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永远的躁动.1
啊,烦躁,烦躁,非常烦躁。 希望啊,何等的奢侈之物。 世界的运转,缓慢而迅速。 说缓慢,也太缓慢了,几乎已经停滞不前。 说迅速,也太迅速了,稍不注意就会被抛下。 饥饿,无尽的饥饿。 正因为如此,才会暴食。 掠夺吧,掠夺一切。 可就算得到了,内心也只有空虚。 我,大概是没什么想要的,是的,我……,其实没什么想要的,但唯独是别人的东西,我就想抢过来,但抢到手的瞬间,就会立刻失去兴趣。 我也许只是单纯的想掠夺,却根本不在意掠夺的是什么。 啊,无聊,无趣,人生毫无意义,总感觉,很无聊。 一切都无聊透顶了。 我是谁?我想成为谁?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啊。 了解自己,也许要花一生的时间,却也可能还不够。 我是谁?寒言。 - 从来都是,我是个天才。 仅仅是稍微一磨砺就锋利无比的刀刃。 母亲大人说,我是她的骄傲。 很少有人能成为母亲大人的骄傲。 冰羊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一个族群,黑山羊部族的分家之一。 嗯,青出于蓝。 别人的刀是越砍越钝,而我的刀是越砍越锋利。 无论是我的刀还是我的剑技都越来越强。 就像是一个不缺钱的有钱人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不断增加,但依然只有麻木的感觉。 一个很贫穷的人,穷的只剩钱了。 而除了这个我还剩下什么? 除了我的剑,我的剑技,我,一无所有。 神很慷慨,神也很吝啬。 我是天才,我知道我不该奢求更多,但是,但是…… 那个人,明明那么弱,却那么努力,看得我都感觉想笑,就像挣扎求存的在野兽尸体上扭动着贪食腐rou的蛆虫般卑贱的生命。 你明明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我唾手可及的高度,所以别做那种无意义的自我感动的让人作呕的事情好吗? 渣滓就该有个渣滓样,装什么好人啊,凡人不过是天才的食粮,有什么资格妄想那些本就不属于你们的,一切。 生命啊,太脆弱了,不堪一击,总感觉我的刀都要生锈了。 利刃切开肌肤,就像热刀切黄油般的顺畅。 稍不注意就会坏掉的,脆弱的对手,我很难找到乐子,我渴望和强者交手,但太弱了,太弱了…… 一切都,太弱了。 我隐藏实力不是为了扮猪吃虎那种低级趣味,是的,对我来说那就是低级趣味,有够无聊的。 很少有能让我打起精神的对手。 隐藏实力,作为一个普通人隐藏在普通人里面,我渐渐的觉得这样也不错。 我的主人,我所深爱着的主人啊。 所谓的爱,原来是那么美好的事。 我空虚的心,头一次没了那种寂寞的感觉。 我一直在想,如果就这样,一直这样下去,那么我愿意永远作为你的宠物而活。 但你总是说,说什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之类的屁话,凭什么啊我不能是我吗?我凭什么要为了别人而努力?凭什么? 毫无意义的责任感。 就我们两人不好吗?为什么要去管别人?各种意义上的没必要啊。 而且啊照你的话说,你不是天才那你的责任本就更小,为什么却总是要背负那么多? 不会有人理解你的,不如说反而还会被憎恨,被嘲笑。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 呐,告诉我啊,主人,我真的,我真的一点都不明白。 为什么? 不要说那么难懂的话啊,主人。 不要说出我听不懂的话啊,主人。 我明明有你就足够了。 你也该是这样才对啊,明明只要有我就足够了才对。 为了你,即使我不再是冰羊,即使我不再是我,我都无所谓,我只是希望你能看着我啊,主人,呐,看着我啊,只看着我…… - 世界,呵,惹人发笑。 从来都是,我觉得世界充满了不洁,污秽不堪。 并非是我有洁癖,而是这个世界不对,这个世界有问题。 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啊,循规蹈矩的无聊人生一眼看到头,真没意思。 “罗勒真是个好孩子呢。” 好孩子?我? 呵,可笑,太可笑了,明明不了解真正的我。 话说,真正的我,究竟是怎样的人? 我不知道。 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想做什么? 我不知道。 所以,我尝试了,尝试了许多事情。 尝试着做个坏孩子,打架斗殴。 呐,我说啊,我在笑着吗? 我看起来很温柔吗? 我是那种看起来很温柔的人吗? 肤浅,太肤浅了,以貌取人什么的,太肤浅了。 我记得哦,我起的,一直都记得。 罗勒什么的。 还是说,作为薇的事情,还有雷嘉和永嘉的事情我都记得。 我不是不明白,不是不记得,我只是,在装傻而已。 永嘉的事情我当然记得,我是喜欢他,但我们从来没正式交往过啊。 我是喜欢他,喜欢过。 但我从来没想过和他的以后,无法想象。 一直都是,我一直都是朦朦胧胧的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别人都说,别人都说,别人都说,别人都说…… 别人都说我很好,但我明白我自己其实并不是那样的。 我讨厌别人对我的课刻板印象。 如果这就是叛逆的话,那我内的也许就是很叛逆很任性的。 人,总是很肤浅。 我和达令的初次见面,我一直记得。 我以为那只是很平常的一天,但我如今依旧记忆犹新。
昏暗的出租屋内,衣衫不整的颓废少年。 我本以为派遣魔神讨伐队对付我的人是个多么了不起的高高在上的国王般威严不已的正义呢,没想到是这种货色。 说实话我很意外啊。 那个一无是处的,总是对我恶言相向的不可理喻的家伙。 但是,我为什么会被他吸引呢? 爱情真是不讲道理,不合逻辑。 它们总说女人是感性动物,我对此本是嗤之以鼻的。 直到和达令的相遇,我仿佛感觉我之前的人生,都白活了。 那是什么眼神啊,普通的眼睛,但是,那是悲伤,希望,麻木,还是说……,忧郁。 达令绝不是一个很帅的男生,我的意思是这世上比他优秀比他帅气的男生要多少有多少,圆的不是我,就永嘉和达令一对比,都是高下立判的,但是…… 但是,我…… 我和他,本该是敌人的。 从来都是,我最讨厌人们眼中女人就该老老实实的结婚生子这样的度过一生了。 我渴望的是波澜壮阔的冒险,绝不想当个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 我是渴望自由的。 我渴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人生。 达令的部下很多,喜欢达令的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人也很多。 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轮到我。 但我无疑是幸运的。 因为命运对我说:“你被命运选中了,你和他,是命中注定的,一定会在一起的,这就是命运,你和他的命运。” 不是别人,偏偏是我。 为什么? 是因为胡桃夹子里的老鼠吗? 是因为我有洁癖吗? 是因为我照顾了他? 还是说因为我戴了墨镜? 命运说,正是这些看似毫不相干的事编织出了命运之网。 多一点,少一点,都是有缘无分。 但不偏不倚的,就是如今的缘,姻缘。 因为大量,我头一次有了想结婚的意愿,想要一个和他的孩子。 总觉得,我好像变成了我曾经讨厌的那种存在。 我突然觉得也许我曾经讨厌的那种生活,也并没有那么讨厌了。 但是,达令不这样想,他讨厌婚姻的束缚,讨厌孩子。 他是要自由的。 我当然理解自由,毕竟我曾经也追求自由。 但是,我不能理解,我能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嘴硬也好,任性也好,哪怕只是徒具形式也好,我就是想把达令留在身边。 不要走,不要走啊,达令,不要离开我,不要去到我到不了的遥远的地方。 不要离开我的视线范围。 说什么我爱的有点沉重,沉重吗?会让你感觉到窒息吗?应该不会吧。 如果说我这也算地雷女的话,我无所谓。 我只是,很爱他而已。 无论是作为薇,还是作为罗勒,我一直都是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