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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六)

    (六)卖防晒油的小孩

    孩子睡熟之后,阿华与朋友海柱一起在阳台上喝酒。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了,无法再像年轻人那样牛饮一通,然后一觉睡到天亮,中间还可以借酒发个疯,野牛似的抱着一个垃圾桶哭上一整夜,然后第二天醒来可以当成什么也没有发生,洗个脸便又饿着肚子去到处求醉。他们已经老了,老得像牛皮糖一样赖在世上,苟延残喘,打发着最后的光阴。老得一口酒都要分好几次才能喝完。

    “今天又带小翔去海边了?”海柱一边问,一边抿了一口酒。

    “带他去看穿比基尼的美女去了。可惜去得有点儿晚了,没遇见很标致的,一老一少就只能像留守儿童一样张望着远处的大海,守着几个在海边散步的老太太各自发着呆。”阿华略为遗憾地说道。

    “是真的去看白花花的姑娘,还是去找你追逐了一辈子的万鱼朝圣,亦或是在等海的女儿的归来?”海柱的表情有些玩味,像是握住了阿华的心事。

    “你不会真的觉得那玩意儿真的存在吧?会不会那个故事就是我为了骗小孩子特意编出来的。你知道的,我很擅长编故事。”阿华咽了一口含在口中的酒,心中有股冽冽的凉意,显然酒还没有温热,“记得我曾经和你说过么,当初我的理想其实是当一名小说家,可是有一天我发现大家都三缄其口不敢说真话,天天玩弄一些情啊爱啊什么的,我就对那些人,乃至于这个世界失望了。于是,我就自己灰头土脸地跑回家乡去了。十万大山虽然贫穷,可是清净,没那么多碍眼的事儿。”

    “信不信你自己知道。我听说世界上最成功的骗术就是连编那个骗术的人都分不清真假,所以,我从来不去质询真假,那不重要对吗?”活到他们的年纪,这世上对他们来说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多了。

    “在遇见苗苗之前,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人,虽然我从来没有对她表达过我的情感,可是我私下里为她写了很多诗歌,我甚至专门为她写了一部小说。在那里面,我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痴情的求爱者,而把那个女人描述成了水性杨花的浪荡女。最后,待她被一群男人伤透了心,终于发现“我”的好,想要回心转意时,“我”却留下一番决绝的话之后转头和另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结婚了。”阿华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其实,现在我对那个女人的所有印象,几乎全都来自于那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小说。小说写完那天,我心如刀绞,第一次被自己的无耻给震惊了。于是我反手就把小说烧掉了,谎言太逼真了,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

    “所以,你想说什么?你想说你所有的故事都是假的?”海柱咄咄逼人道。

    “记得《红楼梦》中的那句话吗?‘假亦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有那么重要么?如果全是真实的,这世界将多么无聊啊,如果全是假的,连路人都能一眼识别出来你是个假货,那多少显得拙劣了。只要你相信,那就是真的,比真的还真,不是么?”阿华又恢复了他的狡黠,像一匹精明于世故的狐狸。“海柱,我们认识多久了?”

    “快四十年了吧,都快要跨过我们三分之二的生命了。记得你三十岁辞职之后,便开始沿着全国的海岸线一边打工,一边旅行。我们就是在渤海湾附近的海边认识的。”海柱回忆着说道,“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开始,你就是孤身一人,像一只漂流在海上的乌龟,而现在是一只老乌龟。”

    “那你就是一只老王八,乌龟配王八,还挺搭的。”在海柱面前,阿华从来不需要顾忌,“如果没有遇见你,这生活或许会无聊很多。”

    “如果你是一个女人,我想我会爱上你的。”海柱看着阿华说道。

    “别说胡话,遇见你的时候,你已经结婚了。而且,即使你是一个骨rou匀停,身材火辣的比基尼少女,我也看不上你的。我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我生来就是一片孤岛。不会我可能会与你度过几个美妙的春宵,因为我对年轻女人的身体还是很迷恋的。”阿华点燃了一支烟,抽了两口。“不过,年轻姑娘都喜欢帅小伙,不会喜欢上一个文艺大叔的,真让人沮丧啊!”

    “你他妈其实就是一个胆小鬼,很长一段时间里自诩文艺清高,像个愤青似的,谁也看不上,结果到处碰壁。到后来,干脆回老家当起了缩头乌龟,如果不是遇到苗苗,你会在那里躲上一辈子。”海柱嫌弃地扇起了风,想让烟味儿离他远一点儿,那玩意儿会让他咳嗽个不停,偏偏眼前吸烟的人还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大口大口吧唧吧唧地抽着,像是为了将烟草燃尽才点燃了它。在真正的烟鬼面前,这人就是个暴殄天物的笨蛋,既浪费了烟,也熏黑了眼前的天空。

    “所以呢?”阿华像个老赖一样无所谓地问道。他本来就对一切都无所谓,世界上让他留恋的事情不多了,或许从来就不曾有过吧。

    “所以自从苗苗离开以后,你就开始放逐自己。起先你还有工作,于是哪怕没有了魂,你也会为了那群眼神里装满渴望的孩子而坚持着。后来赶巧,没几年老校区拆迁,学生们都搬进了新的教学楼,学校也招了一批新的老师,你就自个儿辞职了。于是,此后四十年,你都在放逐自己。”海柱是个很讨厌的人,这个时候尤其讨厌,因为他总能把很有诗意,很具文艺气息的行为说得太过简单直白,就像是一针见血地指出盛装参加宴会的贵妇人腰间勒出了赘rou一般煞人风景,一点儿不懂语言的艺术。不过,如果海柱是个会哈着脸贴上去赞美一个长相奇丑、但是腰包里鼓囊囊地揣着几颗从坦桑尼亚的送过来的钻石的肥婆娘的人,阿华早就唯恐避之不及似的逃离了。阿华不是一个干净的人,可是却格外地看不上肮脏的东西。

    “我就是单纯地喜欢看美女,各个地方的美女,这个梦想在我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酝酿着了,我只不过是刚好有时间去实践而已。你知道的,很多人都有还未来得及付诸实践的梦想,许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去实践,只能在遗憾中度过,亦或是等他有时间去实践时,他已经老得像桦树皮似的即将死去了。”阿华解释道,“对了,小翔很有前途,我打算把我毕生的撩妹功夫都传授给他,让他有朝一日可以继承我的衣钵。”

    “他确实很有前途,每天都会带不一样的小姑娘回家,他奶奶一度怀疑是不是学校里只有他一个男孩子。他将来会是一个很讨女孩子喜欢的人,他现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暖男,每个和他约会过的小姑娘都很喜欢他,不像你似的,又臭又硬,狗都不理。”海柱一脸得意,仿佛在小翔身上看到了他逝去的青春。“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你究竟有没有再见过万鱼朝圣?又或许,那只是你杜撰出来的一个美丽的文学桥段?”

    “没有,我再也没有见过。所以我才一直说,苗苗是大海的女儿,万鱼朝圣是她带给我最珍贵的礼物。”阿华陷入了回忆,“虽然很多时候,我一度觉得那玩意儿就是她骗我继续苟活下去的骗局,可是谁让我是个钟情的男人呢,我还是信了,哪怕我再也没有见过。”

    “一个美丽的,虚幻的泡影。”海柱感慨道。

    “无所谓了,就当这是我苟活在世上的借口吧。”阿华忽然很严肃地看着海柱,“小时候,我总觉着人哭着哭着就会长大了,可等我有一天把眼泪哭干了,再也哭不出来,我却意识到一个很悲哀的事情,我还没有做好长大的准备,生活便把我最珍贵的东西夺走了。此后,我再没有痛痛快快哭过了。我或许会把最后一滴眼泪,留在我闭眼的那一刻,就像我出生的那一刻的哭声一样,那已经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了。至于我的感情,似乎是枯竭了,又似乎是被我封藏起来了,总之是已经死去了。没有感情的人,才可以活得很洒脱,哪怕没心没肺。”

    “哦,那我是不是要在你的葬礼上偷偷抹一下眼泪,为你送行。”海柱像是在玩笑,又像是在承诺。

    “先关心关心自己的身体吧,你的状况我可清楚得很。”他拍了拍海柱的肩膀。“我参加了很多老朋友的葬礼了,我不想再多你一个,如果真有那天的话,我不会哭的,在你坟头丢下一束花之后,我晚上就会去酒吧找漂亮小姐喝酒。”

    “希望没有那一天。”

    阿华想起了母亲下葬的那天,他望着早已经干瘦得不成人形的母亲:她的脸颊布满了麻绳似的皱纹,像一卷枯萎的羊皮纸,嘴巴像树上裂开的口子,紧紧地闭着,说不清是痛苦还是欣慰。她瘦得只剩骨架了,印象里母亲最胖也只有九十多斤了,可现在的她却比一个半大的小孩子还要轻,仿佛一阵大风,就可以将她吹起。她走得很安详,离世前唯独念叨着叫阿华找一个伴,那是她念叨了大半辈子的事,也是她心中最大的遗憾。

    母亲生养了四个儿女。阿华的二弟在县城有了一份公家的工作,不到二十五岁就结婚生子了,生活稳定而体面;三弟人很冒失,但是心肠不坏,而且脑筋很活络,一直在捣鼓着创业,阿华托自己的关系为他引荐了一个搞投资的朋友,后来两人一起合伙创业了,现在三弟已经是一家公司的副总了。meimei不爱读书,所以早早找个了靠谱的小伙嫁了,现在与丈夫一起经营着一家超市,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父亲在七十岁那年离开了人世,他的前半生过得很辛苦,好在家庭稳定,几个孩子也勤恳务实,所以他安稳地在乡下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走的时候,没有遭受太多折磨。

    母亲是他在世界上送别的最后一个亲人。

    苗苗的父母前两年相继走了,苗苗的父亲早已经安排好了一切,阿华没有帮上什么忙,只是联系了一下负责cao办的人。他们一家待阿华都很好,在阿华流浪的那几年,苗苗的父亲常常会给予阿华一些鼓励和劝慰,虽然最后那些鼓励和劝慰都成了对牛弹琴,但阿华还是感激他们因为苗苗而对他流露的关心。他的世界很小,可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又多了两位愿意推心置腹的长辈,所以每年阿华都会去墓地看他们。他们一家都葬在一处,从苗苗离开的那一天开始,苗苗的父亲就把旁边的两块墓地一同买下来了。他们生来是一家,死后也是一家。

    母亲下葬的那天,meimei泣不成声,好几次几乎晕厥过去,好在妹夫还足够冷静,一直陪在她身边。阿华他们兄弟几人,虽各有各的心痛,但是面对早已预料到的结局,至少还能稳住表情。

    可只有阿华知道,大家的心里都不轻松。小妹从得知母亲去世的第一天开始,眼泪就没有断过,一边忆着母亲种种的好,一边止不住地垂泪。她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从小就是家里的公主,所以和父母很亲。父亲去世就要了她大半条命,母亲的离开几乎将她给打垮了,要不是因为还有丈夫和孩子,她对生活的眷恋也会随着他们的离世而消散吧。二弟性子软弱,心地善良,可官场磨砺了他处变不惊的气质,但阿华知道,每天深夜,待所有守孝的人都回去睡觉后,只有他一个人留了下来,看着油得漆黑的棺木恸哭。三弟更是个藏不住情绪的人,只是碍于面子,才没有像小妹一样放声大哭,可每天早晨,他的眼睛总是红肿的,像炸泡了的虾片,却还嘴硬地说风沙迷了眼。

    阿华的内心也不平静,母亲去世的那天,他正在海南的一个小岛上教小孩子们认字,他每年夏天都会自愿来给还没上学的孩子做一些学前教育,如此已经十来年了。他本应该是陪伴母亲时间最长的人,可是他却变成了一只不着家的野鸟,到处流浪,放逐自己,逃避生活,到头来成了对母亲亏欠最多的人。母亲下葬后,他在坟前守了三个月,说了三个月的碎嘴话,似乎要把这一辈子所有没有说完的话都一个劲儿地和母亲说完。他太迟钝了,很多时候他都分不清迟钝究竟是他逃避的借口,还是刻在他骨rou里的基因,可他却每次都要等到失去之后才后知后觉到自己的亏欠。他是个很差劲的人,一个很差劲的学生,一个很差劲的爱人,一个很差劲的儿子。全世界都在长大,只有他困在自我编织的牢笼里,不愿意成长,永远一副小孩子做派,偏还中二少年一般说着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一般的妄语。

    他的心已经枯竭了,再挤不出一滴心痛的,眼泪也枯竭了,死在了苗苗离开的那个冬天。

    后来他辗转见过很多地方的葬礼,可大多当做有趣的民俗见闻,体味不到切身的痛楚。也听闻了很多友人离去的消息,有些是噩耗,有些是善终,有些是英勇的牺牲,他除了为他们的亲人送去一声“节哀”,似乎什么也不能做。

    “说真的,你离开的那天,要记得通知我,我想再见你一面,虽然你这张脸到时候肯定丑得跟鬼一样。”阿华很认真的说道。

    “会的,虽然我不希望你来。”海柱这一次没有玩笑。有朋自远方来,可自己却早已不再,该是多么地悲哀啊。年纪越大,越发见不了生死别离,明明他们离得那么近,自己也早已坦然接受了这一不可改变的现实,但总不想让在意的人伤心。

    阿华其实没有给自己买墓地,像他这种一生都在漂流都在寻找的人,是不配有归宿的。他从未停留过,从未明晰过,也从未真切过。他或许应该回归大海,任海浪将他卷走,成为鱼虾的果腹之物;他或许应该一直居无定所地周游,死在哪儿就埋在哪儿,无人为他祭奠,也无需为他祭奠。

    他就应该死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地方,骨灰随风飘扬,没人会到他的坟前祭奠,他甚至不会有坟墓,山间的枯草,林间的溪流,都是他的墓xue。他应该孤寂地死去,他的朋友们会仍痴痴地以为这只乌龟又到了其他的地方,卖着防晒油,天天色眯眯地看着不远处的比基尼美女。他的朋友们不多,他不想让他们伤心,哪怕一刻钟也不愿意。他不亏欠这个世界,因为他没有从世界得到过什么,至少没有抬着一把斧头把一片森林砍得光秃秃的。可是,他不想亏欠着为数不多的朋友们,因为他没办法还了,他欠了他们太多,所以只留给他们一个念想吧。待大家都被遗忘了,也就没人记得他们了,他们也就真正地死去了。他第一次觉得,连死去都是一件让人烦恼的事情。

    “老伙计,你说天上的星星哪一颗是为我留的?”海柱问道。

    “每一颗都可以为你而留,如果真的要选一颗的话,在你如流星般陨落的时候,最闪最亮的那一颗吧,因为它为你的离去流下了晶莹的泪滴。世上为你流泪的人不多,为你流泪的星星,只此一颗,所以便让小翔把那颗星星当做你吧。”说完,阿华回了房间,留下了海柱一个人在寻找自己的星夜。

    海柱离开的时候,终究没有通知阿华,他终究不想让朋友去赴那一场主题为消逝的约。而那一天,阿华一个人在夜空下静坐了一夜,一直在找那颗冲他闪闪发光的星星。

    许多年后,老死的阿华把自己的遗体捐给了医疗机构。他活了几乎一百年,像一头倔强的老海龟,明明从二十多岁开始心就已经死了,可还是拖着空洞的身躯活了很多年。至死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否再一次看到了万鱼朝圣,或许那本就是一个骗小孩子相信爱情、好好生活的谎言,一个碌碌无为了一辈子的老头编出来的善意的谎言,就如同生活一样。

    不过,如果他还在世,一定会看到,海滩上有一个穿着人字拖的青年,一边给身材火辣的比基尼美女推销防晒油,一边透过墨镜紧紧地盯着平静的海面,生怕错过一场壮丽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