭南山脉的亡灵大部落里,更加阴森,死气更加浓重,在白天依旧看不到一只亡灵。 可阴冷的氛围,总让人寒毛倒竖。叶恒一刻都不想逗留,使出吃奶的劲不断瞬移,跑出近百公里,也只花了不到两分钟。 这长距离不间断的瞬移,叶恒只感头晕眼花,脑袋沉重无比,光是站着都摇摇晃晃。 这还是叶恒第一次这么频繁的使用瞬移,还跑出了两分钟百公里的记录。恍惚间记得,之前两次长途瞬移赶路,还是前往清茶山,但也用了大半个小时。 而现在,两分钟是什么概念,念力快速延伸出去,在这地形坎坷,险峻陡峭的山林寻找落脚点,对精神力的负担极大,远超于平坦的地面使用瞬移。 若不是在亡灵领地内让人心里发毛,叶恒才不愿受这个罪。 休息五分钟才缓过劲来,快速离开亡灵领地。走出十来公里,便是地狱犬族部落以北10公里外。环境与亡灵领地那死气沉沉和大片死地截然不同,此地丛林密盛,草木繁生,随处都是高耸的巨树,绿意盎然。 岭南山脉以东,有众多极其强大的飞行鸟兽,与地狱犬族遥遥相对。 妖魔领地意识极强,各族首领或高阶妖魔不会轻易越界,否则,很有可能会引发族战。所以两族之间一般只有一些等级不高,智力低下的妖魔游荡。 叶恒从两族之间穿过去,相对来说,较为安全。 但也不能大意,叶恒去过两次清茶山,深知丛林的可怕,必须时刻注意四周丛林,小心埋伏。虽然会耽误很多时间,但小心驶得万年船,是没错的。
叶恒谨记李华的教导,安全至上,时刻警觉四周,再三确认安全才行进,毕竟岭南山脉的妖魔比起清茶山的赤炎虎要强大得多,免得阴沟里翻了船,得不偿失。 而且,叶恒也不急着赶路,寻找希望之城之路,也是很好的一次历练。 …… 武夷山脉,与岭南山脉相邻。 两山脉间曾经的繁华都市,赣市,已被摧毁殆尽,高楼大厦只剩断壁残垣,一片腐朽。 赣市被破坏的相当彻底,宛如废墟,主要原因,是距离两山脉非常近,夹缝中的赣市,难以生存。 原本坚硬的水泥地,如今,破烂得宛如干燥的田野。绿油油的草苔,密密麻麻的长满大街小巷与残壁上,数不尽的大树地缝破石而出,繁盛的枝叶淹没整个破败的城镇。 远远看去,全是nongnong郁郁的树林,完全看不出几年前高楼大厦四起的现代都市。 叶恒踏入赣市时,看着满地的废石,给他的感觉,就如同埋葬在深山老林里的遗址。心里隐隐有些忧愁,或许下次回去,景城区如同赣市一般,与丛林融为一体。 叶恒瞥了眼地图左下角那1厘米:60千米的比例尺,赣市距离广都市只有几百公里,但复杂的安全路线,感觉自己多走了2倍的路程。 这几天里,路途相当惊险,一路来,各种妖魔层出不穷,妖魔隐匿自身的能力就如同与自然融为一体,让叶恒多次从死亡的边缘擦身而过。 “什么安全路线,这妖魔密集度,比广都市里的紫纹狼族还要密集。”叶恒小声吐槽。 此行预料会很危险,却没料到,危险程度,晚上睡觉只能挖个洞把自己埋在里面,才感到一丝丝的安全感。 每当夜里,叶恒都会想念自己那几十平米的舒服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