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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今日一课,如何杀鬼子

    【工匠说:我要凡性液体交换。】

    赵传薪心里呵呵。

    他想了一下,凡性液体具体有何珍贵之处,他无从得知。

    或许是炼制某种药剂。

    工匠是女猎人未婚夫,又这么急吼吼的前来,目的性太明显了。

    【我是否同意交换?】

    赵传薪心中权衡,片刻写:

    【我说:凡性液体贵重。】

    【工匠毫不退让:我父亲对各种海怪材料最熟悉不过,所以他才能成为声名远扬的铠甲工匠。而他已经将全部的知识传授给我,我的手艺全天下屈指可数。况且,锯船虫的隐形鳞片,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世界上,仅有我具有不破坏任何结构的情况下,又快又好打造铠甲的能力。】

    赵传薪继续写:

    【我摇摇头:但还是没有凡性液体的价值高。】

    其实他知道个屁价值啊?

    【工匠城府不够深,立刻急了:那你还想要什么?】

    赵传薪写;

    【我说:我仅仅支付你一半的凡性液体,你不但要为我打造铠甲、披风,我还有一把武器,它用普通金属打造,要想办法让它变的坚固耐磨、打造无比锋利。】

    既然这货懂得各种海怪材料的知识,想来是有办法的。

    【工匠想了想说:铠甲和披风没问题,但武器,我只能做到一半。】

    【我问:什么意思?】

    【工匠说:我父亲曾搜集一些骨质金属,添加到金属中,会让金属变得如同骨骼一样具有蜂窝状内部结构,这会使得同样大小武器变轻、坚固、锋刃切割效果加倍。但因为需要极高的温度,普通烈焰难以企及,所以我能提供骨质金属,但无法打造,只能由你来想办法。】

    【我是否同意交换?】

    赵传薪没犹豫,写:

    【我同意。】

    【工匠变得兴高采烈,又对我说:无畏先锋,你无疑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可以单枪匹马猎杀锯船虫,这堪比红岛最了不起的猎手。我将免费为你和你的朋友提供住宿。】

    【我正懊恼船长将我们带到酒馆,闻言欣然同意。】

    【只是船长不大愉快。】

    【临别前,船长提醒我说:无畏先锋,夜里的红岛,不要去那些至暗之处。】

    上次贸易官也警告别乱走,这次船长又提醒。

    赵传薪又回想起之前“我”听到的黑暗中的声。

    【我向船长致谢,然后随着工匠出门。】

    【工匠肩上挂着一盏灯,胳膊下夹着一盏灯,手里提着一盏灯。】

    【工匠的家里立于另一座悬崖之上,我们走了很远的石阶路,直到没了路灯,我才发现,红岛上的夜格外的黑,黑的不见五指。】

    【下面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层层叠叠,石板阶梯两旁的土呈现暗红色,据说那都是被血长期浸泡过的。】

    【我又听见了声。】

    【我刚想问工匠,工匠指着前面说:这就是我家。】

    【工匠家里是一座很大的木质两层小楼,门顶绘制犹如两撇胡须的图案,不知道是装点所用还是别有深意。】

    【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腥味,我问:这是什么味道?】

    【工匠一边引导我们进去,一边说:是一种海怪的油脂,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没有要继续解释的意思。】

    【一楼随处可见各种制造铠甲的工具,我们穿行过去,顺腐朽的楼梯上了二楼。踩在地板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动静,显然日久失修,这些木头已经有些问题。】

    【工匠安排我们在其中有四张床的一间屋子住下。】

    【临走前,工匠说:我父亲住在楼下,他不希望被打扰,大家不要乱走,外面不安全。】

    赵传薪便将骨质金属传送过来,合上了《旧神法典》。

    这是个皮口袋,里面全是灰色的粉末。

    这是金属?

    他取出黑色切割者,唤醒旧神坩埚烙印,融化掉斧头,将皮口袋里的粉末倒了进去。

    随着温度升高,周围的空气扭曲。

    赵传薪发现新成型的斧头在膨胀,按照原本的形状设计,继续膨胀就会变得不合理。

    电光火石间,赵传薪让斧头一面宽大而厚,另一边狭长带钩,在中间部位塑造一颗骷髅浮雕。见还在膨胀,便让剩余部分向下蔓延成斧柄。

    最后,斧柄加斧头的长度快达到了两米五,竟然还在膨胀。

    赵传薪没办法,在斧子后半部分打造出狼牙锤头,正好能维持平衡。

    终于停止膨胀。

    他开始回收热量,当整个斧头变得不再烫手后,一体的巨斧通体由原本的黑乎乎的颜色变成了暗灰色。

    赵传薪头一次见灰色的金属。

    在斧子的表面,能看到细小的蜂窝状纹路。

    赵传薪一把捞住斧柄,挥舞两下,比原本的两把板斧的分量没重多少,他cao作起来游刃有余,但体积却大的夸张。

    前面的斧头,大头比赵传薪胸膛还要宽,小头的钩子细长如弯刀,带尖儿的,像是钩镰枪的钩子。

    因其内部构造为蜂窝状,实际上里面充斥许多空气,空心的,像骨骼一样。

    他控制旧神坩埚烙印,在斧柄上雕出几个字――灰色切割者。

    嗯,名副其实了。

    赵传薪满意的收起灰色切割者,重新躺下睡去。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

    金晋家里奢侈的用上了玻璃窗,太阳藏于地平线下,那光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将半边天的黑暗驱散。

    赵传薪几乎立刻睁眼。

    等金淑贞醒来,出去方便,经过院子看见赵传薪正在练平衡术。

    老赵练不练要看心情。

    命长,任性!

    金淑贞见他动作,弯弓时如满月,振臂时形长节短,卧如罗汉起如惊雷,赤着的上身肌rou虬结,可敏捷如猿精灵如鹿。

    他做着各种常人难以企及的高难度动作,可身上连汗渍都不见。

    金淑贞一时间看的呆住。

    半晌,还是正在倒立的赵传薪开口:“再不去尿裤子了。”

    金淑贞回魂,饶是受过“日式新学”的“滋润”,也不禁羞的掩面而走。

    赵传薪面色淡然的做完剩下动作,这才起身,来到院中井口旁,抬抬手,一股井水冲天而起,凝聚成团,先净两手,再刷牙洗脸洗头。

    他手一拍,分成四五团的水落地如银瓶炸裂。

    院子的泥土被溅湿。

    却说金淑贞去方便的时候,脑袋里全是画面。

    她见过搏克手,膀大腰圆,看起来十分骇人。但他们没有赵传薪的铠甲般的肩膀,没有匀称有力的二头三头肌,没有高清HD八块腹肌,没有如同挂了一串子弹的前锯肌。

    赵传薪身上鬼画符一般的刺青,更是好像有魔力一样让人难以忘怀。

    其实赵传薪的身材,和健美运动员没法比。

    他的体脂偏高,他只是比正常格斗运动员更有型一些,那还是得益于平衡术,身体各个部位肌rou练的比较全面。

    但在这时,已经足够震撼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小丫头。

    回来的时候,金淑贞依旧恍恍惚惚,如同醉酒一步三摇。

    这感觉并非花痴,也非喜欢,反而好像那种颠覆三观的感觉,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个世上有人的身体能长成这样。

    反而有些厌恶。

    所以回来后,她贴着墙根,脸色铁青低着头往回走。

    她娘起来发现她的异常:“淑贞,你身子不舒服?”

    金淑贞摇头:“没有,娘,我,我感到晕眩作呕……”

    等金晋打了哈欠,伸着懒腰出门的时候,赵传薪已经洗漱完,穿戴整齐。

    金晋诧异了一下,因为洗刷干净、整装待发的赵传薪看起来和昨日竟然有些不同。

    他穿着防弹鱼尾风衣,防弹马甲和白色短T,下面是内衬战争之创皮子的牛仔裤和一双防弹工装靴。

    他的头发去岁剃成了光头,留了大半年,没有长多长,且发丝又粗又硬,倔强的前刺。

    他眼睛还算大,只是眼尾翘起有些丹凤眼的意思,剑眉浓黑,斜插入鬓。

    其实老赵这些年的气质已经有天翻地覆的变化,发丝粗了,也硬了,胡须和眉毛都更浓密,这导致他原本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气质里多了不少攻击性。

    他的面相属于典型的北人面相,眉宇硬、鼻梁高、嘴唇薄,其实算不上英俊,但他面部的纵深和轮廓线,绝非这个时代大富大贵者那种大理石的宽厚模样,而是仿佛经数亿年冲刷的喀斯特地貌,再加以雕琢的质感。

    和猥琐的几根尖尖的鼠须不同,他脸颊瘦削,半边脸全是浓密的胡须。

    其实也并不是赵传薪刻意留胡子,只是以现在的条件刮胡子费劲,容易刮破皮,好麻烦,所以他干脆只是偶尔修饰一下形状,任其野蛮生长。

    懒惰是最大的成因。

    要是有女人随时伺候,他也愿意每天刮的干干净净,年轻十岁不是梦。

    金晋打眼一看,嚯,这标准的女婿胚子!

    腹有丘壑,言谈与他相仿乃世间奇男子,却比他更爷们,以己度人,这闺女嫁了不得幸福死?

    却见赵传薪cao起菜刀,在墩子上咄咄咄……

    大萝卜的一半被切成薄厚几乎没差别的薄片,被他拿着塞给那匹驮他一路的马儿嘴边。

    可这马有点蠢,只盯着砧板上另一半没切的萝卜根,焦急的喷着气。

    赵传薪骂道:“你他妈真是的,孔雀开屏了,你却只看腚是吧?”

    说着,将萝卜怼它嘴里,它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就有的吃。

    金晋抚着自己几根老鼠须笑:“若是今日出去办事,就骑马去吧。”

    昨天赵传薪说拿马当伙食住宿费,金晋还挺高兴,今天却又让赵传薪骑马走。

    可谓是心态大变。

    赵传薪拍拍马头:“马是好马,百里油耗只需要一脑门子汗。可惜用不上了。”

    此时,金淑贞背着个青蓝布白色复勾牡丹花卉纹样的书包,用一枚光绪通宝作为系扣,就要出门。

    她说:“爹,我这便去学堂,今日教习要教我们天长、地久和纪元三大节日。”

    这是日本三个节日,和他们的天皇与国家息息相关。

    金晋老脸又黑了,可舍不得训斥唯一的宝贝疙瘩,只是自己生闷气。

    赵传薪背着手说:“汉升兄,我也要出去走走。”

    金晋眼睛又亮了:“赵兄弟,如今世道不太平,马匪横行,不若你护送小女去学堂如何?”

    赵传薪眼睛也亮了:“可!”

    只是两人的目的不同。

    金淑贞立即反抗:“不,爹,我自己能去。”

    “呵呵,被马匪绑去当压寨夫人,你就知道怕了。”

    “哼。”

    赵传薪随金淑贞出门。

    他叼着烟,背着手,哼着歌,阳光明媚,天气正好。

    金淑贞眼角余光见了,莫名的心头火起。

    说是不远,其实也不近。差不多得有5里地。

    金淑贞脚程还挺快,这就是没裹脚的好处。

    赵传薪大长腿自然不在话下,走的云淡风轻。

    等太阳升起,他们就抵达了王府附近,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

    只是金淑贞越不自在,赵传薪就越自得其乐。

    学堂设立在王府内的旧戏楼燕始堂,最初的时候,贡桑诺尔布勉强凑够24个来自于官员和侍卫的家属女眷。河原cao子信誓旦旦声称有教无类,不管什么人家的女子都可入学。

    可百姓愚昧,民间一向秉持女子无才便是德以及女儿家在外跑肯定会传出风言风语,所以没人敢将女眷送来。

    河原cao子这个女人很精明,全身心投入,不但教识字算数,还有绘画、音乐、远足、游园会、还教学生织头巾……

    周遭的百姓家女儿见如此有趣,真能学到些手艺,哪能按捺住。

    加上根本没有传出什么坏事,纷纷踊跃报名入学。

    河原cao子趁热打铁,用从日本带过来的药物,帮百姓治病,可谓声名远播。

    百姓一看,这日本娘们心善啊,也敢于让自家闺女进去跟着读书。

    局面便打开了。

    两人走的是偏门。

    侍卫见一个叼着烟的高大男人,背着手大大咧咧的跟了上来,喝问:“什么人?”

    “呵呵,关外人。”

    侍卫:“……”

    金淑贞觉得丢人,赶忙说:“他是我爹派给我的护院,好了,你送到此处即可,回吧。”

    赵传薪打量了一下周围环境,也不恼火,叼烟背手沿着府墙往南走。

    等侍卫视线不可及之时,他纵身一跃,跳上墙头。

    进了院里,赵传薪不疾不徐,在狗的狂吠声中信步闲庭的走着,好像在逛自己家的后院。

    有个侍卫路过,他还朝那人点点头。

    侍卫有些疑惑,但却也没说什么,走到王府西衙门的狗窝那就要教训教训这条胡乱狂吠的蠢狗。

    这时,赵传薪冲了上来说:“狗懂什么,打它没用,看我的。”

    那狗其实是听见了赵传薪翻墙的动静才咬的,可等赵传薪靠近后,圣灵之心迫使它又不叫了。

    赵传薪蹲下去,点着这条巨大的獒犬的狗头:“叫什么叫?做狗不能太放肆,没什么用。我问你个问题,答对了就放你一马。请听题――孔明和卧龙单挑,诸葛亮会帮谁?”

    侍卫都傻了。

    那巨大的獒犬却低眉顺眼,尾巴摇的飞起。

    至少,这让侍卫觉得,赵传薪肯定不是外人,否则这恶狗不会如此听话。

    獒犬叫了一声:“嗷呜……”

    赵传薪摸摸狗头:“回答正确。切记,浪费狗生,是对生命最大的不尊重,不要像这侍卫一样每日将时光浪费在后花园里。”

    侍卫:“……”

    骂谁呢?

    可他又发作不得,因为赵传薪太淡定了,那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就是亲王府的主人。

    赵传薪教训完狗,朝后面的学堂走去,压根不理会恼火的侍卫,而侍卫也没敢阻拦他。

    只见门口挂着一对楹联:崇文尚武无非赖尔多士,正风移俗是所望于诸公。

    上书:崇正学堂。

    有一群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正在门口吵闹。

    “今日教习怎地没来……”

    “可否休沐一日?”

    “该不会换教习了吧?”

    正说着,就见一个高大的,满脸胡子,不怒自威的男子负手而来。

    这些熊孩子面面相觑后:“该不会是我们新教习?日本人有这么高吗?”

    赵传薪的声音如同闷雷:“都杵在这干啥?一群小瘪犊子,都滚回教室,今天教你们一课――如何杀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