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巅峰对决!
拉尔斯一脸不爽地向前一步。 活动着自己的脖子和手掌,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骨头声音。 一脸狞笑,拽地要死。 林枫也在拉尔斯身后浅笑。 拉尔斯之强,强于“上青天”。 别说林枫、艾吉奥,就是两人联手,就是加上迪路兽,三“人”联手,都不够拉尔斯一只手打的。 贵,当然有贵的好处。 交易权能童叟无疑,不会在很贵的情况下,又“卖”给林枫什么残次品。 林枫一点都怀疑,拉尔斯可以把眼前这个不正常的非著名神经病拿下。 然后两人就可以愉快地进行交易了。 不管这个疯子有什么好处,通通掏出来,林枫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林枫忍不住仰头大笑起来。 “轰!” 一声巨响,打断了林枫的美好幻想。 回过神,发现刚才还在的疯子,已经不见了。 “人呢?”林枫问道。 拉尔斯指了指地下室通往第一层的楼梯,顶端锁死的铁门已经被人撞开了。 “……追啊!”林枫咆哮道。 拉尔斯点点头,一个踏步,蹿了出去。 艾吉奥也跟着冲了过去。 约莫十分钟后,艾吉奥回到房子里面,对着林枫摇摇头说道:“跟丢了。” “跟丢了?” 林枫很惊讶。 艾吉奥·托雷,职业花花公子,绰号老色鬼。 兼职刺客,擅长刺杀、追踪,还有泡妞。 有着一些特殊的能力,可以于万人之中准确地发现自己的目标——无论是刺杀目标还是泡妞目标。 “他们速度很快,我跟不上,而且,连踪迹都消失了。” 艾吉奥说道。 能够在这样首屈一指的刺客眼中消失,连踪迹都没有留下。 让林枫更加确定了那个被召唤出来的神经病的不凡。 内心无比期待。 另一边,白夜和拉尔斯就在林枫住所,这带着小院落,二层小楼的阳台上。 白夜鸠占鹊巢,躺在躺椅上。 旁边是站着的拉尔斯。 “老板,怎么样,他也是权财之杖的拥有者?”拉尔斯问道。 “嗯,是的。”白夜点点头,“我可以感觉到他体内潜藏着的权财之杖。”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手?”拉尔斯兴致勃勃。 “别着急,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白夜说道,“这个人,是主角。” “哈?”拉尔斯不解。 “就是那种跳崖遇秘籍,不死有奇遇的主角,命运之子,天道宠儿,世界意志的亲儿子。”白夜说道,“我可以感觉到笼罩在他身上那股力量。” “就跟布鲁斯一样?”拉尔斯说道。 “不,布鲁斯那是亲爹。”白夜说道,“这位林枫,身上笼罩着气运。是被选中的人,简单来说,他有后台。” “这样就麻烦了。”拉尔斯若有所思。 白夜说道:“所以,我们要先把他的后台给搞定了,到时候就可以拿走最后的权杖了。” 简单粗暴,直指本源。 “……也对。”拉尔斯点点头。 敌人有后台怎么办?要怎么对付? 先把后台处理了,那不就没有后台了。 非常朴素的道理,让人无法反驳。 “让我先看看,他的后台到底是谁吧。”白夜的双眼中,迸发出刺眼无比的光芒。 这个世界的,世界意志,会是什么样的形式? 到时候,又要如何对付呢? 拉尔斯抬起手,遮挡了一下。 避免被闪亮的钛合金之眼给灼瞎。 片刻之后,白夜眼中的光芒收敛起来,眉头却皱得很深,很深。 仿若遇到了世界性的难题。 “怎么了,老板?” 看到白夜严肃的神色,拉尔斯忍不住问道。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说不定是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世界。”白夜说道。 “啊?” 拉尔斯的确不太相信,明明主角是林枫啊,怎么就成为了霸道总裁爱上他? “是个女总裁?”拉尔斯想到一个可能性。 兵王和女总裁的套路,他也是知道的。 “不一定。”白夜说道,“说起来很复杂,我来给你梳理一下,首先,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他抬手,手中幻化出一个女人的形象。 模样清秀,小家碧玉。 “林枫的女朋友。”拉尔斯点点头。 他见过这个人,林枫的青梅竹马外加女朋友。 两人见过一面,当然,是单方面见过。 拉尔斯见过她,她没有见过拉尔斯。 林枫金手指的秘密,并没有其他人知晓,包括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 “她是世界意志的化身。”白夜说道。 “什么?”拉尔斯化作震惊路人,负责表示震惊。 “是的,不过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白夜说道。 存在懵懂,仅有一点本能的世界意志。 自然也存在着看似成熟,却完全不知晓“自身真实身份”的世界意志。 当然,也有那种拥有独立意识、智慧,完全知晓一切的世界意志。 “没错,这原本就应该是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没想到,被权财之杖乱入了。” 白夜拍了拍手,肯定道,“作为外来之物,权财之杖可不受本世界世界意志的影响。” “可是,她并不知晓自身的存在,为什么这个世界还会被封闭起来?”拉尔斯问道。 “你就当做九天玄女落凡尘这种操作,失忆型的那种,是不是就明白了。”白夜给了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 拉尔斯恍然,原来如此。 失去了往昔力量和记忆的大能转世。 这就很好懂。 封闭什么的,都可以是以前的操作。 “是不是让你在BOSS队呆太久了?”白夜有些忧心。 BOSS队的风格是能动手,就不动脑子。 动的也是战斗脑。 智慧全点到战斗方面去了。 老奸巨猾的拉尔斯,似乎也有点往那个方向发展了。 “没事,没事。”拉尔斯摆摆手。 世界意志什么的,的确有些玄乎,白夜也没有系统跟大家解释过。 乍听,难免会觉得云里雾里。 “大能转世”什么的,就很好懂。 “你看,她作为世界意识,又是林枫的女朋友,现在还爱着他。林枫能不成为命运之子,天道宠儿吗?” 白夜说道,“不对,是命运的男朋友。” “所以,当这个女人不再爱林枫,甚至讨厌林枫的时候,林枫就会倒霉。”为了证明自己高出BOSS队基准线,拉尔斯举一反三分析道,“就是那种渣男前男友,各种倒霉惨烈。” “是。” 白夜点点头,“当然,也有可能是爱恨纠葛,虐来虐去,最后又回到男友身边。剧情也不一定是霸道总裁爱上我,虐恋、甜宠也是有市场的。”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林枫有着权财之杖(部分)这个金手指。” “不管有没有‘命运女神’的垂青和厌恶,他都会走上非同寻常的道路。” “这是终点男和晋河女的博弈,巅峰对决!” 拉尔斯想了想说道:“那我们呢,我们算什么?” “我们?” 白夜冷冷一笑,反派气息浓烈,“我们要亲自下场,推波助澜。” “记住,我们,是来‘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