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我想喝鸡汤(万赏加更)
,救了大明星后她居然想要以身相许 李长乐疯狂码字到两点多的时候,才感觉到有一点点的累,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两点了,顿时吓了一跳,赶紧选择睡觉。 加班要不得,熬夜加班更要不得。求生欲爆表的李长乐直接上床睡觉,自己可不想再熬夜加班猝死一次了。 第二天,北平。 王思懿和秀秀早早的就起床准备赶车去机场赶飞机了,秀秀疯狂的在车上打哈欠,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王思懿还是神采奕奕的样子。 昨晚她明明十二点才睡觉,比自己睡得还要晚,然后她居然凌晨四点钟就把自己叫醒了,说要自己帮忙化个妆。 你见过凌晨四点钟的北平吗,秀秀见过。 王思懿这波cao作,直接给秀秀整不会了,凌晨四点钟啊,正经人谁在这个点化妆,王思懿就是。主要是秀秀也没法拒绝,王思懿给她发工资不说。 给的理由也很正当,六点钟就要赶飞机了,五点就要出门,四点钟起床化妆合情合理,道理她都懂,可是她昨晚睡这么晚,她不会困的吗。 在车上看着精神抖擞的王思懿,而且还一个劲的问秀秀。 “秀秀,你说我这这套衣服跟今天的妆搭配吗,会不会看起来有点突兀。” 秀秀看了王思懿一眼,然后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事实上就算是王思懿穿了一件粗布也能穿出粗布西施的感觉。 “好看的很,婉君姐,要自信一点啊。” 秀秀虽然觉得王思懿有点离谱,但是还是出言宽慰了一句。 这平时对自己容貌挺自信的人,怎么一准备见心上人的时候,就开始不自信起来了呢。自己也跟着遭罪,恋爱脑的女人真的是可怕。 秀秀对谈恋爱这件事越来越恐惧了,生怕自己以后也变成现在的王思懿这样,王思懿人长得好看,还有钱。 遇到的也是李长乐这种好男人,人家除了钢铁直男了一丢丢,但是人家长得又帅,还会写歌,这谁顶得住。 如果自己以后也谈恋爱遇到了个渣男也是这种恋爱脑的话,怕是把自己卖了自己还帮别人数钱,太可怕了。 一想到那个画面,秀秀顿时清醒了不少,疯狂摇头,达咩。 “秀秀你怎么了,摇着个头干嘛呢?” 王思懿看到秀秀在那里使劲的摇头,头发还甩到她手臂上了,顿时诧异的问了一句。 “没......没什么。” 秀秀有苦说不出,支支吾吾的说了一句,然后想要转移话题。 “婉君姐,你昨晚就睡了四个小时,不困的吗?” “还好啊,以前忙的时候不也是差不多这样,最主要的是我也睡不着。” 王思懿有点无所谓的回答着,以前她刚出道没多久,刚有人气那会,也差不多有一段时间是这样子每天只睡几个小时的,白天忙着跑通告,有时间空下来了又要练嗓子。 “不就是见人家一面,也能开心到睡不着吗?” 秀秀好奇的问了一句,秀秀表示看不懂,但大为震撼。 “你不懂。” 王思懿却是没有做解释,没有喜欢过一个人确实是不会明白这种感觉的,王思懿觉得跟李长乐分开的日子,无时无刻都不想着见他。 太难熬了,那样的日子,早知道当初就不立志成为什么劳什子天后了,安安静静的待在他身边,他每天还能给自己做饭写歌。 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不知道多美好,王思懿想到这里就有点懊恼。不过好像如果自己不是因为想要成为天后,估计应该也不会遇上李长乐。 这么说来自己还是要做天后,王思懿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捋清了事情的先来后到。 凌晨五点半,王思懿看了下时间,快赶到机场了,然后进机场之前给李长乐发了个表情包,又发了一句话: “我想喝鸡汤。” 消息发出去后,王思懿眉眼弯弯,就算戴着口罩都能从眼睛看出来她心情不错,然后就把手机关掉,跟秀秀一起走进了机场办理登机手续。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希望那个家伙明白自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凌晨六点的北平,一架飞机缓缓起步飞向南方。 而身处羊城的李长乐,正在做梦,梦里梦到王思懿气势冲冲的在外面敲门,贼大声,直接把睡觉的李长乐给吵醒了。
然后李长乐就真的醒了,原来是个梦,李长乐喃喃自语了一下,这段时间他经常在梦里梦到王思懿,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过这次梦到了王思懿在外面敲门,而且那种敲门的感觉让李长乐觉得很真实,一度以为自己真的是在现实世界里面睡觉,梦中梦了属于是。 醒来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还很早,六点多。然后又习惯性的打开了微信,发现王思懿给自己发了个消息。 这女人怎么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真是奇怪,李长乐看到消息的内容,感觉有点搞不清楚状况,她想喝鸡汤 那就喝啊,自己又没有拦着她。李长乐挠挠头,放下手机决定先去上个厕所,回来继续睡觉,今天还要去录音棚看相思的编曲完成的怎么样了的。 李长乐在厕所里面一阵哆嗦过后,意识清醒了不少,忽然回过神来。 “戳豆麻袋!” 王思懿想喝鸡汤,这两天她好像是要来养成录歌的,那她的意思是不是她今天就要来养成,而且很可能早上就到? 是了,平时她哪里会早早的五点多就会醒来给他发消息,这女人也是,来了就来了,直接说不就行了吗,非要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整的自己差点没搞明白情况。 李长乐摇摇头,收了收裤腰带,然后开始洗漱,既然王思懿都这么说了,自己能咋办,当然是早早的出门去买老母鸡回来煲个靓汤了。 “哟,靓仔,今天早上这么早啊,来看看,现杀的老母鸡。” 卖鸡的老板显然是认识李长乐这个菜市场常客的,不认识不行,这年头,来菜市场的一般都是大叔大妈。 很少有这么年轻还这么帅气的小伙子。李长乐在菜市场辨识度很高,基本上只要去买过一两次的摊主都认识这个帅小伙。 李长乐提了一只鸡走在菜市场里面逛着,他觉得王思懿早上这么早起来肯定没吃东西,一碗鸡汤怎么够,所以又去买了几根排骨,一斤虾,打算早早就给王思懿来一顿丰盛的早餐。 心里面充斥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激动,李长乐觉得自己做菜的动力都高涨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