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需要一个女票
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当初孙七天在路过迎春楼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迎春楼之间的缘分早晚有一天会成真。 自打穿越来这个世界,孙七天最不习惯的就是两点。 一点就是没有手机。 再就是没有一个女票。 他可是二十岁的武夫,年少力强的,青春懵懂的心总是难以压制... 最好是拥有一个女票,不过在这种皇权封建社会之中,想在成亲之前拥有一个女票,想来难度极大。 既然如此,那就索性把女票合起来,就变成了... 嫖。 而且有王德发请客,这就成了白嫖。 正所谓,白嫖是古往今来男人不变的快乐之一。 不对,不仅仅是男人,而是全人类。 就这样,心情十分不错的孙七天,一脸笑吟吟的唐福禄以及存在感极低的王德发,三人踏上了前往迎春楼的路。 还没出衙门,三人就碰上了楚兰... “领完差服了?你们这是要去哪?”看到三人脸上的表情,楚兰眉头一挑,心中已是有些疑惑了。 不就是领个差服吗,至于这么高兴? 尤其是孙七天你...脸上都快笑开了花了。 见之,孙七天收敛表情道:“去喝酒。” 虽然孙七天回答的很是淡定,但楚兰还是觉得他们怪怪的。 怎么说呢...鬼鬼祟祟的,就好像是要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 想到这里,楚兰再次问道:“真的?” “千真万确,头你刚刚不是说你还有事吗,那你快去忙吧,我和王德发来招呼他就好。”见状,唐福禄赶忙接过话茬。 好家伙,这要是楚兰跟着去,花酒里的花可就没了,就剩下酒了! 听到唐福禄这话,楚兰还是觉得不对劲,当即挑眉看向孙七天:“你们该不会是要去...那种地方吧?” 闻言,孙七天赶忙举起手来三指并拢道:“你要相信我,我孙七天这辈子和赌毒不共戴天!” 好家伙,黄字你是只字不提啊... 看到孙七天这个样子,楚兰被逗笑了,“逗你们玩的,晚上少喝点,明天还得来衙门报道呢。” 于是乎,三人再次开开心心的上了路。 就在此时,尚方阁内可热闹了,十大名剑齐聚于此,一个个都一脸希冀的看向了叶风。 并不是所有人,湛卢就没有。 “尚方,这个孙七天是谁招进来的人?我轩辕要了!” “你说要就要?当我干将是吃素的?” “再加上我莫邪,你轩辕也要退让几分!” 名剑们此时已是知道了孙七天的身份,他们来这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来抢人的! 镇国钟响九声意味着什么,名剑们再清楚不过了。 今天就算是撕破脸皮,这个人他们也一定要抢! 见之,叶风也不生气,当即只是笑道:“人在湛卢名下,暂时不会调动,至于之后的事,就看你们的表现吧。” 他这句话虽是说的平淡,但却一句话让嘈杂的声浪止住了。 名剑们一个个都闭上了嘴,场面瞬间安静的有些可怕。 由此可见,叶风的威望,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尚方,孙七天是否要特别培养?”接着,湛卢来到叶风身边,一口气说了好长的话。 “不用,拔苗助长未必是一件好事。”叶风摆了摆手,旋即看向手中尚方剑道:“你说呢?” 见之,名剑们一点不奇怪,想来是已经习惯了。 就在这时,楼下的老吏员噔噔噔跑上了楼,站在门外道:“尚方,陛下有请。” 闻言,叶风笑着站起身来,“备车,我去趟宫里。” 叶风知道,太和帝找他无非就是因为孙七天的事情。 镇国钟响了九次这件事情,太和帝不可能不过问。 很快,一辆马车自尚方署驶出,继而驶入了皇城。 俄顷,叶风自宫门外下了马车,在太监的带领下来到了御书房。 “臣叶风,拜见陛下。”叶风拱手作揖,一脸崇敬。 在大夏,除非上朝和重大仪式,即使见到皇帝也不用跪,只要作揖就好。 太和帝端坐在龙椅之上,神色淡然,“朕今日听到镇国钟响了九次,是否是尚方署招揽了新人?” 叶风颔首道:“回陛下,是招了一位新人,是京兆府衙的捕头,名叫孙七天。”
闻言,太和帝眉头微微皱起,“府衙的捕头能有如此资质?” 他有些疑惑。 钟响九次的资质意味着什么,太和帝再清楚不过了,这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与一个府衙的捕快联系到一起的。 差距太大了。 见之,叶风淡然笑道:“此人有些意思,体内明明拥有浩然正气,却是成了武夫。” “竟还有这样的人,真是有趣。”闻言,太和帝颔首,旋即转化了话题,“叶爱卿,依你看此子天资如何?” 叶风毫不犹豫回答:“镇国钟不会骗人,此子天资不弱于我。” 太和帝又道:“三月后北辽使团进京比斗,此子能否代表大夏出战?” 闻言,叶风略做思考道:“不出意外的话,可以。” 他这句话,说的就有些模棱两可了。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北辽蛮族本就擅长战斗,属于是种族天赋,大夏的武夫在这一点上的确和北辽无法相比。 届时若孙七天仍旧是八品御气境,那这个比试肯定是和他没有什么关系的。 然,以孙七天的天资来说,三月之后他会是什么修为,饶是叶风此时也说不好。 闻言,太和帝很是满意的颔首笑道:“很好,退下吧。” “臣告退。”叶风作揖,一步步后退,直至退到房门处,才转身走了出去。 ...... 京城,迎春楼。 此时天色已是渐黑,迎春楼内已经热闹无比,孙七天三人步行来到迎春楼前面,驻足停下欣赏了一下这莺莺燕燕的景色。 唐福禄盯着面前红灯招展的迎春楼,忍不住侧首笑道:“七天,你家住在内城还是外城,用不用托人给家里捎个信?” 孙七天颔首道:“我家住在外城,刚刚我已经托人捎信回去了。” “回头想着点在内城买个宅子吧,内城和外城,完全不一样。”闻言,唐福禄接着笑道。 “说的轻巧,内城的宅子,怕是要上万两白银了吧!”孙七天眉头皱了起来。 特么的,又是房子,上辈子老子就是因为买房才出的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