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神罚之雨,统统消失!
有了独孤踏天开口,事情差不多就已经定性,御天神族一定会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既然探测至神不是首要任务,那么御天神族就对攻击万花苑不是那么上心了,他们不是要摧毁这里,而只是想要将花神掌控在手中。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花神虽然不是一个武者,但是她毕竟是从古神时代过来的,虽说一直没有说过她的实力,但是能够得到诸神同级别对待,她的境界可想而知。不过一众神族感觉非常庆幸,花神并不是武者,这让他们的窥视变为可能,只需要打出媲美诸神的实力,他们深信控制花神并不是什么难事。 高手云集,一个个族老跳出来,金玉城气氛变得凝重起来,不是谁都有耐心的,哪怕作为神族也会有七情六欲,不管是探明至神是否存在,还是抢夺花神,已经有很多神族不耐烦了。 进攻终于开始了。 第一个出手的竟是御天神族,他们一出手就是一尊族老,直接手持神器出现在万花苑前。这一刻所有神族高手的目光聚焦,他们似乎开启了放大镜,要将整个战斗无限放大,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神族是强大的,他们的骄傲绝不是凭空而来,能够在金玉城的神族至高者数量超乎想象的多,居然有数千人之多。 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在神族却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为只要你的血统足够纯粹,你就可以晋升到至高境。神族为何如此痴迷酿酒之术,因为美女酒可以精华血脉,让神族的血统更为高贵。 在神族酒师还是非常有地位的,就算是那些被贬为努力的酒师也要比一般的奴隶身份更高,一般家族也是将其视作一种资源,是绝不会随意拿来消耗跟处死的。 御天神族这回还真是舍得下本钱,作为打头阵的自然意味着凶险更大,很可能这尊族老跟神器一道消失。不过御天神族还是这样做了,这不是因为他们的神器多,而是因为他们非常明白一点,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如果他们不拿出诚意来,其他神族也未必会拼命。 所以御天神族第一个出手了,虽说探路石的风险非常大,但是他们对于自身的实力还是非常自信的,认为就算有风险,第一个出手的族老还是能够随机应变。 这尊族老手持一件法杖类神器,这东西似乎就是那种法师使用的魔法杖,不过感觉又有些不同,因为法杖中并未有那种属于魔法师的阵纹,这东西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是一件纯粹的武者神兵。 手持神器,这尊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自然非常的自信,他的嘴角绽起冷笑,闪电剑他就出招了。这位御天神族的族老也不是傻子,他自然清楚现在这个时候直接手持神器冲进去风险更高,先前那些手持神器冲进去的家伙实力虽然不可能跟他相提并论,但是只要神器在手,绝不是一般的半步至神能够悄无声息的拿下的,所以要证明万花苑是否有至神坐镇真的非常简单。 在御天神族看来这次任务真的非常简单,根本没有必要冲进去,只需要拿着一件神器轰击万花苑就可以了。御天神族为何要打头阵?其实非常简单,因为御天神族想要将攻击的强度控制在一个范围内,他们不想摧毁万花苑,伤到花神,所以只有自己出手才是最稳妥的方法。 这尊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出手了,手中神杖朝着万花苑点去,那一刻神杖爆发出一圈雷电之光,几乎闪电间一道闪电化作神剑轰向万花苑。 雷电化作可怕的神剑,那恐怖的神圣属性真的非常可怕,这一刻从神杖放出来的雷霆朕跟那种至高神罚一模一样。 这是一件跟萧战所掌控的至高神塔一样的神器。 这是非常惊人的,御天神族族老手中这件法杖居然是神宇孕育而出的一件超级神兵,它释放出来的雷电之剑恐怖到极点,那一刻真的宛若一尊执掌古域神罚的绝世强者冲着万花苑降下神罚。 “轰!” 神罚之剑恐怖之极,一个闪念的功夫就轰进了万花苑。 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脸上挂着自傲的笑容,这是神宇天然孕育而出的神器,这是代表了天地的至高神罚,哪怕就是如今的天地神道发生变化,这件神器还是能够调动古域的神罚,让其爆发出最为恐怖的力量。 神罚之剑能够摧毁一切,就算时至神也要退避三舍,这一点御天神族的族老非常清楚,所以在他祭出神罚之剑时脸上尽是自在必得的自信,他相信一剑下去,万花苑都要灰飞烟灭,至于接下来…… 呃…… 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眼睛很快瞪大,神杖中释放出来的神罚之剑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这让他感觉不可思议到极点。 怎么可能? 这一刻有御天神族这位族老一样表情的很多,他们都清楚神罚之剑的恐怖,然而这样能够让至神都要忌惮的攻击居然消失了。 这什么情况? 这一刻不少神族都察觉到事情的诡异,心中不由萌生退意,这个万花苑太古怪了啊,这其中莫不是隐藏了什么恐怖的东西吧。 来自御天神族这位族老脸色很是阴沉,他一双眼睛闪烁不定,似乎在考虑是否再度进攻。 进攻! 这个决定还是非常容易就做出来,这位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很快再度祭出神罚之剑,这次为了取得效果,他不断释放神罚之剑,只见那雷电之剑不断激射,眨眼的功夫就释放出数千道。 如此恐怖的神罚之剑释放对于这尊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来说还是消耗很大的,当做完这些他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中也在暗道这回应当有反应了吧。只是这个念头才刚出现,这位来自御天神族的族老眼珠子就瞪圆了,因为所有雷电之剑都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