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带着些许暖意的微风拂在脸上,感觉就像一个姑娘湿润的唇;太阳虽刚睁开惺忪的睡眼,但它已拥有了这个世界;街上男男女女的上班族们都春心荡漾……这是三年前那个春天的早晨,它在我的脑海里仍生机盎然,记忆犹新。 那也是我参加夜班编辑工作的三年来,最后一个能亲身体会到的早晨。我现在每天一睁眼就已是日头高照,时钟会准确的指向:11:00。这个作息的规律使我常常会觉得,与那些灯红酒绿中卖笑卖rou的小姐们很亲近。有时子夜时分,在下班的途中就会与满脸倦容的她们不期而遇,这种邂逅会使我那颗心不安分起来,回到住处后直到凌晨3点多才能将息。 从一个小地方来到这个大城市,我的青春在慢慢消磨中已逝去了六年。我每次面对这个近千万人口的省会城市都会有一种失落感,是的,我仍然一无所有,没有房子,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没有一种稳定的生活。但对这个城市,我确确实实已不再陌生了,我已溶进了它的肢体,我能感觉到我们的脉搏在一起跳动。 11点整我睁开眼的时候,穿好了短衫和短裙的毛毛正坐在电脑桌旁,拿着小镜子一边照一边描着,昨夜一番云雨竟然没让她看上去疲惫,这使我略感惊讶。 “这么早就起来了?有约会? “张晓要我陪她去逛街!” 毛毛面无表情地,没理会我的调侃,仍自顾自地描着。张晓是她的死党,在若干个夜晚,她甚至挽留张晓挤在我们那张大床上睡,弄得我整夜整夜的地失眠。屋子里弥漫着nongnong的吸过烟的味道,这对不吸烟的我来说很刺鼻,我皱了皱眉,伸了个懒腰,然后抬起身子靠在床头上,我看着毛毛……用“锦缎”、“去了皮儿的水萝卜”等字眼来形容她的肢体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我和毛毛认识的时间不长,真正在一起才一个多月。毛毛的家离我的住处不远,她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理所当然,但毛毛却不像一些独生女孩儿那般脆弱,这要取决于她身上洋溢着的风尘习气。她给我的印象总是慵懒的,今天能有精神头儿坐在桌子旁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倒真是难得。她喝酒,吸烟,会一整天像个小混混似的打麻将,泡网吧。自打和我在一起后,她昼伏夜出去蹦迪的行为倒是收敛了很多。刚刚22岁的毛毛虽还没尝过参加工作的苦头,但已经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泡出了成色。 我和毛毛的相识要感谢网络,尽管到后来和朋友提起她时我还不承认是网友。我们在联众里偶然相遇,就一盘一盘下着五子棋,学中文的我对棋盘游戏类的东西总是很木讷,一旦玩起来败多胜少。脑袋虽然木讷,但我的手委实很贫,一边下棋一边打着键盘和她聊天。屡战屡胜,已没了棋逢对手的趣味,但就因为我手贫得让毛毛很开心,她仍饶有兴致一盘接一盘地,“醉翁之意不在棋”地和我下着,我不失时机地抛出了自己“编辑记者”的身份。虽然小编小记们现在城市的街头已成奔忙的蚂蚁,但对一些女孩子来说,他们头上那“无冕之王”的光环还是很具吸引力的。毛毛也不失时机地把QQ号码告诉了我,于是那儿以后,网络两短,两个闪烁的小人头,总在约定的时段"碰面"。 和毛毛第一次真正碰面是在一家火锅店里,因为我下午5点要开编前会,之后就是夜班编辑工作,所以我们把这顿“见面饭”定在了中午。我喜欢吃辣的,毛毛说她也喜欢吃,但怕脸上起疙瘩,我们就点了鸳鸯锅。我比毛毛要大上7岁呢,虽然在QQ里她扔过来的江湖嗑儿已让我领教了,但一见面,她身上扑面而来的风尘味道还是让我不得不另眼相看。吃着涮羊rou,我曾把面前的女孩儿和我印象中的三陪女联系在一起,但左端详右打量,我最后还是下了结论:她不是。她那张还稚气的脸上没有过多脂粉,她也没有描眼影,粘假睫毛,虽然眼角略有血丝,但一切看上去还是清新的。她的风尘味也不像三陪女们那样的装作,夹生,随意自然,仿佛与生俱来。不管怎样,毛毛的风尘味让当时的我心里着了火,产生了很强的占有欲。若不是在敞厅的饭店,而是在一间包房里,若不是在艳阳高照的白天,而是月光如水的夜晚,我会…… 那以后,我们除了约定的网上碰面,还多了项手机联系。她让我的手机响起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比较随意,有时我在车上,有时我在班上,有时我在床上。尤其是我在床上的时候,我感觉着她那充满烟尘味道的女生音质,我会按耐不住地**。好长时间我们的关系没有进一步发展,因为她那时有男朋友。 事情有了转机是在今年春天我的一个休息日。手机铃声让还没睡醒的我睁开了眼睛,我抬头看了看,日头已经老高了,而来省城办事,就睡在我旁边的弟弟不见了踪影,显然出去了。我拿起还响着的手机,按了接听键,毛毛头一句话就说她心情不好,我问怎么了,她说:“我和他分手了”。手机那边,我能听见她一口一口地吸着香烟…… 那时我们报社正要搬家但还没搬呢,我的住处就在报社的后身,从起床穿衣到单位也就10分钟,不像现在的新址,坐公交车还要一个多小时呢。那天下午4点多,穿得溜光水滑的我下了楼,绕过五层的报社楼,大街对面就是一家在省城很有名望的健身场地——窈窕女子会所。我们约定好了,就在“窈窕”身后的一个麦当劳内会面的。等待过街红灯的时间,我漫不经心地看着对面楼顶那两个巨大的,红色斜黑体的“窈窕健身”四个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们反光的边角异常得刺眼。 我原本是想找家中餐馆,这样连吃带喝地能消磨很多时间,铺垫出很多机会,可毛毛非要吃快餐型的麦当劳,那就快餐当慢餐吃吧!饭吃得很沉闷,我不时地说几句,给她失恋的伤疤疗伤,以缓和气氛。而她也一反常态,原本一派江湖式的口没遮拦,这时竟话少得让人窒息。快餐吃了两个多小时,含在两张嘴里的两支饮料吸管终于完成了使命。 “我们一会儿去哪?”我看了眼毛毛,她正脉脉含情地看着我。 “那……去你那儿坐一会儿吧?”毛毛犹豫了一下说。 “我弟弟来了,在我那儿呢,不方便……” 我往下还想说:“要不去宾馆开个房?”但只是心里想,没敢说。毛毛似乎也想说什么,她犹豫着,最后说:“那我们去录像厅吧!” 毛毛说打生下来她就去过三次录像厅,因为"可变电容二极体机稀烂贱,盗版影碟满天飞,想不出什么理由去那儿"。我也至少四年没进过录像厅了,我对录像厅再熟悉和亲切不过,它丰富了我多少枯燥无味的大学时光啊!那时候校园里流行看“毛片”的同时,更流行看“真片”,我和上铺临铺的几个好哥们儿一有空闲就躲进录像厅,专挑墙角旁僻静黑暗的地方坐。午夜,伴着画面上“哼哼唧唧”的,录像厅里也唏唏嘘嘘的,墙角处rou板和rou板相击打出的拍子声真切可闻。 心里合计好的,可进了录像厅,我又手软起来,有贼心没了贼胆。当时主要有一种想法在我心里作怪:“我可是个编辑,按过去的话说大小也是个知识分子,总不能表现得太龌龊了吧!”我才明白,为什么在那个禁欲的年代,人们都是假正经,原来一个假道学的帽子正扣在他们身上呢。毛毛也忍耐着,我们相对无言,只是嘴里不断咀嚼着买来的一大堆小食品,四只眼睛瞪着屏幕,故事情节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子夜十分,随着屏幕上一级镜头的闪现,毛毛终于喘息起来,她忽然不顾一切地解开了我的腰带,然后把手伸进了我的裤裆里,我也顾不得了"知识分子"的面子…… 直到现在,我和几个哥们儿谈起那夜的细节,我还信誓旦旦地说我们只动了动手,别的真什么都没做。 一周以后的又一个休息日,我和毛毛去了距离这座城市300公里远的一个风景区玩,我以半个月一天不休的代价和同事串了两个班儿。很出乎我的意料,在风景区宾馆的当晚,毛毛竟挣扎着不同意,我当时确实生气了,毛毛看着我笑了:“你就那么急呀,明天,明天肯定给你!”毛毛没有来月经,我搞不懂她当时那么做是出于什么心理,但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继续纠缠的理由,因为第二个晚上,她真的让我如愿以偿了。我们返回城市的第二天,我弟弟就离开回老家了,毛毛便理直气壮地占据了我那张双人床。 “我走了,今天晚上我不回来,回家住!” 已打扮好的毛毛拎起我花了500多元给她买的那款精致小包,看了看我,然后也没等我说什么,转头就出了房门。 洗漱完毕,我也挎了自己的兜子下楼。中午的阳光对我这个刚睡醒的人来说,总是那么刺眼。路过“川妹子酒家”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晚报的朋友徐冬昨天下午就给我打了电话:“骆驼,来货了,明天中午12点,万盛大酒店!”骆驼是几个哥们儿根据我的名字(方舟),又联系“沙漠之舟”的寓意给我起得绰号。“来货了”有点暗语的意味,意思是又来钱了。做记者经常能收到红包,还能经常写点软文赚私房钱,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我现在虽然是编辑了,但毕竟以前做了两年的记者,总有一些老关系想着我,哥们儿有什么好事当然也没说的。万盛大酒店是一个四星级酒店。“去万盛大酒店吃饭?”这样琢磨着,我从衣兜里掏出了手机。 “冬子!饭我不吃了,我有点事儿,一点左右我直接去取钱吧! 徐冬在手机里骂了我一句就挂断了。去了又免不了应酬,我最近对酒忽然有一种戒备的心里。走进“川妹子酒家”,挺着大肚子的老板娘老远地就迎了出来。 “呦,可好一阵子没过来了,总看见您在门口路过! “啊,最近忌口,吃不了辣的! 我应付着,在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我喜欢吃川菜,这个小店从老板到厨师都是正宗的四川人,烧出来的菜当然也就很地道。以前这儿几乎就成了我的食堂,几乎一天来一次。自打认识戒辣的毛毛后我就没来过,两个人吃饭就得往一块将就。我点了碗米饭,点了个我最爱吃的干煸牛rou丝,好久没吃了,看着菜名我都流口水。等菜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老板娘,肚子明显比我上次来的时候大多了。看着,本不入我眼的老板娘竟然也有了姿色,原来怀了孕的女人真的是很美丽。 吃完饭已经12点半多了,我擦着满头的汗走出“川妹子酒家”,抹了抹嘴,叫了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