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红漆已班驳
老板的身体很娇弱。【】等小二们把该藏的都藏好,老板才出现在店堂里。 迟韬那天是第一次在这小旅舍吃饭,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女老板——准是个俏姐儿。不知为什么,他这样想。 或许对于路上憋久了的客人来说,只要对方雌性,年龄不小于八、不大于七十八,生得不至于比猪肥、比猴瘦、比画城的山骨更崎岖,那就称得上俏了。 迟韬望着小旅舍楼梯下通向后头的那扇门。 那扇门很窄。 他看见一个白、盲目的老太太出现在门口,一只手拄着根拐杖,另一只手,由一个黑衣的仆妇搀着。 迟韬郁闷的耷拉了一下眉毛。 然后,老太太进了门,黑衣的女人也进来了。 客人才看见,黑衣的女人并不是仆妇。她挽着个很老气的髻、穿着很老气的衣服,面孔却该死的年轻。 神情出奇的静,说不上很美,但眉宇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媚人的气韵。 那气韵就仿佛江南的六月初,天已有些热了,很快会叫人吃不消,但现在却还不至于,尤其在黄昏,那温暖的气息有如实体,比体温凉一丝、离窒息浅一缕,如绸缎般落下来,面孔前萦回不去。叫人有点心慌,叫人想挥手打开它、跺脚唬开它。 老太太向黑衣女人偏了偏脸。 这黑衣的女人立刻收敛了与生俱来的媚态,换了冷若冰霜一张脸,对谁也不看、对谁也不理,只是凝眸专注地扶着老太太,在店堂里走动。 老太太的拐杖在这边点点、那边碰碰。问伙计:“你们还好吗?” 伙计响亮地回答:“好!” 老太太逛完了,问黑衣女人:“店里还好吗?” 黑衣女人道:“挺好。” “我看也挺好。”老太太满意道,“哎哎,他快回来了,你去迎一迎。” “好。”黑衣女人没有半分迟疑、或者废话,就这么顺畅地答应了。 但她没有出去。 她先把老太太送回房里。 迟韬吁出一口气,可以向小二们、以及熟客人们打听了:“这什么人?” 小二们和熟客人们都很乐意八卦给他:“本店老板娘、还有老板娘的女儿!” “怎么老板娘这么老!她女儿又这么、这么……”迟韬“这么”了半天。形容不出来。转而问:“她们尊姓大名呢?” “哎、哎!” “啥?啥?” ……鸡同鸭讲了半天,迟韬才明白,老板娘的尊姓大名没人知道。至于她的女儿么,老板娘会叫她为:aiai。 迟韬很想知道是哪个ai字。 原来是好爱好爱的爱,加个口字旁。 嗳。 深闺里的小姐,看着轻雨打薄窗边杏黄的叶儿。娇软地叹了口气:嗳。 连着叹,就成了黑衣女儿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么怪的字!”迟韬摇头。“不吉利!” 谁说不是呢? 太古怪的、太美好的、太软糯的、太固执的,统统都是不吉利的事。如果说人的一生基调由名字定下,那最好像家明、福生、桂香、爱华——才是通和明达、宜室宜家的好名字。 然而世上总有些怪人。 黑衣女儿把老太太送回屋里,又出来了。 这次她抬起眼。在店堂里望了一遭。 闹哄哄、庸俗粗糙的店堂,忽而就变成了明澄的春塘。塘里所有人,都是她眼波里养的鱼儿。 并没有一尾鱼儿能跃上她的心坎。 她又垂下眼去。水波流竭。她拧身出门去。店堂里终于喘过一口气。又变成了闹哄哄、粗糙庸俗的店堂。 然而这闹,跟原来的闹已经不太一样了。 有的人。只是走过而已,就已经把空气都改变。 嗳嗳往店后去。 店后有一座小丘。 那小丘其实是有点突兀的。不像一般的丘,往往四面和缓地升起、又降下。这座丘边缘比较陡。 有两个小伙计正在后门那儿互相挑水泡。其中一个的情形很严重,腿上被行李带子摩得火辣辣的疼,走路姿势随之变得怪异,像只跳舞的螃蟹。到地儿伸手一摸,已经打了大片的水泡,解开看看,就像一嘟噜一嘟噜的葡萄,晶莹可爱。 “那要赶紧挑啊!”他同伴很吃惊。 “别了。别了!”小伙计很怕。 他说他刚到工坊作苦工时,手上也打了泡,也有人说非挑不可,就给他挑了。结果就烂了。他哭。人家还吹胡子瞪眼嘲骂他:“这都能烂!你可真行!”抓一把炉灰给他压上。痛入骨髓。 唯一能与此痛媲美的,只有冻疮。 他实在不想再来一次。反正这水泡不挑破、也不碰它的话,好像也就不疼了…… 他伙伴手已经伸向他的裤子。 “干啥干嘛?”小伙计护住贞cao带。 “看看。”他伙伴道。 “不给。”小伙计要后退,挣扎间水泡被擦到,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杀人——” 乌黑的衣襟正要飘过,又凝住。 嗳嗳定睛看看怎么杀人了。 两个小伙计也看见了她,愣了愣,那个伙伴就问她:“大姐,他有水泡,你有办法帮忙吗?” 迟韬放下了嘴里咬的稻草杆。 他一直睡在屋角边儿上的稻草堆里,像只猫,也没人现他。如今他觉得该出来了。谁叫小伙计那么没眼力见儿!这种地方的水泡,叫人家美女来帮忙?亏他们想得出来!还是他来就好了。 在他现身之前,嗳嗳先回绝了两个小伙计:“哦,我还有事。”她这样简洁的回答完,眼里闪过很奇怪、很奇怪的神色,然后就悠哉离开了。 往小丘上去。 她一步步地爬上丘顶。那里可以望见官道。她面对官道站定。然后就站在那里了,任风吹动她的衣襟。 迟韬觉得她像望夫岩。但是她太年轻了,不像有个未归的丈夫。她长得又太美了,不适合当个望门寡。也许她也在等朋友吧!谁呢?这么重要,让她等了这么久?迟韬就望着她,一直望到红红的太阳、渐渐朝绵绵的地平线落下去。 古道西风,来了一匹倦马。马上有个风尘仆仆的人。他的马看起来很疲倦。他也满身风尘,但肩背仍然挺得很直。 迟韬又把稻草杆从嘴里抽了出来。他讨厌这个人。 尽管以前从未相识,但道上混久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个人也是江湖人,而且像他一样年轻,而且不比他丑。更要命的是,比他会装逼。 这个策马而来的英俊江湖人。满脸都是:“哥流浪久了。哥不怕流浪。世间最可怕不是疲倦,而是空虚。谁能弥补我的空虚”那样的金句名言。 如果他倚马一立,四十五度角低头,把这样的金句名言用淡淡闲闲的口气问出来。迟韬知道有很多小姑娘不会拒绝。 迟韬之所以知道这个,因为他试过。 他喜欢采花,但跟其他采花贼不同的是。他尽管爱看花嗅花把玩花,而不问花自己的意见。但在真的把花采下来之前,他还是要办一道两情相悦的手续的。用哄的也好骗的也好买的也好,总之这件事要两个人都愿意,那才有意思。 可惜有的小姑娘就是不愿意,嫌他太不正经。 迟韬一开始还以为这些小姑娘喜欢那种迂腐夫子,碰了几次壁之后才现,原来她们喜欢的是这种端起架子的装逼犯! 为了讨花儿的喜欢,迟韬也只好跟着装。可惜有句老话,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某些眼界高的小姑娘,还是嫌他“轻佻!我才不信你!快滚!” 迟韬悲伤的滚了几次,以后每当看到有这种天生装逼犯的男人,他就牙痒。 这位黑衣美女嗳嗳姑娘看起来很懂事,应该不会被装逼犯唬住吧?迟韬尽量乐观的想。 而马上来的装逼犯——不不,英俊江湖人,也看见那土崖上飘飘的衣裳,于是勒马,仰头。一袭青黛的衣裙,于他却似见到了眩目的太阳。 “你要敢直接约她,我就约你出去单挑,找个水,淹死你!”迟韬暗暗摩拳擦掌。 他低估了这位英俊江湖人。装逼犯之所以成其为装逼犯,必有不同于常人之高明处。英俊江湖人问嗳嗳:“你在等人吗?”口气暖和亲切。 迟韬不由得蹲地画圈圈想着:他如果能有这样的口气,就像刀客有了把宝刀装备,泡起妞来是会多么无往而不利啊…… 嗳嗳果然收了冷峻脸色,缓颜回答英俊江湖人:“我在等人。” “天色晚了,他还不来吗?你等了多久了?”英俊江湖人问得如此关切。迟韬听到心里碎裂的声音。因为嗳嗳对她笑了!她笑得好像茶水里泡得舒展开的桃花,缱绻柔媚。她回答英俊江湖人:“我已等了十八年。”随后她更问他道:“你留下来罢?” 迟韬蹲下去拣一地破碎的心去了。 好吧好吧!他像壁虎一样,再生能力非常强悍。他想:嗳嗳是开店的嘛!开店的请过路人进店住着,不是很正常很正常嘛? 想是这样想,他还是悄悄跟了进去,生怕嗳嗳被装逼犯给骗了。 太阳已经落了下去,嗳嗳托着一盏油灯领他上楼,昏黄的灯光,木梯上红漆已班驳了,她青黛的裙摆覆在上面,好象一朵悠然开放的墨菊。而她眯起眼睛一笑,却让迟韬骨头都酥了。(未完待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