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文网 - 玄幻小说 - 我眼中的天行九歌在线阅读 - 053启程

053启程

    红瑜吸了吸鼻子,这才刚刚过完年,老板居然就又要走,

    明明他才回来没两个月,而且这次他还不是一个人走,一家三口居然全要走!

    嘟着嘴,红瑜一脸的不舍。

    倒不是舍不得她家老板,她主要是特别舍不得老板娘。

    当然老板她其实也是很舍不得的,

    只是明辉那禁欲系男神的高贵模样每次面对她家老板红瑜总会忍不住的感觉到自卑,

    觉得自己是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姑娘。

    非要比喻的话就是老板在天上的太阳,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像是不受人间疾苦的神。

    老板娘在地上,如同泽上萤火,天边细雨,是千帆过尽的人间值得。

    二月的新郑柳枝尚未舒展枝条,红瑜摘下了庭院内的一只迎春花递给即将出行的三人,明辉接过花束随后拎着扒拉在他身上不肯松爪的荧古硬生生的放到红瑜掌心。

    “红瑜,等会你帮他好好洗个澡,撸掉毛了也没有关系。”

    明辉一脸嫌弃的看着用墨汁将自己染成黑色,saocao作不断,只为了说服他能够和他一起去魏国的荧古

    因为荧古一直跟着玄翦和魏纤纤身边充当信使桥梁,所以魏国的高官基本都知道玄翦养了一只鸟。

    而且这鸟还很通灵性,模样就是脖子附近有一圈黑其他地方则是白色

    荧古语气萧瑟,声音哽咽的抓着明辉的袖口不愿意放手:

    “我最美最帅的主人,你带古古去吧,古古一个人留在茶庄不仅要伪装成一个正常的傻鸟更是十天半个月都没个能说话的人,这如雪的寂寞古古想想就觉得鸟生无望啊”

    看着自己袖口沾染上的黑色爪印明辉的脸色是黑了又黑

    还古古,叠音词都用上了,他化形后要是个软妹子在这卖个萌就也算了,一个糙汉子能不能有点自知之明?

    红瑜捧着小小的鸟儿,摸了摸荧古的小脑袋

    “荧古乖,我也很舍不得老板,但我们不能耽误老板的正事。”红瑜泪眼朦胧的为三人送别“老板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好古古的,你们一路顺风。”

    “恩”

    一手牵一个,明辉留给茶庄众人一个潇洒的背影

    墨鸦百无聊赖的等在城门口,他已经和鹦歌道过了别。

    之前刺探其他几国机密情报的任务都是鹦歌在负责,没想到他这次到是和鹦歌互换了一下角色,体验了一把出差的乐趣。

    只是依靠在马车一角的墨鸦此刻却是没有半分轻松的感觉。

    此行看似是为治病所去,魏国的王满天下寻找能人异士去治病的这件事确实早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明辉会毛遂自荐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毕竟这次魏景湣王开出来的条件特别的疯狂,别说是明辉,就连他看过后也是心惊加心动不已。

    之前还只是真金白银宅院美女,如今却是换成了加官进爵送城封侯。

    早先周天子礼制没有崩坏的时候爵位和城池都必须是有大功或者是直系后裔才能获得的赏赐,而且那都是周王册封你什么爵位你就是什么爵位,任意不得更改。

    治病送城还加官进爵,魏景湣王的大手笔堪称天大掉馅饼,诏文一出就诱惑了无数鸡鸣狗盗之徒和蝇营狗苟之辈奔赴太原。

    只是墨鸦有种预感,他就是觉得明辉此行根本就不是奔着那些赏赐去的。

    虽然这份预感来的莫名其妙,但却坚定不已

    因为如果这真的是一次普普通通给明辉当马夫兼侍卫送他去魏国治下病的轻松旅途,血衣侯根本就没必要和他交代那些他安插在魏国江湖势力中的各种探子。

    再者以明辉的武功还需要他护卫吗?

    与其说需要护卫,不如说需要一个打杂的帮他处理一些他懒得处理的琐碎小事。

    比如端茶送水的工作,再比如杀人后的收尸掩埋工作。。。

    这年头纯良的人可没几个能活的下去的,他为明辉处理过的尸体也不算少了。

    更何况他也不是傻子,那日的偏殿,以他无双的轻功都察觉不到明辉到底是什么出现在他的身边又是如何借走了他手臂下的袖箭,但卫庄的败北却是事实。

    这种武功绝伦的一代宗师还需要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去守护才是荒天下之大缪!

    灰紫色的眸子不断闪过复杂的思量,墨鸦神色沉重

    如果明辉不是为了治病的嘉奖而去,那么这趟旅行的目的又是什么?

    平平无奇,波澜不惊的结束墨鸦觉得自己压根不用在这指望,但血衣侯为什么不告诉此行到底要做什么?

    有一个神秘兮兮,让人猜不透心思的新上司,真的让人很苦恼啊!

    比起‘心思透明’的姬无夜,在血衣侯身边单有‘本分’是不够的,恐怕也就只有白凤那傻小子会羡慕他无官一身轻。

    唏嘘的叹息一声,墨鸦觉得自己真的是太难了。

    放下这些恼人的思绪,墨鸦觉得现在有个更重要的问题需要去思考

    谁现在能告诉他午时都过了一炷香了为什么明辉还不来?

    不会是放他鸽子了吧?

    总不能是出事了?

    百转千回的念头在脑海中一一闪过,墨鸦最后觉得没准不是放他鸽子,可能是春宵苦短一晌贪欢之类的理由。

    昨天见了明辉一次后他发现明辉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一副气血不足的虚浮模样,和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纵欲过度颇为相似。

    就在墨鸦继续叹息风儿喧嚣,美景良辰的时候,明辉的身影终于从地平线的一边出现。

    “我家的鸟太黏人,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抱歉。”

    墨鸦摇摇头,表示问题不大,

    接过明辉手中的行囊墨鸦将小路平抱上了马车。

    他现在又看出来了一点,爱不爱的先不说,明辉确实很体贴若,而且这孩子也绝对是后捡来的。

    不然哪能一个身高还不到明辉腰间的小孩拎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箱子,两个大人一个无物一身轻,一个只拿了一个小小的行囊?

    温柔的扶着若上了马车,明辉示意墨鸦启程赶路。

    一路上明辉都很沉默,话不多,似乎是车马颠簸所以有些劳累,因此墨鸦也不好立刻把明辉喊出来问一问此行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他又该如何配合明辉去治病救人。

    血衣侯只说明辉让他往东就往东往西就往西,然后将自己人的信物交给了他,让他以备不时之需,其他的没有再多说一句。

    所以墨鸦现在心里很没有底,俗称有点慌。

    递交官文,核对信息,终于在天色渐深的时候,明辉说出了第一句话

    “夜路难走,人抗的住马匹也扛不住,找一找这附近可有什么落脚的地方,我们歇一晚明早在继续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