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寺中秘洞
刘裕景和阿彪走的很快,没有理会头顶上绚丽的画面。 整个屋顶都画上了彩绘,虽然已有不少脱落失色,还有一些随着屋顶的坍塌也不见踪影,但是仍旧保留下大部分壁画。 壁画上面应该画了一个佛教故事,可我没时间细看。他们没有看墙上的壁画,我们也无法多做停留。 我对藏传佛教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所以了解并不多。知道它又叫喇嘛教,与汉传佛教,南传佛教并称为三大体系。藏传佛教以大乘教为主,其下又可分为密教与显教。教派分为五大流派: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其中还夹杂了本教。一时之间我也看不出这间寺庙属于哪种派系。 经堂过后便是佛殿,殿前有佛橱,上面放着释迦摩尼十一尊小像。里面还有大量的其他佛像摆于此。如今都是东倒西歪,残破不全。到处都是灰尘,他们在前面走出了一连串带着尘土的脚印。 我们一行人跟着他们摸进了大殿,这两个家伙已经被我们跟踪这么长时间居然都没有发现。 大殿里异常安静,我总觉得静得有些蹊跷。明亮如雪的月光从大殿损毁的屋顶上投射下来,屋顶几个大窟窿的下面投射出来的满眼都是亮堂堂的月光。这些光亮和着手电光,把大殿的佛像照得光怪陆离,半明半暗中的佛像愈发狰狞可怕。 他们没有上二层。照此格局来看,二层是法王殿。两人正在殿中打量,商议偷带哪个回去。这时,“皮夹克”突然一身呼喝,饶是和他一起来的我也被他吓了一跳。他叫道:“好啊,你们想独吞!” 刘裕景被他吓得双膝跪地,阿彪也吓得不轻。 不过,阿彪看到是我们以后马上换了一副笑脸,道:“程哥,你怎么来了,原本我还打算寻了宝贝拿来孝敬您呢?是吧?”他斜眼望着仍旧跪在地上的刘裕景。 刘裕景本来就累极了,一直在呼呼喘气,此刻更是胸口剧烈地起伏,我看他的样子像是随时都能昏厥过去。 被“皮夹克”抓了现行,阿彪脸上的笑容非常僵硬。他本来用眼神示意刘裕景接他的话,可刘裕景实在吓得不轻,半晌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我都替他丢人,就这老鼠胆子还要下斗去盗墓。 我伸手拉起地上的刘裕景,却闻到一股尿臊味。原来刘裕景居然尿了裤子,真的是被吓尿了。 众人见他这样,忍不住哈哈大笑,除了我和哑巴,他们各个都是一副快笑痛肚肠的模样。 被别人一阵嘲笑过后,刘裕景从讥讽里面恢复了一点元气。他和阿彪一起搬动无用的废石,看底下压着值钱的东西没有。 两个人干活的时候都是轻手轻脚的,也难怪,周遭都是安静异常,在寂静的氛围里说话都会不自觉的小声。 这些佛像都是铜制成外覆镀金,体积庞大。我数了一下大约了八尊还放在佛龛上,其余的七歪八倒的摔在地上。“皮夹克”扶正了其中一具佛像,说:“品相倒是不错,可惜就是太大了,没法带出去。” 阿彪说:“再仔细找找有没有小一点的,好带一尊出去。” 进来的时候我看见有不少释迦牟尼佛的小像在比较隐蔽的地方,但我没吭气,横竖都不是我要盗的。 他们七手八脚的清理起了碎石,想从下面找找有没有更小、更精致的。可是这些佛像都如真人般大小,实心铜异常沉重,两个人抬才能勉强抬起来,不可能背着出去。 “皮夹克”看了一眼周围,说:“若是实在找不到小的,那就直接敲一个头带走。” 我以前也听说过不少出土的佛像没有头,是因为盗墓贼带不走巨大沉重的整个佛像,所以不得不敲头带走。 动手简单清理了一下以后,我们数了一下,一共有十二尊还完好。“皮夹克”在拿主意,到底带哪一个价值更高。 突然,阿彪在一个佛龛下面发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我们拿狼眼一照,洞子下面似乎有一个很大的空间。
阿彪拿手里的铲子往下砸了砸,又露出来一个颇大的洞口。洞口的封土一塌陷,里面冲出来一股**的气息。 这些洞口看样子应该是人工开凿的。这地下的洞窟功能各异,可能是藏宝物的,也可能是存放武器。 这佛龛底下的秘洞,到底用来干嘛用的? “皮夹克”用手电筒往里面照了照,似乎有金子在里面闪闪发光。 藏地的文化和我们中原的文化大不相同,我们这里的人很少会在活人待的地下面挖洞窟。可是这里古代属于番地,建筑文化大不相同,也许下面有个藏经洞,或者有一个满是壁画的佛窟也说不定。 “皮夹克”问柳昭:“要不要下去看看?” 而柳昭居然一脸不置可否的模样,倒真是稀奇了,他素来都是目标明确,说一不二,这回居然拿不了主意。 不过我发现并不是他拿不了主意,而是他对于自己决定不了或者下了决定没有作用的事情都这幅态度。 秦子涵的人是不会听他的话,而“皮夹克”的询问也只是处于对同行人的礼貌。他们早就决定要下去了,否则刚才就不会颇费手脚的上山来了。 果然,“皮夹克”一挥手,阿彪就做好了准备。 我看见柳昭的眼神寒气森森,又想起他之前对我说过的,他在傍晚的时候听到山上有某种声音。 我立马阻止他们,说:“还是别下去了,下面黑咕隆咚的,而且我们出来已经很久了,还是见好就收。” 但是我说的话毫无效力,完全就是白说。阿彪一把推开我,说:“小妞让开。”他很不友好的表情冲我一挑眉毛。 柳昭扶住了我,冷冷看着他们。 月光正明,大家又带着手电,照明是不成问题。阿彪已经在腰间套上了安全绳,绳子的另一头牢牢地抓在“皮夹克”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