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冲向法治前沿(32)
16.32 针对代理维权,庶盶本打算纯粹义务服务,但数量愈来愈多,地域范围也愈来愈广。有时,一处耗时过多,接连十多二十天都将顾东顾不上西的。原本属于临时性、业余性的活动,有时夜以继日的连续数十天都不得松闲。好在普遍面对农村,凡农耕季节,几乎没有代理维权活动。 人们普遍都要事先或事后给予一定费用,鉴于自身生活本来就存在困难,又有债务未了,若长此以往的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而分文不收,一家老少只能吊起锅来当钟打了。 代理维权,当然不能与本人所表明的义务性和先行输出自身红利相矛盾,事情完结之后随意给就行,如此可减少一定生活压力并维持代理的可持续性。 自己的重塑人生,最大的障碍在于有多年欠账未还。至于晓晖的“救命”声,再怎么说也家庭内部矛盾吧,似乎早已没人提及或议论了。除此两起事件外,能严重影响本人声誉的,还真找不到多少事实把柄来。 面对债务,得先偿还私人不计利息的个人欠债,更得首先归还经济紧张的,后还银行计息贷款。这样的安排,银行未必应允。从墎州回家后的数月来,银行未曾催问还款事宜,但这是明知本人不仅没钱还药不离口。等到自己稍有还款能力时,肯定会来催问。既然自己四面八方主张依法办事,自己当然要首先依法办事。 越是在贫病交加的困局中,就越是要妥善处理好欠债问题。尽管自己短时间内无力大幅改变现实环境条件,但最起码要尽量做到公认为已经尽力而为了。 银行贷款方面,与其被动等待催还贷款,还不如自己主动前往。关键是自己受身体健康制约,无法准确预估还款时间,一切都需要等到身体恢复健康后,才能有个靠谱的计划。 既然自己涉足代理诉讼,不打几场令人叹为观止的高难度官司,只怕是老来回想起这段历程,也将如同爵蜡。法治社会,需要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资金借贷,是经济生活中的大事,理应尽早出台信贷法,并接受信贷法约束和规范。遗憾的是,银行依法收贷,尚只能依据民法的相应法律条款。但当前民法的基本准则是对等互利,没有赋予收取利息的合法地位,这为银行依法收贷留下无限隐患。 由于银行不是个人,即或是提前几年布局酝酿一场影响深远的官司,属于对事不对人,不存在开罪个人的问题。只要自己赢官司不赢钱,不利用法律漏洞牟取一己私利,则这场官司的性质,就是呼唤信贷法的历史回音壁。此举可能使自己的声誉受到一定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讲,无论于己于社会,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写信给银行,主要说明自己当前贫病交迫,但若能减免全部利息,诚愿积极设法偿还部分本金。然后,留好复印件,用挂号投寄给银行。大概银行在数日前已收阅信函,庶盶前去重复信函内容。期待着银行方面的一口拒绝,不料却被和颜悦色邀请具体商谈。 银行丝毫不顾本人的无理要求,反而展现出巨大诚意。突然之间令庶盶颇感意外,脑海中出现一片空白。不过,要是现在商谈,这戏还没出场就要谢幕了、夭折了。总没道理现在就在此无理取闹吧?一念及此,庶盶急忙表白:“我今天只是来稍作了解,现在还没有准备到钱,等条件成熟时再来具体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