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一)
(一)成长的代价 一个人的一生要哭很多回的。 哭得太少,叫人觉得不近人情;哭得太多,叫人觉得娇嫩脆弱。 阿华第一次哭是出生的时候。没办法,人第一次和世界打招呼,就是靠着一声嘹亮的啼哭,宣告生命的降临。所以,第一次的哭泣,是本能的产物,无法控制。 阿华这个人,似乎生下来就比别人迟钝,医生、护士和爸爸mama等了好一会儿还不见哭,而他只是闭着灰蒙蒙的眼睛,咧着个嘴笑着。这可着实把大家吓了一跳,于是阿华的mama偷偷在阿华的腿上狠狠地掐了一下,阿华才配合似的哇哇大哭起来,声音响彻整个病房,像一声嘹亮的号子。那是阿华第一次见到这些人,在这个相当正式的时刻,他竟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像是见证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说起来,出生确实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爸爸说,阿华比他见过的所有小孩子都要乖巧,吃饱了就睡,睡醒也不哭闹,只会自己安安静静地在篮子里尝试着翻身。记得有一次,他尝试着翻过身,可是却再也翻不回来,头伏在篮子里伏了大半天,等mama发现他时,他的脖子像是被人往后扯了一下,再也正不回去了。从此,阿华像只长伸着脖子的鸡,看什么都是一副居高临下的警惕模样。 一岁多的时候,阿华在mama的搀扶下学起了走路。他走得很慢,像一条泥鳅一样在地上摸索着爬了好几个月。可是,他就像缺了骨头的鼻涕虫,站不起来。奶奶说,这个娃子十有八九是个瘫子,手脚的骨头都化掉了,不可能站起来了。mama不信邪,又在阿华的大腿上掐了一下。阿华吃不住指甲抠进rou里的疼,“啊”地一声从地上跳了起来,像被踢了一脚的蛤蟆。可是却没有倒下,反倒颤颤巍巍地立住了,像踩了两只并不属于自己身体的高跷。 从那天开始,阿华学会了站立。虽然站了短暂的几秒钟后,阿华就像垮掉的土堆一样重新跌回了地上。可是,彼时还不谙世事的他看到母亲的眼睛里,水珠在不住地打着转子。 一天,阿华的mama和村里一群女人在村口打麻将。女人们在树荫下支起桌子,乒乒乓乓地打着麻将,表情严肃,神情专注,动作老练狠辣,俨然一个战场厮杀已久的将军。 阿华则同几个小朋友,像被世界遗忘了一般,放养似的在树荫下玩着。同行有几条温驯的黄狗警惕地望岗,以防着无人照看的孩子们被天上的大雕叼了去,不过更多或是提防挑着扁担走街串巷买卖洋火和糖糕的外地贩子将孩子们装进麻袋偷将走。 阿华几人离自家母亲或奶奶们不过十多步,可是总叫人感觉隔了两个遥远的世界,一个热闹正酣,叫嚷嘈杂,一个蹒跚学步,张头呆脑。 阿华约莫是想念母亲丰腴甘甜的奶水了,又或是只是单单想念母亲怀抱的滋味,他艰难抬起头,望着母亲的方向,扶着蟠虬的老树根,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身旁的黄狗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想法,甩着灵动的小尾巴走在前方带路。 阿华像是一条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鱼,扑腾着往前一个跨步——摔倒了。待他重又艰难站立起来,他颤抖着勉强伫直的双脚像是植了一根竹篾,晃晃悠悠走出去了一步,两步……第三步时,他跌到了硬邦邦的石子路面,锋利的石子划破了他细嫩的肌肤,在他的手心留下了一个三棱型的伤口。可他却像是感受不到疼痛一样,俨然幻化成了一个兵,一个朝着目标蹒跚前行却从不放弃的兵,踉踉跄跄地走到了母亲的面前。 后来听母亲说,那天的阿华像一只从泥巴地里摸爬滚打的田鸡一样走到了她的面前,手心里流着血,一脸的灰尘,裤子也不知何时跌破了几个大洞,一身的狼狈。十多米的路,他约莫走了一个多小时,又或是更久一些,终于是走到了她面前,狼狈得像一只刚从水里爬出来的小狗。 那一天,母亲像赢钱了一样开心,喜出望外地给阿华买了一大袋白兔奶糖。阿华觉得,母亲一定是赢钱了,才会这么高兴。 两岁的时候,阿华已经慢慢学会了跑,走路也比一般孩子稳当。唯一遗憾的是,他的脖子依旧向前长伸着,跑起来像只掉了毛的斗鸡,让人生怕他往前直挺挺地载倒在地上,摔断了脖子。 记得一次,爸爸将阿华放在背篓里背着上街赶集。背篓比他要高不少,爸爸还特意往里边垫了快泡沫板,他闲来便双手扒着背篓边,以至于自己不被颠簸甩了出去,踩在泡沫板上看那沿途景色。有像张血盆大口似的吞山衔海的水库,有幽郁匆匆得如金箍棒一般的巨木,有远的看不见尽头的群山,还有一群被太阳烧烤得黝黑得如碳火一般通红的行人。 集市上人很多,大多是来来往往采买田间籽种的农人,和兜售自家鸡鸭鹅蛋的农妇,以及一些腰间垂着空洞洞的酒壶的醉鬼。摊贩则早早支起了棚子,卖零嘴,卖衣服,卖饭食,卖锅碗瓢盆,卖各种七零八碎的小玩意儿,也有时兴的小贩在卖些城里才有的小物件,什么化妆品啊,什么爆米花啊的。 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轰鸣似的声音,大人们口中议论纷纷,仿佛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人们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只有在看戏是才会有的轻松神情。原来是一个约莫三两岁的孩子正在一家卖玩具的商店面前撒泼打滚,而他的母亲正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怔怔地站着,不知是在想对付孩子的办法,还是在等待人群将视线转移到别的地方,从而不让人注意到她已经红的快要熟透的面庞,以及她不安的在地面上摩擦的、旋转着的胶梆布鞋。 越来越多的人围拢了过来,本来流动的人群忽然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地上哭的撕心裂肺,仿佛死去了最亲近的人的孩子,他一边将自己脚上套着的昨晨刚洗净的鞋子踢飞得老远,一边作呼天抢地状在地上蹒跚地爬着扭着,既不知道要爬向何方,也不知道该哭得多响亮。 女人依旧在一旁倔强地站着,似是生气地拱起嘴,无声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似是在害怕着什么,或许是丈夫的打骂,或是旁人的指责。她瘦弱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像是一只喉咙里卡了沙子的河蚌,一开一合,消受着只有自己能体会的悲哀。 人群中最先围拢的人开始给凑到身旁的人解释:原来是女人带着小孩上街买些日用品,小孩走到一家玩具店时,被玻璃橱窗中的积木玩具深深吸引,先是撒娇卖萌地乞求驻足留恋了几分钟,可是越看越觉得欣喜,便缠着mama让她给自己买一个。女人身上没多少钱,还是刚刚在街头卖鸡蛋换来的,买一桶清油,再买几斤米,只能勉强剩下一张傍晚乘船回家去的船票钱。而在外打工的丈夫这个月还没有往家中寄钱,所以几十块钱的积木玩具,属实是太贵了,贵得让女人有一瞬间的震惊,震惊于世上竟有这样值钱的物件,那该是什么样的人才玩得起的呀。犹记得,结婚时丈夫给她买的一对耳环,也才十多块钱,她仍觉得贵。 与此同时,女人心中也有些惭愧,惭愧于自己无法给孩子提供一个富裕的环境。她的家庭是贫穷的,贫穷到出嫁那天,自己也没找到一身体面的新衣裳,只是将浆洗得快要褪色的布衫重新缝补了一下,便出了家门。她的丈夫是个勤奋的男人,没什么脑筋,但肯出力气,所以家在两人的cao持之下,慢慢有一种让人看得到希望的生气。可是,当孩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着嚷着求着让她给他买玩具时,她心中充满了无力地愧疚。她生下了他,却只能同他一起目睹愿望的破灭,原因竟只是因为自己拿不出几十块钱。 阿华显然看不到这些。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地上的小男孩,他在人群里一边涕泗横流地哭着,一边嘴里嚷着要玩具,哭声之大,像是要戳进人的心里。 外面的动静引起了店员的注意,或许他早就注意到了,只不过假装没听到。一双双眼睛盯着他,有疑惑,有询问,有控诉,有愤怒,有责备,有可怜,总之什么都有,像飞翔的金雕盯着水面之下的游鱼一般。可是他骨碌的眼睛没有动静,他默然地看着一切的发生,像一个事不关己的群众。 “爸爸,他为什么要哭啊?”阿华怯生生地问道。 爸爸没有说话,像一尊历经了岁月洗礼的石刻,一言不发地站着。许久之后,他才缓缓说道:“他以为自己哭得够大声,他mama就会给他买下那个玩具。”爸爸顿了顿,“不过,生在穷人家,就注定有些东西是哭也求不来的。走啦,再看下去,只会觉得悲哀。” 阿华不知道父亲话中的含义,只是觉得地上孩子地哭声像洪钟一般,久久地回荡在集市,回荡在每一个人的心底。 一次,爸爸外出帮人做工,要两个月才回来,独留mama和阿华在家。那时正好适逢燕麦成熟的季节,隔壁大伯岳丈家的燕麦丰收,便给自家女儿家送了一袋。婶婶自是烹饪燕麦的好手,将剥了壳的燕麦在石磨上倒成粉,和成面团,然后掐成大拇指粗细的面剂子,放碳火里炙烤一番,便做成了喷香的小吃。 婶婶家有三个孩子,比阿华要大不少,却也还没到懂事的年纪,家里有了好吃的,不知道要躲着偷偷地吃,总喜欢从灶糖里刨出燕麦耙耙就飞一般地跑出去同小伙伴炫耀一番,然后再美美地当着他们的面细嚼慢咽地吃掉。 阿华从没有吃过烤的燕麦耙耙,只是老远就闻到了烧烤的谷物的香味。孩子都是馋嘴的,便想着从堂哥们手中要一块来尝一尝。心善的堂姊看出了阿华眼巴巴的渴望,虽然有些舍不得,可还是掰了一块递到阿华的手里。可不知是什么心情作祟,堂哥一个巴掌便将塞到阿华手里的、拇指盖大小的燕麦耙耙拍落。阿华正欲弯腰去捡,可低头就看见一双大脚打着转地将耙耙碾成碎米一般大小揉进泥巴里,抬头是堂哥们如黑夜一般阴鹜又狰狞的脸。旁边的几人像是看到了精心设计的包袱,哄地大笑起来。 阿华像是被人在心口踹了一脚,喘不上气,脸色噔地煞白,眼泪像是飞扬的尘埃一样,一滴一滴落下来,滴在那双破了的石林牌胶鞋上,滴入了泥土中。他的喉咙里堵满了愤怒以及无力的挫败,所有千言万语,滑至口中,竟成了一句不贴切的、乞讨一般的请求:“我要小耙耙。” 阿华也变成了那一个哭闹着看着橱窗里的玩具的小孩。他本就是个小孩啊,他想要的不是什么昂贵的玩具,他只是想尝一尝堂哥们口中啧啧作香的燕麦耙耙有多好吃,那是他没有吃过的东西啊,应当是个稀罕的食物吧。 母亲闻声出来时,堂哥堂姊们早已不见了踪影。或是又到另一个地方显摆他们手中的燕麦耙耙,或许是被阿华的苦闹吓到了,躲回家去偷偷地吃了。或许婶婶还会教育他们几句,“好东西,就应该自己在家吃了,出门与人说没见过没吃过”,“外边的人,馋嘴得很,万万不能让他们见了你手中的好东西,不然看着他可怜的模样,你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 “小宝啊,你怎么哭了?”母亲的心像碎了一样。 “妈…mama,我要……要那个……那个小耙耙……”阿华哽咽地指着地上被踩得不成样子的碎屑。 母亲自然是听说大嫂娘家送了一袋燕麦过来,心中已然明了发生了什么,却像梗了块冰冷的洋芋在嘴里,说不出话来。她将阿华从地上抱起来,用袖口为他抹去了眼泪,顺带将他塌拉着的鼻涕揩去。阿华本就生得瘦弱,一哭就让人觉得像极了丢弃在外的小狸猫崽子。 阿华绒绒地依偎着母亲的心口,隐隐听得到母亲慌乱却又坚毅的声音“华华乖,等爸爸回来了,我叫他给你买小蛋糕,那里面有鸡蛋,有白糖,可好吃了。” 阿华那时候第一次明白,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居然会哭得那么撕心裂肺。他开始明白集市上那个孩子的痛苦。 很多年以后,他终于吃到了所谓的燕麦耙耙,刚从碳火里烤出来的,色泽微微金光,火候正好,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谷物烧烤过后浓郁的香味。可是入口之后,阿华微微蹙起了眉头,这东西像是农村喂猪的粗糠,几乎让人难以下咽,而且越嚼越干,像是在啃一块蜡胶,意趣索然。 原来,也没那么好吃嘛,还不如吃两碗大白米饭! 那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阿华的母亲病了,病得很严重。阿华父亲前脚刚从外地回来,兜里揣着给人打两个月谷子挣的五百八十块钱,在当时这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可以买五头猪,加点儿钱就可以买一头大牛。本来夫妻俩合计着把钱攒下来,留着以后给房子翻修一下屋顶,再请人从外地用驴子运点儿水泥给屋子铺上地板,但随着阿华母亲患病,这五百多块钱大半如水漂一般沉进了湖底。一家人又回到了一贫如洗的境遇。 患病之后,母亲的身子日渐单薄起来,原本就不壮实的身体愈加像一张在风中摇曳的白纸,不知何时会被大风吹折了腰杆。阿华长大得比别人晚,又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所以三岁还在吃奶。可是母亲像冬天的枯草一般已经挤不出任何的乳汁了,她的嘴唇像皲裂的稻田,翻来也只能看见无尽的疲惫和虚弱,但她仍是照顾自己体弱的孩子,每次趁丈夫不注意,就给阿华偷偷喂奶。她的眼神是极浑浊的,像是一趟搅起了稀泥的水塘,里边飘着虫子的尸体和缥缈的灰尘,还有鸭子的羽毛,像患了白内障。可在阿华眼里,母亲的眼睛是极清明的,像是堂屋里挂着的菩萨的眼神,慈爱又怜惜,宛如晴朗夜空里的月亮,叫人远远地看着,就能感觉美好的希望。 一天,mama把阿华叫到身前,吃力地撩开衣角,露出了同身体一样干瘪的**,说道:“等会你爸回来,就又该叫你去喝糖水了,快趁机嘬一口。” 阿华握住了母亲枯萎得如芦苇一般的手,学着大人的口吻说道:“妈,我不吃奶了,糖水也挺好喝的,而且,我长牙齿了,可以吃饭了。我现在就要你好好的。”说完,阿华像一只温顺的小狗,将头凑近了母亲垂在床边的手掌,蹭着擦着。 母亲像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眼泪嗒嗒地落了下来,可她又像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儿,微微扬起嘴角,枯槁的面色上荡漾着一种叫做幸福的胭脂,美得不可方物,像是春天。 阿华也哭了,眼泪像是汗水一样流过他的双眼,他的脸颊,落在地上,闪烁着晶莹的光。与此同时,他又笑了起来,将mama的大手牢牢地捧在眼前,生怕失去了,就再也不能牵住。 “mama,今天我偷偷去摘了两个李子,给你吃,如果被爸爸看到了,要被骂的。但是我知道,你肯定是想吃了,昨天我听到了你和爸爸讲话了呢!”说着,阿华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在树下用棍子够着打下来的李子。 母亲伸手拿了一颗,放在了阿华的嘴里。阿华不肯要,母亲却执拗地说道:“你一颗,我一颗。你不吃,我也不吃。”阿华这才张开了嘴,并把另一颗李子送到了母亲嘴边。母亲闻了闻,好似在呼吸许久不见的清新空气,然后微笑着咬开了那颗摔得有点儿丑陋的李子。 “这李子真甜啊!”母亲笑着说道。 “我这颗也很甜呢,明天再给mama摘。” “好,等mama好了,我带你去外婆家,摘一大篮子,咱们敞开肚子吃。” …… 橘色的灯光从纱窗里透进来,映得母亲脸上像抹了蜂蜜一般剔透,仿佛恢复了许久不见的生机。而门檐背后,父亲轻轻将自己摘来的一大捧李子放在了桌上,不久厨房飘起了袅袅的炊烟,像是女子脸上的青眉。 那场重病最终没有带走母亲的生命,待她慢慢恢复过来后,阿华已经几乎长齐了乳牙,再也不是那个需要喝奶的孩子了。 四岁的时候,爸爸和mama商量带着阿华去外地打工,因为他们看不到这片田地的希望,而且他们还年轻,有的是力气,所以想要趁着现在出去拼一拼,或许待多年以后回来,还能攒下钱来盖一座房子。一个家,总是要有一座新房的。 而另一个原因是,阿华的母亲怀孕了。这不是阿华的母亲第一次怀孕,事实上,在有阿华之前,母亲就生下过一个女孩,可是没满月就口舌生疮死了。从重病恢复过来后,母亲很快便又怀孕了。仅靠着田地里的收入,已经无法养活一家子人了,所以父亲合计着一家人外出打工谋生计。 不过出发之前,阿华家楼上还堆满了前几年存下的苞谷秸秆,如果任它在楼上堆着,不出几年便腐朽成用不成的渣滓了。刚好堂叔家新买了几头牛羊,储存的草料不够,便买了过去。 来背草料那天,本还在梦中睡熟的阿华听到家里来了人,便耐着困意,从被窝里爬了起来,正好看到堂爷爷带着几个人把楼上的苞谷秸秆往下送。阿华以为家里进了贼,机警地跑到床前,想叫父亲起来抓贼,可父亲约莫起早上山砍柴去了,不见踪影,连带着母亲也不见了。阿华便兀地一个人抄起一把镰刀跑到院子里大喊一声:“这是我家的秸秆,你们这些贼赶紧给我放下。”一边嚷着,一边冲上前去揪着堂爷爷的裤脚,不让他们离开。 那帮人约莫是仗着自己身强体壮,而阿华又是个孩子,无恃无恐地咯咯咯哄笑起来,蹲下身背起苞谷秸秆就往外走,而阿华奋力抓住的裤腿,只一个迈步便把他撂在了后头,像是甩掉了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土。而楼上的人,还在往下扔着成捆的秸秆。 阿华起身拎着镰刀冲了出去,可是没走两步,他便举不起刀把儿同阿华手臂一般粗细的镰刀了。它太沉了,在父亲手里如臂指使的镰刀,在阿华手里,像极了杨过断臂之后怎么也抬不动的玄铁重剑。它闪烁着冰冷的铁器寒芒,像嘲笑,像讥讽,更像赤裸裸的蔑视。 阿华无力地哭了,他看着那个强盗的背影越走越远,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他扔掉了那把笨重的镰刀,从地上抓起了一把石子,追上前去,对着那个高大的强盗背影诅咒一般说道:“我爸爸回来,我一定要告诉他,你这个贼偷了我家的秸秆。我记住你的样子了,我一定会找上门去的。”然后,他像个勇士一样,扔出了那把石子。石子落在秸秆上,发出似有若无的噗噗的声响。 后来,阿华知道了,要想保护好自己的东西,光靠哭是不行的,必要的时候,要能举起镰刀勇敢地同偷东西的盗贼对峙。 可是,那天清晨的风和阳光一点儿都不可爱,痛得叫人想流泪,怎么止也止不住。他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了,像是真的遭遇了洗劫。 全家外出打工的第二年,弟弟出生了,对于母亲而言,她没办法出去工作了,只能在家里照顾阿华和弟弟。对于父亲而言,这意味着他得在矿场多干两个工时,休假的时候还要冒着被抓的风险去偷荒。这一年,他掉进了出租屋后面的臭水沟里,倒是没有淹死,不过浑身裹满了一层黏糊糊的像沥青一样的污泥,母亲一边大笑一边心疼地把从臭水沟里捞上来的儿子洗干净。然后,像晾衣服一样,把浑身搓得红彤彤的阿华放在阳台吹风,似乎只有这样,那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才会消散。 阿华全程都很震静,他既没有沉浸在劫后余生的喜庆中,又没有沉湎在被母亲责备的委屈中,他心里念念地想着的,只有臭水沟上的那一棵野树莓。他就是为了够到那棵树上成熟的树莓才失足落到臭水沟里的。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一溏沥青一样的污泥中爬起来的,只是感觉掉下去,眼前一黑,紧接着就听有人喊“阿华掉水沟里去了”,待他再浮起来时,已经被人像抓着一只落水的大老鼠一样揪起来了。然后又有人大喊“阿华漂起来了”!
待阿华晾干了身体,风也吹散了他身上的那股味道,阿华偷偷地跑出门去,那棵树莓上还有几颗成熟的没有采,他要摘回来给下班的爸爸尝尝,还有弟弟,他肯定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树莓,汁水甜甜的,像糖果,可是却怎么都吃不腻,叫人像长成一只考拉垂在树枝上,一天吃到晚。 可是等他去到那儿时,树莓不知被谁砍掉了,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木头桩子立在那里。上面用红墨水写着几个字,但是阿华还没有上学,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要等六岁才会去上学前班,而现在的他,还只会数数。阿华挺聪明的,可以从一数到二十呢!后来他知道了,那几个字是“此处危险,禁止靠近”。 阿华哭了,爸爸肯定还没有吃过这树上的莓子,它却已经被砍掉了。还没等弟弟长大,那棵树就再没有办法结树莓了。他当初是不是不应该去够那几颗树莓,不然它现在可能依旧会好好地立在这里。它也有mama吧,它的mama会不会知道它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应该会的吧,孩子不见了,是个母亲都会着急的吧。 那天阿华很不开心,母亲以为孩子是被吓到了,安慰地说道:“没事儿的,不就是臭了点儿么,洗洗就好了。” 阿华懂事地点了点头,心里仍在想那一棵树莓。是他不经意害了它,而他又没有办法保护好它。 后来的阿华会明白,世界上他保护不了的东西太多了,它们都很美好,不过最后都消散了。不过那时,阿华已经很少流眼泪了,因为那时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男子汉,一个要披着坚强和责任的外衣的人,一个哭鼻子会被嘲笑为懦弱的大人。而在此之前,他还是会因为善良和怜悯,而暗自垂泪。这是小孩子最简单纯粹的品格。 六岁的时候,阿华进了学堂,彼时他在爸爸的指导下好不容易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而数字已经能从一数到一百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上学了,至于要学些什么?他不知道,爸爸也不知道,因为爸爸就读过三两年书,勉强会写几个字而已。不过人应该都是要读书的,不读书的人是不会有出息的。爸爸说过,如果不读书,将来就只能在家种地,要不就是外出打工,靠卖力气维生。身体不好的,连娶媳妇的彩礼钱都赚不够。 很多年后,阿华对第一次进学堂的事情已经很模糊了,唯一能记起的,不过是他教了一个朋友,而后那个朋友的父亲因为矿难去世后,他便跟着母亲回家乡去了。阿华甚至没有记得他的名字,所以至今仍了无音讯。而另一件事,阿华也记不清了,不过他总是觉得似乎应该有另一件事的,再寡淡的回忆,也应该多几件事情铭记,可是阿华却再也想不起来了。 七岁的时候,三弟出生了,阿华的家庭变成了五口之家,除了拥挤了一点儿,阿华并不觉得有什么变化,他偶尔会带着二弟在集市散场之后去一些卖大蒜的摊子上捡人家不要的瘪的、坏了一半的蒜瓣,运气好可以捡到再大点儿的全蒜,有时候还可以捡到一两个核桃、荔枝核、桃核等。集市上这样的摊子很多,没一会儿就可以将裤兜捡满。 待捡得差不多,阿华和弟弟会将这些战利品埋到顶楼的天台。阿华他们租住的房子是陈旧的小区,顶楼有一个露天的天台,平素都用铁门锁住,一般人进出不得。可年久失修,铁门旁加装的栅栏不知被谁撬开了一个五十厘米长宽的小洞,瘦猴一般的阿华和像硕鼠一般的弟弟自然很轻松地可以穿过去。 天台不知多少年没人来过了,已经积累起了一层十公分左右的细土,也不知是原本就铺垫在上面的,还是随着风和雨水从远处而来慢慢堆积起来的。不过对于阿华而言,这些泥土怎么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从集市上捡到的种子可以种在这方珍贵的土壤里。只需要一个星期,蒜瓣就会冒出小麦一般油绿色的蒜苗。他也曾种出过一颗核桃,一株桃树,但没有种出荔枝。或许是风太大了,荔枝受不了风,所以不愿来到这寒冷得没有一点儿温情的世间,便孤零零地躺在泥土中,慢慢风干,最后也成为泥土的一部分。 阿华失去过一株树莓,所以他在天台种下了一片青葱。他知道这些蒜苗永远不会开花,可是他却感觉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个花园,这个花园里生长着一座因煤矿而兴起的城市里没有的宁静与生机,在不知道多少个夜里,为阿华荒芜的梦境送去了翡翠的绿意。 唯一遗憾的是,这些蒜苗永远也长不大。这里的土壤太浅太薄了,太阳一晒,绿油油的蒜苗就像沸水中的面条一样霎地绵软塌拉了下去,待日落之后,才会恢复稀薄的生机。它们的生命,只有两个星期,埋进泥土的第三天,萌发绿芽,第五天,长到一根筷子长短,剩下的时间,阿华便看着他们慢慢地变黄,先是叶片边缘慢慢地翘起,慢慢枯萎,继而整张叶片都感染上颓靡的萎黄色,像是快要落下的夕阳,黄得那么澄澈,又那么无力,最后不可避免地变成一株伏在地上的枯草。挖开它的根,只剩下了一副空壳。 它本就是孱弱的残次品,着了泥土,沾了雨水,沐浴了阳光,便把它的一生短暂而华美地活过了。阿华并不明白这些偌大的道理,不过他知道,如果任这些蒜瓣掉落在地上,它们可能会被过往的行人踩碎,稀稀烂烂地嵌在坑坑洼洼的地上,面目全非。它们也可能会被送到垃圾场,然后在一堆被人遗忘的废品堆里被捂成一团烂泥。如果运气好一点儿,还能趁没有被焚烧之前,拼命钻出头来,看一眼阳光。 很多年后,阿华也不知道,自己是拯救了那些蒜瓣,还是为它们选择了另外一种走向同一种结局的灭亡。只不过那时候,这些答案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早已过了为一些草木神伤的年纪。 两年后,阿华和父母回到了老家,那个当初为了更好的生计而离开的地方。回去的那天,或许是在城市里待太久了,还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的学前班和一年级,阿华竟第一次被家长崎岖的山路和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高山给震惊了。他差点儿就忘记自己骨子里还曾经是一个农村的人,一直都是。记得,大伯家去镇子上接人的时候,只准备了一辆马车,只载得下一台20英寸的显像电视、一台洗衣机和一堆锅碗瓢盆。剩下的人,全要自己走回去。 那一天阿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还有多久能到啊?”、“快要到了吗?”、“是不是不远了呀?”、“怎么还不到啊?”、“我不想回去了”……他的耐心也被崇山峻岭之间九曲回肠斗折蛇行的小路磨灭殆尽,眼眶从盛满期待,到慢慢暗淡,再到最后rou眼可见的绝望。他第一次觉得,从一个熟悉的地方,回到一个名为家乡,可是却处在群山之间,遥远偏僻,几乎与世隔绝,而他又无比陌生的地方,是那么地让人抗拒。 他有点儿不想回家了!他的家似乎更应该在那个天台可以种蒜苗,楼下永远游人如织的老小区房子里,虽然很逼仄,灯光也很昏暗,可是那里的地板是平整的,那里可以看到楼房,再远一点儿可以看见黑黢黢的矿山。每天夜里,他可以躺在天台上数星星,一直数到mama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才恋恋不舍地下楼。那时,要去上班的爸爸会给他两块钱,作为明天的零花,他可以买一袋糖果和两个包子,还能剩五毛攒在存钱罐里。 他不知道当年爸爸mama是怎么带着他去到城里的,或许是一家人坐着马车,带着一点儿行李就走了,又或许是父亲背着行李,母亲把他系在背上背着,一家人同样是这样,从家里走到镇上。阿华只是觉得这路好远,好难走。他不知道自己一路上撞了几次树,又从陡峭的山坡上摔了多少次,也不知道自己看这不那么远的路为何走了许久仍然像没有穷尽一般盘曲地延伸着,像海市蜃楼,似乎永远无法到达。 回到家时,阿华脚上已经磨出了几个大泡,他一个人偷偷跑到田埂边,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第一次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疑问:这就是他出生的地方吗?可是为什么这个地方给他的感觉那么陌生,对他的第一次欢迎,那么不友好。他有点儿想念城里的同学了:考试总忘记写名字的强子,头发上总戴着个蝴蝶结的静静,还有考试很厉害,但是认不清红色和绿色的小磊…… 不过,小孩子的叛逆很快被田野里飞舞的蝴蝶和小溪里鱼虾抚平了。这里有成片的森林,纵横的田野,一人多高的玉米,清澈的溪流……这些全然是城市里没有的东西。 这里的孩子不玩纸牌和卡片,也不玩悠悠球,他们玩捡石子、跳格子、弹玻璃珠的游戏。与上学相比,他们更喜欢一下课就跑到泥土地的cao场上扔沙包。阿华从没见过那样矫健如从笼子里挣脱的猎豹,一个箭步就夺门而出,把所有老师甩在身后,同样被甩在身后的,还有没有响完的闹铃。不过,在那一刻,已经没有人在乎挂在屋檐下那聒噪的“大公鸡”了。 阿华自是一个爱玩的孩子,很快便和同学打成一片,渐渐忘记了他曾暗暗喜欢过的静静的脸,后来是她的声音,最后干脆连蝴蝶结也都忘记干净了。这是一个最善于遗忘的年纪,只要遇到新的东西,旧的回忆很快就会变成飘向身后的尘土。即使想要留恋驻足,也远远跟不上匆匆离去的脚步。阿华甚至都不记得自己生命里有过这样一个女孩,这些记忆连同那一座城市和那一片慢慢苍黄的蒜苗,一起尘封在了望不到尽头的群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