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李代桃僵
看小舟缓缓驶出了河道的拐弯处,对岸三人赶紧沿岸跟了上来。只见江心的小船不停地在原地打着转,高誉站在船尾,挥剑向船舱杀去。船身剧烈摇晃,一个男子从船舱里跌出,高誉紧跟其后,朝着男子的左胸用力刺去,男子跌入江中,顿时便被江水吞没。 小舟刚一靠岸,岸上三人连忙奔来:“那个女人呢?” “死了,李老大身手了得,在小船靠岸时,便一剑了结了孟姬。”高誉大口喘着粗气说。 “那李老大呢?”见只有高誉一人下船,岸上的同伴不解地望向舱内。 “唉...”高誉长叹了一口气:“郑言他们二人计划从我们那一侧突围上岸。当时我正在树林的另一侧搜寻,李老大孤身一人去了岸边。随后我便听到了李老大的呼声,郑言那家伙,看孟姬被杀,躲在船舱内用弓箭偷袭了李老大。等我赶到时,只见郑言举剑刺死他。我急忙跳到船上,终于将这叛徒杀了。”说话间,高誉混合着泥土和血污的脸上无比难过。 “你说那女子死了,可没有尸首,我们如何回去复命?” “应该还在岸边,你赶紧把前面的兄弟叫回来帮忙,我们过去寻孟姬的尸首。” 众人来到对岸,李老大的尸首横躺在岸边,潜滩处还有因打斗而留下的斑斑血迹。 “看来孟姬的尸首已经跌落河中,被水流带走了。这如何是好,若没有尸首回去复命,主人他……”高誉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想到出发前周昌那狠厉阴鸷的一张脸,众人一时间犯了难,不停地沿着河岸踱着步子。 高誉摇摇头:“我是没关系,今天只是偶然在路上碰到各位,所以过来帮忙。可各位弟兄忙活了这么久,特别是李老大,还把命搭进去了,若那百金的奖赏打了水漂,我可真是替各位不值。” 听高誉“不经意”地提及那百金的奖赏,众人俱是心头一热。这奖赏可是普通人辛苦一辈子也挣不来的,现下岸边共六人,再不济一人也能分到个十五金。若是有了这笔钱,今后便再也不需要替周昌办事,看周昌脸色,还可以带着家人,到大一点的城镇置办一所宅子,安度余生岂不美哉? “你们看!”其中一人惊喜地大喊:“看我找到了什么!”说话之人手中拿着的,正是孟姬给郑言看的那个刻着“孟”字的铜管。 “就说李老大杀了孟姬,郑言杀了李老大,而你最后杀了郑言。我们都看到了,均可替你作证。”另一人对高誉说。 “有孟姬贴身铜管为证,回去肯定百金到手。主人的脾气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么说,好过无功而返,对吧?”众人纷纷附议。 闻言,高誉心中窃喜,嘴上却故意推辞:“主要还是李老大和各位兄弟的功劳,我不敢独占。如若有别的赏钱,我愿与诸位兄弟平分。” “如此,那我们赶紧回高柳复命去。”众人带着一脸喜色翻身上马,急急忙忙朝着百金的富贵奔去。 沉入江心的郑言在水中潜行了一段,才借着密林的遮盖悄悄上岸。牵马躲在林中的孟姬看清来人后,轻轻扯了扯树枝,示意自己所在的方位。郑言也躲入林中,在马尾上系上了一支树枝。 “这是何用?”孟姬压低了声音问:“如此,岂不是影响了马儿行进的速度。” “行进过程中,马尾上的树枝能够将蹄印扫去,如此一来,我们经过的地方就没有了踪迹,他们也就无法轻易发现我们。” “原来如此,你真机灵。”孟姬刚要开心地拍掌,又马上想到了此刻的危急情况,赶忙放下了手。 途经一片密林,看身后并无追兵,浑身湿透的郑言将马栓在一旁的树上,寻了一处避风的土堆,用火石点燃捡来的枯枝,生了一堆火开始烘烤衣物。 回头一看,为躲避周昌爪牙的追捕,已经一天一夜没合眼的孟姬,此刻没了声响,靠着土坡旁的大石头沉沉睡去。在篝火映照下,那张过于疲惫而略显苍白的脸,又恢复了一丝血色。远处治水河浩淼的烟波在落日的天幕下金波粼粼,未知的旅途顿成朦朦红色的剪影,江边一片苇草翻滚着暗红的波浪渐渐模糊。在疲累和温暖的火光下,郑言也合上了眼睛。 “你这只爬虫总算是活了下来,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工夫,我还以为自己今天要跟你一起葬身鱼腹了。”绿色的巨掌重重地拍在郑言的肩膀上:“不过,看来那天选你也是对的。” “我稀罕你选我?”郑言送出一记白眼:“既然你能进入我的脑中,危难时刻,再出去就是了,用不着跟我一起葬身鱼腹。”第三次见面,郑言已不像之前两次那么慌张,不耐烦地打掉了肩上的绿手掌。 “你当我不想?我的身体当然比你厉害,只不过那日我受了伤,还需要些时间恢复。不然谁愿意寄生在一个连李老大都打不过的弱鸡身上?待时间一到,我定寻一个更加好的身体,到时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巨人一脸的不屑。 “你要真像自己说的那么有本事,危难关头,麻烦你出来帮帮我,不要每次都在睡梦中说风凉话。”郑言也不甘示弱地回应着巨人。 “我刚寄生到你身上几日,尚不能与你的意识和平共处,更别说控制你的躯体了。若能亲自出马,这几条杂鱼,不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能解决吗?可惜我被困在你这孱弱的身体里,只能在一旁看着你们菜鸡互啄,却毫无办法。”被打掉手的巨人不以为意,撇了撇嘴,挨着郑言坐了下来。 “我有一事一直想不明白。第一次见你时,我分明记得你有一个健硕的绿色躯体,之后在林中醒来,怎么都没有看到你留下的东西?那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去了哪里?你的躯体去了哪里?” “你当然不明白,那个绿色的躯体也不是我的本体,是我们为了来这儿打造的,就像是你们的铠甲。算了,你注定无法理解这么高深的东西,就当是我为了掩饰自己的行迹,在意识离开躯体之后,把那些东西都化于风中了吧。”说话间,绿色巨人的脸凑了过来:“你们这里生活条件太苦了,每分每秒都是折磨,拜托你好好完成任务,拿到这一百金,起码让我在你这不用每餐吃猪食。你放心,我也会像昨天那样帮助你的。” “你怎么一天想着吃,况且,若你只是意识寄生在我脑中,如何知道这些吃食是何等滋味?” “你的脑袋注定是想不明白这些的。既然此刻我已与你共生,你疼,我便也疼;你饿,我便也饿。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散发着红光的巨眼让郑言一个激灵,翻身醒了过来。篝火即将熄灭,没想到千金大小姐居然还知道将烘烤干的衣服盖在自己身上,转头一看,孟姬正蹲在旁边努力将火拨旺。 “你这样,火是不会变旺的。得先把大的枝条架起来,中间留出空隙,再将底下的灰拔出去,放入枯草。”郑言拿起一根树枝开始拨弄,不一会儿,火又变大了一些。 明亮的火光照亮了孟姬的脸,看得出来,小姑娘将头发细细打理了一番,却不知自己鼻尖、下巴到处都是烟灰,像极了一天前刚从浓烟滚滚的客舍逃跑出来的样子。 甩掉追兵后,二人总算放下了一些担心,看孟姬此刻的样子,又想到周昌迎接她时的端正威仪,郑言忍不住笑出了声。 “别笑了,我好饿。”孟姬抱膝坐在火堆旁:“你不是有弓箭吗?能不能去抓只羊啊、野猪啊什么的。” “你对漠北的误会很大,莫说我现在没有弓箭了,就是有,你当到处是羊,是猪等你去抓呢。烤火吧,烤火就不饿了。” “买的弓箭呢?” “丢在船上了,要假死怎么还能带走射死李老大的弓箭。” 过了半晌,孟姬开口:“把那石头饼给我吃点吧,想来,它也不是那么难吃了。” “石头饼也丢在船上了,干粮都丢在船上才能让他们更加信服。” “喂,你在船上说,肯定能带我回邯郸,我觉得你在骗我。”孟姬把头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为啥?” “火越烤越饿,根本不管用。” “哈哈,行了,我都没有怀疑你骗我。看你现在这样子,全天下也就是我,才会相信你到了邯郸能给我一百金的承诺。”本以为开个玩笑能缓解孟姬的饥饿感,但话刚说完,郑言就发现自己错了,孟姬埋在膝盖里的圆脑袋发出了阵阵抽泣。 郑言打小在这蛮荒的漠北长大,生平第一次与一个姑娘待在一起那么久,更是第一次将一个姑娘惹哭,一时间竟然手足无措,尴尬地拿着枝条拨弄着篝火,却不知如何出言安慰。万籁俱寂的荒原上,只听见孟姬断断续续的抽噎声。火苗照出的阴影在地上不停扭动,仿佛是在笑他是个傻子。 好一会儿,孟姬带着鼻音说:“也不知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周昌敢这么做?究竟是什么事,让大管家在信里连实话都不敢讲?我好担心爹爹、弟弟还有叔父他们。” 此时乌云遮月,荒原四周,黑暗无边。孟姬的话让郑言想到了自己远在平城的养父母。昨日打定主意出逃后,他便交待养父母带好家中不多的钱粮,去远亲家中躲避。寄人篱下终不是长远打算,自己也前路茫茫,一家人不知何时才能团聚。 “我也在担心我阿爹和阿娘,也不知道他们此刻是否安好?周昌的人是不是寻到了他们?”闻言,郑言的心中也泛起一丝凄苦,自打记事起,给他做饭、为他缝衣的人是养母,带他玩耍、护他周全的人是养父,幸得二人庇护,自己才不至于活得像风中的无根野草一般。现在二人年事已高,尚未享到清福不说,还因为自己的牵连,不得不东躲西藏、背井离乡。 “为今之计,只有我们二人平安达到邯郸,才能不叫至亲担心。” “呜呜呜......”本已止住哭泣的孟姬,听到这句蹩脚的安慰,哭得更凶了:“我已经没了阿娘,要是此刻回不了邯郸,便再也见不到阿爹了。郑言,我害怕。” “你知道吗,我现在连亲生父母的样子都快忘了。那年两军交战,战败的官兵为了泄愤,屠了村。生身父母把我藏在灶下,我才得以侥幸逃脱。” “后来呢?”孟姬止住了哭泣,认真地听郑言说着自己的故事。 “后来养父母发现了在灶台下安睡的我,偷偷把我装在竹筐里带出了秦国。几经辗转,才到了赵国.....”为了安慰孟姬,郑言回忆起了那段他最不想再记起的时光,孟姬听着听着,又睡了过去。 总算捱到天明,郑言骑马带着孟姬回到河岸边。这会儿,孟姬也顾不得许多,捧起河水猛地喝了几大口。走了不一会儿,向北蜿蜒的治水河出现了一道向南而去的支流。孟姬指着那条支流说:“沿这条支流南下,便可以入代郡。之前我家从匈奴购入毛皮转运到中原时,便走这条水路。若沿着主河往北就入燕国,你觉得咱们应该怎么走?”
“目前没有追兵跟来,周昌应该是相信了高誉的说辞。如此,我们便前往代郡吧。” 支流汇聚之处的治水南岸,有一个靠着来往客商、货物转运而聚集起来的小村镇,二人付钱拜托船家将人带马转运到对岸。渡口的旁边,有三两家为装船卸货的苦力提供吃食的饭铺。 放在木盘陶碗中的粗劣豆饭羹,此刻在二人眼中也是无比美味。孟姬拉了拉郑言的衣袖,示意他过去买两份,却突然发现钱袋和放铜管的包袱在自己下船时,遗落在了小舟之上。 于是,享过泼天富贵的孟家大小姐,穿着一身脏兮兮的丫鬟衣衫,揣着手、瘪着嘴看着眼前的豆饭羹,不肯往前再走一步,又拉不下脸去讨要一份。 “我如果弄来一份,你能保证去邯郸之前不哭了吗?” “我保证。” “一会你牵好马,等我去抢一份回来,我们骑马就跑。” “这怎么行!喂,你回来!”郑言完全不理会孟姬的呼喊,径直向饭铺走去。 孟姬牵着缰绳的手紧张地沁出冷汗,这两天下来,蹲在地上吃半只烧鸡、穿丫鬟衣服,不问自取地偷了船,为了回邯郸,这已经是她最低的底线了。没成想,现在居然还要郎在朗白日下去抢吃食。要是被周昌抓住,肯定免不了一死,可要是被商家抓住,自己也免不了羞愧而死。 不一会,郑言便拿着两份豆饭羹转身跑来,孟姬心脏突突狂跳,却发现店家并未追来:“他们没看见你偷了吃食吗?” “不,你的钱袋我一直带在身上,这羹是我买的。怕你等我无趣,就编了个瞎话。” 气得牙痒痒的孟姬本想抓一把羹丢在郑言脸上,但终究是舍不得这热腾腾的吃食,学着郑言的样子蹲在路边,大口吃了起来。 热腾腾的吃食让二人的精神为之一振。赵国有令,严禁私下售卖马匹,郑言只得悄悄找了个胡商,以低于市面的价格将马匹转手。又寻来一个货物不满的船家,付了些许路费,请船家将他们捎到代郡。 高柳邑中,周昌铁青着脸坐在大厅,伺候的侍女在身侧大气也不敢出一下。这一天的光景,几乎所有在周昌面前出现过的奴仆婢女都被责罚打骂了一番。而就在刚才,一个侍女因为紧张没听清吩咐,让周昌说了两遍,被拖到院子里狠狠抽了二十鞭子,跪在地上不许起身。 院门口一阵人声马鸣,圈养的猎狗也狂吠不止。周昌紧张地站了起来,六个派出去的精锐骑手连同高誉一齐走进大厅,周昌一个箭步冲了下来:“怎么样,得手了没?” “得手了。”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 周昌心中大喜,这几日惴惴不安的事情,总算有了好结果:“好!”片刻又狐疑地问:“既然得手了,尸首呢?” “掉河里了,我们在治水河发现了二人,他们想上岸逃跑,李老大杀了孟姬,郑言杀了李老大,最后高誉杀了郑言。”站在左侧的一人恭敬回禀。 “没有尸首?”周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以高誉一贯的作风,此刻他应该自夸自擂、洋洋得意才对。但他非但没有,反而紧闭着嘴,步出队列一揖到底。 “这么大的功劳,为何刚才一言不发?是不是心里有鬼?这二人真的死了?”周昌死死盯着高誉的脸。 “皆因属下施救不及时,李老大才命丧治水。怕主人责罚,所以......”高誉小声解释着。 闻言,周昌心中反倒一缓,脸上却装作惋惜道:“刀头舔血,有死伤都是命数。快说说,你如何杀了郑言?而且,你确定当时孟姬死了?” “因为上游被截,郑言二人想从李老大和我把守的河岸突围。郑言用弓箭偷袭李老大后将其杀死,不过自己也受了伤,无法远走,只得回到船上。属下当时离得远,来不及救李老大,只得跟到船上杀了郑言。”高誉流利地说出了准备了一路的谎话。 听毕,周昌心想,见到郑言有伤在身才冲上前去,倒是很符合高誉这家伙平时胆小懦弱的作派。只见高誉双手捧出一个刻着“孟”字的精致铜管:“这是小舟靠岸时,大伙在船上发现的。” 周昌接过铜管,确认是孟家信物之后,脸上泛起了玩味的笑容:“好!”随即突然伸手,将高誉别在腰间的长剑拔出,细细在眼前端详。这剑确是高誉平时用的佩剑,由于未及时擦拭,此刻的剑尖上还带血迹,幽幽地透着一股血腥之气。也刚好证实了高誉今日的确杀过人,两处物证外加众人的一致说辞,周昌的怀疑总算是放下了。 “哈哈哈哈,漂亮,今日为各位庆功,大赏!” 大厅里,各色酒菜佳肴不输招待孟姬那日。心情甚佳的周昌还安排了乐工和胡女舞蹈助兴。袋中丰厚的赏钱和中央妙龄胡女的轻歌曼舞,让一众人等俱是红光满面,早就忘了那暴死在河边的李老大。唯有高誉心中有异,难以开怀。众人皆觉得他是因家中客舍被烧,加之对李老大的愧疚之情,所以无法畅饮玩乐,均是不以为意。 一片歌舞酒宴声中,一名信使带着刻有“孟”字的铜管,消失在了从高柳到邯郸的官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