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黎想的身世
林月梅正暗自盘算时,金杨进来了。 她是见金珠上楼了,这林月梅还坐在屋子里不出来,便进来看看。 “二婶,你在这想什么呢?” “没什么,你大姐呢?” “在楼上做衣服呢。” “金杨,来,跟二婶说说,你们真的没去看过你mama?”林月梅以为金杨话些,故而拉着她问了起来。 “没去,大姐说了,mama好容易才过上几天轻快的日子,让我们别去打扰她。” 这个问题金珠已经教过他们怎么回答了,所以金杨的话跟金珠几乎一模一样。 “可是你爸现在有了后妈,肯定不会管你们的,你妈现在过上了好日子,将来你们几个念不起书兴许她还能帮帮你们,要不然,你们几个以后怎么办呢?还有,不说别的,就那个漏雨的屋顶,我看到现在也没补上。”林月梅一边说一边观察着金杨。 “那个啊,那个跟大壮叔叔说好了,他说等天晴了就来帮我们弄,花不了多少钱。” 林月梅从金杨嘴里也得知金珠并没有向李小莲靠拢的意思,心下一松,便去厨房做饭了。 饭后,李小莲跟着金珠上了楼,这次她坐在了金珠姐妹三个的床上,看着逼仄的房间里摆了一张床和一辆缝纫机后,连个书桌也没有,她不禁好奇这姐弟几个平时是怎么学习的,据说这四个学习成绩都不错。 “金珠啊,二婶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林月梅一边翻着金珠扔在床上的半件衣服身子一边说。 这件衣服虽然没有完工,但是能看出来大致模样,样式的确比一般乡下卖的要好看些,难得的是做工也不错,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虚线头。 “二婶有事就说吧。”金珠见她拎着菜来的,早就猜到她有事相求。 “是这样的,这不眼看着梅雨季节一过,天气就该热了吗?我听说你去年夏天的裙子卖得不错。所以我想跟你合伙,我来买布我来做,你只需负责剪裁,一条裙子我给你十块钱。别的你就不用管了,怎么样?” “什么?你要跟我合伙做裙子去卖?” 搞了半天,林月梅的目标是她,亏她还一直以为林月梅想算计的是李小莲呢。 难怪她一直问金珠去不去找李小莲,原来她是担心金珠跟李小莲合作。 可问题是。金珠就算不跟李小莲合作,她也不会去跟林月梅合作啊。 曾经王碧霞也问过金珠对服装设计有没有兴趣,被金珠否决了,王碧霞后面的话便没有提。王碧霞帮了金珠那么多都没敢提什么过分的要求,金珠倒是不明白林月梅凭什么就敢张口? 她哪里知道,原本林月梅只是有一个模糊的想法,促使她下决心开口的正是王碧霞。她从王碧霞那听说金珠做的裙子有不少是放在王碧霞处寄卖出去的,样子简单好看,卖价也便宜,甚至有不少慕名前来要货的。 林月梅听了之后这才拿定了主意。她正好有一个亲meimei在县城开了一家女装店,她可以把衣服寄放到她meimei的店里去卖。 这是林月梅暂时的打算,她想先试试水,如果真的有市场,或许她会等生完孩子跟她meimei合伙开一家小服装厂也不一定,也或许她会考虑去县城开一家专卖女性衣服的铺子也未必。 “二婶,我哪里懂这些?我就是自己瞎做的,夏天卖的裙子也是小孩子的,也没有什么技巧,再说我现在也没有时间弄这个。功课越来越紧了,我都快跟不上了。”金珠直接拒绝了。 先不说她有空没有空,首先林月梅的话就没有一点诚意,把她当小孩子哄了。 来到这个时空一年多了。她早就不是以前那个不问柴米油盐的大家小姐了,而是锱铢必较的杨金珠了。 裁一条裙子给十块钱,她裁好后,林月梅可以直接拿着去依葫芦画瓢,一个夏天,林月梅用不了金珠裁二十条裙子。她要了这二百块钱,她自己做的裙子怎么卖? “你是不是担心我会抢了你的生意?”林月梅这点眼力见还是有,一下看出了金珠脸上的不情愿,“你放心,我不在这里卖,我把这些裙子拿到县城去卖,而且我做的是十六七岁的大姑娘的裙子,跟你做的七八岁的小孩子裙子不一样。” 金珠听了这话倒是心里一动,因为林月梅的生意跟金珠不冲突,没有利害关系,如果有可能,她当然愿意多挣一份钱,可问题是,林月梅的出价太低了。 “二婶,一条裙子二百块钱。”金珠自己开了个价。 “二百块?你疯了?”林月梅当即撂了脸色。 “二婶,我也不傻,一条裙子样子出来了,你可以拿着去做十条二十条,我要二百块钱一点也不贵,而且,这只是今年的价,明年什么价单说。” “你,你,金珠,二百真的太贵了,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呢,你一下要这么多,还让我怎么挣钱?你是不知道,我要冒多大的风险跟你做这笔生意,一台好一点的衣服定型机就得上万块钱,一台国产的缝纫机也得两千块钱,你看,我是一个孕妇,这孩子生下来还不定得花多少钱呢。”林月梅说完故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二婶,你就别在我面前哭穷了,你看看我家有什么?” 林月梅见她说了半天金珠就是咬死不松口,便低头琢磨了一会,“你要的太贵了,我现在不好答复你,你得容我想想。” 金珠听了点点头,反正她不着急。 不过这会她倒是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她忘了给黎想打电话了。 现在打显然是来不及了,电话号码在杨琴家,她找杨琴问电话号码杨琴肯定得左问右问的,再说黎想接到电话今天也赶不回来了,金珠也就歇那念头,反而当成是天意如此。 谁知金珠刚送林月梅下楼时,黎想突然冒雨进门了。 原来黎想等了两天没等到金珠的电话,一开始确实有几分失落,原本不打算回家的。可一想下个月他就要去参加全市物理竞赛,也没空回家;还有一点,这个假期他拢共也没在家住两天,答应给金珠补习数学和物理也没兑现。 想到这些。黎想哪里还待得住? “阿想来了?”林月梅看到黎想倒是不觉得意外,她更感兴趣的是黎想的外套。 黎想今天穿了一件类似于猎装的湖蓝色外套,大翻领,中间有一道宽边的假腰带做装饰,上下各有两个口袋。林月梅之所以注意到这外套是因为她见过金牛身上穿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一件,所以她猜想黎想这件准是金珠做的。 还别说,黎想本就长得帅,很挑衣服,所以看起来一点也不土气,反而像是城里的小伙子,看来金珠还是有几分能耐的。 “她来做什么?”黎想在林月梅走后问道。 金珠把林月梅的来意说了。 “要说二百块钱一件确实不贵,你这是设计,可问题是,这乡下地方。衣服卖贵了没有人买。”黎想也不好说金珠究竟该要多少合适。 “先就这么要着吧,我想她应该会同意的。”金珠留心到了林月梅看着黎想身上的衣服眼睛一亮。 她卖了两个夏天的衣服,心里大致有个数,她才不相信林月梅会去花钱买什么上万块的定型机和几千块一台的缝纫机,她没有这些,一样做出了衣服,只是熨衣服的时候费点事罢了。 如果不是担心念高中的费用高,她真不想就这么跟林月梅合作,一点诚意也没有。 黎想见金珠拿定了主意,他也就不再多言。放下自己的东西,脱下身上的衣服,主动找工具要去清理楼下的鸭圈和鹅圈。 “算了,别做了。下雨天也不好清理的。”金珠拦住了他。 “没关系,下雨天更应该清理,要不然的话这些鸡鸭鹅容易生病,那就麻烦了。” “阿想哥,我大姐是心疼你这双拿画笔的手去拿了铲子,本应该是铲颜料的手却铲了鸡粪。”金杨在一旁捂着嘴偷笑。
黎想看了金珠的手一眼。笑着说:“这些活总得有人做,你大姐也是拿笔的手,她去铲鸡粪了不一样是可惜?” “好啊,那你们两个就一起去铲鸡粪吧,我和金柳来做饭。”金杨说完对金珠眨了眨眼。 “少废话,你跟着去吧,我带着金柳去做晚饭。”金珠得好好安排一下晚上吃什么。 她不知道黎想会回来,加上又是雨天,所以也没出去买菜,上午林月梅倒是带了点rou和鱼来,可那点东西根本剩不下什么。 “哦,对了,是得大姐去做饭,大姐可得做点好吃的,我阿想哥又瘦了。”金杨说完笑着推黎想出了门。 晚饭后,金杨带金柳和金牛去楼上写作业,金珠才有机会问黎想麻春生的事情。 “我听田方舟的意思,你舅舅是知道你的身世,所以才要替你找父亲,那你,会不会。。。” 后面的话金珠没有问出来,她想问黎想会不会又为了找父亲放弃自己的学业,可又怕交浅言深。 “不会。他找了那个男人这么多年都没找到,我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黎想根本不承认那是他父亲,见金珠睁大了眼睛,不待金珠发问,便把他知道的说了出来。 原来,当年麻春雨高考落榜之后便去了田丰顺家做事,那个时候田丰顺家不光有客栈,还有绣铺和医药铺子,根本忙不过来,不光麻春雨会去帮忙,麻春生放假了也会去帮忙。 麻春雨在田丰顺家一般是帮着打扫客栈,换洗床单被套等,说白了就是服务员,而麻春生则是去路口拉客。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网络订房这一说,田家寨旅游也是刚开发没两年,各项服务设施也不健全,村民揽客都是去路口。 有一天,麻春生拉来了一个满脸落魄背着画夹的二三十岁男子,男子说他姓黎,叫什么没说,当时正赶上下雨,麻春生本来是想回去的,见他一个人在雨中挨浇竟然不知避雨,不知怎么心生了同情,便把他带回了客栈。 这男子在客栈住了下来,令大家意外的是,他并不是一个穷人,从不拖欠房租,但是就有一个怪癖,他几乎从不下楼,每天不是在房间里躺着就是在美人靠上坐着,不是画画就是吹口琴,要不就是发呆,也不跟别人说话,就连一日三餐都是让人送上去。 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这人一点走的迹象也没有,就在大家都猜测他还要住多久时,他忽然走下了楼梯,向田丰顺借辆单车,说是要去周围的寨子里采风,同时还请麻春生做他的向导。 麻春生做了两天的向导便不干了,那会的他年少好动,跟这样一个能坐着几个话的人在一起,比杀了他还难受。 于是,向导的活便给了麻春雨,麻春雨那会刚十九岁,正是少女怀春的年龄,她早就注意到这个会画画会吹口琴的忧郁男子,长得比电影里的明星还好看,总之,麻春雨不知不觉沉沦了。 为了哄这男子开心,麻春雨带他转遍了周围十几个村落,彼时谁也没有多想,那个时候山里人的民风淳朴,热情好客,对城里人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敬畏。 而那个男的在住了一个月之后终于离开了,从那之后,麻春雨便有些茶饭不思,可谁也没往心里去,以为还是高考落榜的原因,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是八月底,各大学开学了。 又一个月之后,麻春雨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才吓到了一大干人等,尤其是麻婆,她是万万想不到,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送到jiejie家,竟然莫名其妙地怀了身孕!而且麻春雨死活不说孩子的父亲是谁! 是可忍孰不可忍,麻婆把账算到了田丰顺的头上,因为那个时候陈秀芝刚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而田丰顺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难保不会一时糊涂做错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