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三条腿走路 ╳ 我要成为这个世界最靓的仔!
█车库█ 俗话说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一世他要追求长生,但世界终究是唯物的,科技的力量、科学的体系无疑是他长生之路上重中之重的存在。 全唯心?不存在滴! 当下的现实是他还不能在这个世界“呼风唤雨”。 资本的积累、名气的加成、影响的程度、权力的权威等,这些都还远远不够。 马达马达达内! ------ 互联网。 虽说是荒漠,可只鹰酱就一千万的网民,怎是一个我擦了得。 就算是荒漠那也得看与什么行业进行对比。 当个玩笑听听也就算了,跟大人物说“我最后悔的就是创立albb”、“俄找不到赢利点用户又日益扩大想卖掉QQ”...... 是不是? 憋住!憋!笑!【小撒憋笑脸.jpg】 精英们都能看到互联网未来的潜力。 不然,大总统为啥要搞信息高速公路,吃饱了撑的? 数今朝风流公司。 微软(独一档)、网景、搜信、暂时未命名的雅虎,说实话,罗恩真的想搞一下雅虎。 可惜,先发优势没了。 不得不感慨,门户这块儿真的是蓝海。 可真要去真刀真枪的干,就怕蓝海变红海,这是又何必呢。 何苦来哉? 到处都是黄金,有空打架不如闷声发大财。 悄悄地进村,打枪滴不要! 烧钱打架抢市场这玩意在这个方兴未艾的年头根本不兴。 充其量大家都是烧钱苦练内功。 更主要的还是太“显眼”了。 高中生随便搞搞就弄出世界最先进的搜索引擎、网络导航,这都不是妖孽的程度,而是...... 切片研究。 就算要搞,你也得有个过程。 至少也得接触到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然后展示天赋。 不然,一切就太不科学。 还是得合情合理鸭! 电脑前的罗恩目光有些涣散。 当下目标:先搞钱! “游戏、小说、广告,三步走,三条腿走路,总得有一个能活下来...吧?!” 确定又不确定、自信又不自信,罗恩喃喃自语。 愁坏了。 即时通讯肯定是要做的,但抽空研发就可以了,可以暂缓,不着急; 他的想法是先赚钱,然后通过赚来的钱哺育ICQ这个要不停烧钱的吞金独角兽。 嗷嗷待哺的奶娃子呀! 他确实考虑得很长远。 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不好意思找家里要更多的钱; 二是他想推广ICQ的时候有如秋风扫落叶一般。 到时候一经推广就是王炸! 装逼亿点的说法: “其疾如风,侵掠如火,动如雷霆”! 商场如战场,唯有做到这种程度,不,应该说就要做到这种程度。 在我的地盘你就得听我~嘚!! ······ 【游戏】 “不管什么时代,游戏都是来钱极快的,只是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方式罢了。” “任何人都需要娱乐,大家都会为游戏买单。” “只是游戏是个大概念,内里包含的种类太让人目瞪口呆了。” 一想起那无穷无尽的游戏,罗恩头都要炸了。 即便是要搞电子游戏,可选择的方向也太多太多了。 对罗恩来说,当下问题的关键是: 他如何能开发出一款既不怎么费劲且还超级赚钱的游戏呢? (还是那句话:合情合理呀!) 不能保证。 【摊手.jpg】 谁不想要一头现金奶牛呢? 不费劲意味着简单,而简单又代表着可模仿性极强,就算别人不跟风抄袭,如果说罗恩做出的游戏画质简陋又或者说十分粗糙,除了创意一无是处...... 说实话,一个能“火”的游戏往往是天时地利人和俱全的。 罗恩就算先知先觉,有后世的记忆又能如何呢? 前知、预知未来本身不就是一种“知见障”吗? 拿未来能火的游戏放到当下就一定能火吗? 要知道,他是要在这个年代、这个环境,以一个独立游戏开发者的身份来进行这个有难度的挑战。 运营、推广肿么办? 这是摆在面前赤裸裸的现实问题呀! “唉!愁愁愁!难难难!” 所以~~ 【小说】是另一个保证。 “小说不行,再歌曲,当是双保险!” 罗恩暗中还做出后手准备。 至于影视...... 这个就算了吧,导演、制片人、主角,他肯定是混不上的,好莱坞太成熟了,华尔街都得折戟沉沙,何况他一个小屁孩。 以他的条件,充其量只能在编剧这块儿下功夫。 而编剧,呵呵哒,不好意思,真的不怎么挣钱。 简单说来,看不上眼啦! 体育方面的话,他心里也闪过打球进NBA的小心思。 这个念头一闪而逝。 搞笑呢! 总不至于来句“我要把天赋带到NBA去”之类的名言sao话吧? 又不是篮球文。 何况这个来钱一样不快啊。 虽说这年头高中生进入NBA打球不算什么新闻,马龙(摩西那个,ABA)、加内特、科比、詹姆斯,这都是一个个高中生·老资历·超级巨星的代表,但—— 刚进联盟,你再是天才又能签订多大叨乐的合同呢? 绿油油的钞票很多吗? 显然。 PASS! 我拒绝!!! 小说嘛,《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纳尼亚传奇》、《暮光之城》...... 每一个都是吸金利器。 想想浑身都瑟瑟发抖,鸡皮疙瘩要起一身。 甚至可以这么说,这个靠谱程度要远超他自制的未来游戏。 小说一出,谁与争锋。 这是他心中最有把握的事情。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通过这个挣钱没啥大问题,而且,伴随而来的影响力一定也不少。 如果不是人设问题...... “虽然自己记不得具体细节,但大致情节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我可不是孤家寡人,有了小罗的帮助,创作这些长篇系列,完全没什么问题。” “而当下,我只需要开个头就好。” “就是我可能在风格上有些另类,也不知道能不能达成这些神书的前世成绩。” “但只要能有十之一二功力,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他提供故事大纲、具体人物、大致情节,小罗则发挥着“超级代笔”的作用。 在技术面前,还停留在用笔写书的作者们瑟瑟发抖吧! 他必然开创一个在网络上写作的时代。 “快枪手?” “键盘创作?” “无情码字机器?” “网络作者开山鼻祖?” 当然,鼻祖不鼻祖的从来不是关键,小说这玩意不在于你写作的形式,只在于内容! 内容! 内容! 还踏马的是内容! “未来若是有人质疑我的写作速度,倒是还可以玩几场直播码字。 一小时三万加好呢?还是五万加?或者更夸张些,迈入非人境界? 什么老鹰章鱼,论触手怪,论码字速度,论写作质量,舍我其谁!” 先网络,再出版。 总之得先占坑。 至于网络小说太过小众、目前连个苗头都没有...... 他来了,不就有了嘛! 免费的不香嘛! 何况,当今的网民绝对是社会里先进的代表、财富的象征、影响力的保证...... 另外,这年头,这里对图书版权的保护,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同时,在网络发表也是一种“创作证据”。 这种新颖的方式,绝对没什么问题的。 “出版是必须的,格鲁舅舅有这方面的朋友,到时候打印出来找人帮忙看看。” “哈利走青少年儿童文学全年龄段路线,冰与火走拿大奖 成大佬 高逼格之路线,风格好说也不好说,毕竟我是为了畅销......” “还是得抢时间,万一......” 翻车是个大问题。 如果写《哈利·波特》一书,会不会跟英国的罗琳撞车呢? 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所以,只能抢先发表,就算是真撞车了,也只是大家心有灵犀而已。 他实在没精力去查一个远在嘤国且不怎么出名的女作家的个人情况。 拜托,找人不得花钱! 时间成本耗不起。 真重了,估摸除了名字、一些情节可能雷同外...... “真若是发生了,或许还是文学历史的一大奇迹呢!” “万中无一之巧合?” 但不管怎么说,不同人写的书的风格都会有极大的不同。 这个玩意,自己写写就知道了,谁写谁知道。 给你一个《盘龙》、《斗罗》、《斗破》的大纲,你试试能和大神们写的雷同吗? 抄袭? 不存在的。 再说了,读书人的事儿,能叫抄嘛! 就是有个问题: 俗话说得好,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罗恩很怕这个,万一自己成了小丑就尴尬了。 笔力问题就没有办法了,他被人碾成渣渣。 毕竟他要快速更新,可没空在那修文。 “我的小说不改一字!” “除非......别人给我改......” “真要是火了,找人代笔,啊不,润笔!” “很润......一定很润......” 九四年九五年,罗琳充其量有了第一卷的想法(91年有灵感,97年出版),或许写了不少章节,真实历史上她的稿子可是被出版社拒了不止一次。 至于写《冰与火之歌》的乔治·马丁大佬,这个时候正在好莱坞担当着编剧兼制作人(平行时空,时间线紊乱,电视剧《门》成功播出,反响还不错,大神没有抛开这个身份全力投入到写作生涯中) “把几部作品的第一卷写出来,就当试试水,占个坑!” “小说不比游戏还挣钱?若不是怕主次颠倒,当个文化人不好吗?” “这不比什么科学家、企业家香多了!” 木得办法,未来主修生物医学,兼修计算机,爱好职业运动员,而以他未来搞事情的程度,太过高产且超级畅销的作者身份会让人怀疑他的旺盛精力以及时间从何而来。 没有人可以做到这种程度, 就算天才也不行! 除非......不是人! 不是人的话,那就是外星人咯? 而外星人,嘿嘿嘿...... ··········· PS:不要在意这些小说这部分的细节,一切都是世界给罗恩让路。 PS2:这年头不好查重,就算在协会做好备案,有创意保护,可若是一个人独立创作出来的,就是有几分巧合于其它作品,也不算侵权抄袭。 PS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不解释了,解释踏马就是掩饰。就当文豪流了,怎么滴吧!!! PS4:画蛇添足一下,就当世界没有这些大佬好了Y(^o^)Y ············ 如果上述手段都失败,或者说一段时间内效果不是很好,那么还有第三个。 广告! 在他心目中,这是公司的一个核心业务。 抢雅虎未来的的道路。 雅虎是全球第一个卖广告的互联网公司,很快杰瑞和费罗就要这般做了。 宛如坐上三极火箭,雅虎要起飞了,未来那个千亿巨头的身影已经隐隐可现了。 “对用户开放且免费”、“广告作为流量的变现渠道”,这就是雅虎的两大法宝利器。 可以这么说,雅虎对互联网的意义及影响是十分巨大且深远的。 流量通过广告进行变现,不得不说真的是一个天才级别的想法。 当下唯一且有复制意义的就是线上广告了。 最起码让人对互联网的前景不那么质疑。 炒概念,炒概念,一家企业,总得“看”到盈利的点啊,不能太拉了。 不然就算你吹到天上,韭菜们也无动于衷啊!
这是三个并行的计划。 不冲突,同时进行。 另外,罗恩还有域名计划,只是这属于后手中的后手,对他来讲,这个来钱...... 还是不要讲了。 ······ 仔细想了想,游戏的难点还是在于运营与推广。 即便做出来,能否受欢迎这一点,罗恩也是不太“自信”。 暂定游戏项目有很多。 《我的世界》、《愤怒的小鸟》、《植物大战僵尸》、《黄金矿工》、《玩具塔防》、《开心农场》、《模拟人生》...... 当然,这里都要简化简化再简化。 除了大致玩法,很多都是要魔改滴。 当今的电脑配置是个问题。 额,这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做到当前电脑能接受的程度就好。 作为一个独立游戏开发者,以一种怎样的姿态进入大众的视野,这一点在罗恩看来尤为重要。 在编写小罗成功后,他......也做不到将《魔兽争霸》、《红色警戒》、《反恐精英》等大作一条龙式开发的程度。 角色扮演、动作、冒险、策略、战略、棋牌、格斗、射击、体育...... 任何一个种类都有大作级别的游戏,但一个人开发的话,真当他时间不宝贵嘛。 大作不考虑,他不能当变态。 而在框架、函数库、算法等条件已经满足的情况下,罗恩一周之内绝对能开发出来有创意的小游戏,这还不耽误他其余活动。 “小说可以当以前写过,只是当下发表,就当初中的时候就有灵感了。” “广告业务这块,我只需要开发出来一个小程序,跑业务的话,暂且搁置,容后再议......” 他对游戏充满“偏爱”。 社交与游戏是“不可分割”的,未来企鹅可是给出了标准答案。 仅有社交,大; 仅有游戏,高; 可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全都要啊! 又大又硬不好吗? 双者合璧可是会解锁新词条滴。 社交 游戏,又高又大又硬呢! 只是游戏方面要选择哪个进行开发呢? 哪个能挣到钱? 都能啊! 那就换个问题,这个年代的人更接受哪种游戏类别呢? 人们对哪种游戏付费意愿更高呢? 最快收到钱的游戏又是哪种呢?...... 桌面上的咖啡散发着香气,罗恩端起来喝了一口,不管了,先搞出来一个再说。 最简单的就是《我的世界》了,不太需要美工,纯粹的像素游戏,2D版本,黑白不要彩色...... 高情商的说法:为以后的更新升级留下余地,该游戏还有极大的潜能。 是啊,一个个方块组成的世界,有点像是乐高玩具,可以随心所欲的自由搭配,这就是我的世界啊! 我的世界,才不是游戏,不,不仅仅是游戏,更多的------ 是野心,是愿景,是理念啊! 开山之作是我的世界,而由这个主题可以延伸出来农场、渔场、人生等,游戏之祖不外如是。 往后开发出其它游戏来不水到渠成吗? 而这也象征着罗恩的现实道路。 手握乾坤,横推日月。 掌心三处便是我的世界! 正好,一个大IP生成。 几百亿叨乐?不不不,不几千亿那真的对不起罗恩的肝! ······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发展着。 一边上学,一边去图书馆汲取营养; 一边锻炼,一边在车库激情创业; 一边打字,一边码代码且更新小罗; 一边社交,一边让老舅帮忙申请各种专利······ 罗恩化身章鱼保罗,似有N只手,N个大脑。 这种日子,实在是太充实了。 连格鲁都被罗恩的表现惊着了。 虽然他只看到了罗恩的几个方面,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就该怀疑世界真实性了。 “这莫非就是天才的世界?” “搞不懂搞不懂!” “果然非同寻常,这精力......” “对了,我是不是在帮罗恩白打工呢......” 格鲁咧嘴笑了笑,被白嫖他也愿意啊。 这么燃的事情,都感觉年轻了一两岁呢。 别看公司创立,但他这个创始人实际上不搞正事。 公司业务其实只有孕育中的ICQ以及罗恩设想的广告业务。 甚至可能ICQ都要被砍掉。 见鬼的游戏和小说,毫无疑问,一切都归属于他个人! 生意就是生意。 个人与公司一定是要分割开来滴。 毕竟在未来,公司一定是要引入各种资本的,尽早切割,省的扯皮。 罗恩从不小觑资本,华尔街那帮子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他要保证自己的权益,另外,他始终要保留随时走出去单干的权利。 就算哪天他被扫地出门,爷们出去再开个公司。 即便未来他的权威无上,在公司说一不二,可公司一旦大了,大公司病就不可避免。 到那时,爷们照样出去二次创业。 牛逼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开挂的男人只需要惊叹! 再说了,没有竞争的压力就没有创新的动力。 一家独大不是美,百花齐放才是春! 他可是要追求长生的男人,时间对他来说最重要了。 互联网虽是他的基本盘,可他是要介入制造业、通信、金融、能源、航天、矿业、农业等行业的超级大佬呀! 他不怎么打算在计算机信息这块“浪费”太多的灵感值,别人能做到的事情就让别人做好了。 该抠的地方一定要抠! 让全世界的人都为老子的梦想买单! 文雅点: 让全世界的人民都享受到科技的福报! 让全世界的人民都着眼未来走向星辰大海! 这是他一定要做的、也必将做到的。 走三马、老乔、老贝的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越大佬,成为最靓的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