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凤三孤身入胡天
北方是人迹罕至的大漠,凤三为了给朱华等人赢取更多的时间,单人单骑,一头扎进了大漠。 凤三单人单骑入了大漠后,便失去了踪迹,楼天霸带人追了数日仍旧没有寻到任何关于她的线索,只好无功而返。 凤三失踪的消息传回朱颜国,此时陈洪已被赵国公“救”出,正在府里养伤,听到消息,不顾“伤势沉重”,执意奏请皇帝要求带兵去寻。朱明也是不顾太子太傅的反对,要求一同前往。 “出兵,岂能儿戏。更何况,一国国母失踪,这消息若传出去,朱颜国国祚危已,此事,朕心中有数,都退下吧。” 任朱明和陈洪磨破嘴皮子,朱玉就是不答应。 此后第五天,秀月私下传消息给朱明和陈洪,她和朱华已安全抵达边关,正在和赵恒商议寻找凤三事宜,让朱明和陈洪等消息,切勿鲁莽行事,切记,切记。 得知朱华无恙,朱明内心,稍松一口气,只是凤三如今仍旧下落不明,这让朱明隐隐的有种不安,生怕凤三像朱锦一样,来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他和朱华就成孤儿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凤三穿着一身少数民族的服饰,长长的头发盘在头顶,戴着帽子,乍一看,跟男子一般无二,她又故意隐瞒了性别,所以,但凡见过她的人都以为她是男子。 只是她这位“男子”,比其他男子少了点阳刚,多了点阴柔,在这男子当权的时代,却更加的引人注意和回眸。 她骑着骆驼,前面和后面都背着干粮和行囊,而在她的身后,跟着长长的少数民族的队伍,队伍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群人,是她在马贼手里救下的。 他们无依无靠,没有去处,便推举她为首领,跟着她,在大漠里漫无目的四处溜达。 反正他们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们的首领--那个长的极好看的“男子”,就从来没让他们呆在一个地方超过四天,总是不断的换地方。好在,自从跟了“首领”之后,他们就没再饿过、渴过。说起“首领”,那真是个奇人,总是在快要没东西吃、没水喝的时候,她能带着大家准确的找到水源,还能在水源附近找到肥美的食物。最重要的是,他们这群人,再也不用怕马贼时不时的偷袭了,因为每次遇到马贼的时候,“首领”都会单人独骑、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吹着高扬的口哨,冲向马贼的队伍。 她的功夫极其了得,在那么多凶残的马贼队伍里,如入无人之境。 她杀人如麻,但脸上却呈现出兴奋的表情。她还会放毒,只几息功夫,就会把多余她数倍的马贼队伍撂翻、冲散。 于是,不消月余的功夫,他们“首领”的恶名便传遍了整个大漠,但凡有马贼经过时,他们都会远远的观望片刻,然后选择绕道而行。 马贼还给凤三取了个名字,叫“帝锦”。 随着“帝锦”的名号越来越响亮,加入这支队伍的人也越来越多,从最开始的十几个人,到现在的三百多人。庞大的人群队伍,行走在昼暖夜寒的大漠里,再多的水源和食物也有枯竭的一天,人们为了填饱肚子,便开始出现了抢夺食物的现象。 起初,只是未成年的孩子们之间,到后来,成年人也加入了抢夺食物的队伍,从老人到壮年,从壮年到青年,三百多的人的队伍,为了哄抢一块糙饼加入抢夺大军的足有百人,其他都是老弱妇孺,还有没挤进去的站在一边干瞪眼。 他们抢的如火如荼,争的是气踹嘘嘘,有的甚至大打出手,把几岁的孩子高高的举起来要往地上拋。 凤三坐在骆驼上,右手托着下巴放在横垮的右腿上,嘴里叼着根草棍,看的津津有味。 有人发现她来了,赶紧招呼其他人停手,那个举孩子的大汉,愣愣的回过头看向凤三,手里的小孩放也不是,拋也不是。 “你们继续,我看会儿热闹。” 所有人都看见她脸上带笑,但大家伙从她的笑容里却感觉到了一股杀气,嗜血的杀气。 抢夺的人群被她的突然出现,震慑的安静下来,大多数人都低着头不敢看她,只有极少人眼带凶光的瞄着她骆驼峰上的背囊,凤三知道,这是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来了。 她指着那个要拋孩子的大汉,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大汉略带拘谨的回道:“俺是孤儿,没名字,他们平时都叫我老粗。” 凤三点点头,“你把孩子放下,你吓到他了。” 又指着那几个目露凶光的人,说:“你们盯上了我的干粮?” 那几个人一愣。 凤三笑,“如果看不出你们这点心思,那我帝锦的凶名岂不是白得了。” 凤三的话音一落,人群便开始出现sao动,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射向了那几个人。 “你们是什么人?敢惦记我们首领的干粮,揍他们。” “住手,”凤三喝止,指着要拋孩子的大汉说:“老粗是吧,你去,把那几个人废了,我这袋rou干归你。”凤三说着,从行囊里摸出一袋rou干,在手里颠了颠,又对那几个目露凶光的人说:“你们如果能打过老粗,从他手底下安全逃脱,我不但会饶了你们,还会把身上所有的干粮和水都送给你们,如何。” “当真,”目露凶光的几人,脸上顿显喜色。 “自然,”凤三点点头,“不过,你们若是败了,我会让他们把你们当场宰杀,分食了。所以,你们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凤三云淡风轻的说着“要吃人”的话,在场的所有人听着,却都吓得软了双腿。 “富贵险中求,咱们大漠七煞也不是吃素的,兄弟们,上……” 凤三勾唇浅笑,邪魅的脸上带着兴奋和嗜血。“老粗,别让我失望哦……” 队伍里从第一天就跟着凤三的人都知道,他们的“首领”只有在杀人时,脸上才会是这种表情。 八个人的搏杀,以一对七的战局,任老粗再厉害,也不是“大漠七煞”的对手,在其中一人踹倒老粗,挥刀斩向老粗的头颅时,凤三抬起手腕,一枚袖箭以刁钻的弧度射进挥刀那人的太阳xue。 那人眼睛瞪得老大,连叫都没来得及叫,“砰”一声,直挺挺的倒在地上。 “老四,”大漠七煞其余六人,各个眼睛充血的恶狠狠的看向凤三,“你居然说话不算数,还搞偷袭,老子杀了你。” “你们既然明白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却还如此惜命,委实不该,而你们最不该的就是,不应该惦记上我的东西,等你们死了,我会让他们拿你们的rou煮汤喝,借以告诫所有人,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凤三的声音很轻,却让“大漠七煞”莫名的胆寒。 他们早就听说过凤三的恶名,可自从投奔她以后,还没有机会见她出手,今日,他们终于知道什么叫“不作就不会死”的道理了。 凤三出手很快,她一向如此,她搏命的时候,从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除非她实力不如对方,那就另当别论了。 可“大漠七煞”,凤三真的不放在眼里。
三百多人,从老到弱,从男到女,他们皆亲眼看到凤三是如何杀人的。那种惨不忍睹的场面,他们发誓,这辈子,他们都不想再看到。 一场搏杀,几息的功夫结束,地上躺着的尸体要么缺脑袋,要么被捅穿心脏,要么被横腰斩断,六个人就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 “老粗,你还能动吗?”凤三用破布擦拭着长刀上的血迹,上面的温热,却勾不起凤三的一点怜悯。 “妇人之仁”只会葬送掉自己的性命,她还没活够,她不想被抛尸大漠,所以,她的心肠必须比任何人都要狠。 老粗撑着自己的身体爬到凤三的跟前,他不敢看凤三,他太害怕他们的“首领”了。 “呵,”凤三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怕我?” 老粗没敢回应。 “怕我就对了,如果都不怕我,那岂不是都要造我的反了吗。”凤三这场“杀鸡骇猴”的搏杀,成功的震慑了所有的人,此后,再不敢有人忤逆她,背叛她。 “老粗这个名字不好听,你以后就叫阿大吧。你在队伍里挑选出所有的精壮年,组建一支护卫队,你做护卫队长,以后,这支队伍的安全,就由护卫队负责。如果有人敢叛乱,格杀勿论。但如果有人想要离开,必须禀明我同意后,方可放行,否则,同样杀无赦。至于大漠七煞,留在这里喂野狼吧。” 凤三的最后一句话,终于让所有人松了口气,他们真怕这位魔头发起疯来真让他们吃人,那他们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之后凤三又详细的制定了一套规章制度,护卫队的、普通百姓的,她都一一陈列的清清楚楚。 她又让阿大组织人,把所有的户籍都仔细登记一遍,但凡有些能力的,凤三都在登记册上做了标记,还从中选出两男一女做副首领和监军。 对于监军是女人这一点,没有人敢站出来反对,毕竟目前,大家伙填饱肚子要紧,没吃没喝的,命都要没了,谁还管副首领和监军谁来当的事啊,谁爱当谁当,只要赶紧找到食物和水源。 凤三在现代,就跟随她师父多次深入大漠探墓,对大漠的地形和气候比较了解,所以之前,才会在这些人即将断粮、断水的时候,就能准确的找到下一处水源和食物的聚集点。 只是最近她发现队伍里进了些武林中人,她不清楚对方的底细,所以就带着他们瞎转,直到大家伙为了填饱肚子开始抢夺食物,她才用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震慑了一把队伍里的人。 “在我的地盘,是龙,你得给我卧着;是蛇,你得给我盘着,想要吃的、喝的,那就必须得听我的。” 这是凤三定下的规矩,谁敢打破,不管对方是一个人,还是一伙人,通通土豆搬家滚球子。 那么有人就问了,凤三这么厉害,怎么不回朱颜国呢? 她倒是想回,可也得回的去啊。 大漠的四面八方,只有一面是直通西域,其它几个方向都是茫茫沙海,若想走出去,凤三真怕走到国外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到时候要想回来就更难了。 而她在西域国都城做下的事,可以说是人神共愤,就是那位战神皇子能放过她,西域新国主都不会放过他。就她那晚给人家下的春药,估计那位新国主几年内看到女人都得没有生理反应。作孽哟! 所以现在是进退两难,只能既来之则安之,先在大漠里混两年,等西域新国主把她给淡忘了,她再回去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