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文网 - 历史小说 - 乱清在线阅读 - 第八章 我轻敌了

第八章 我轻敌了

    在风帆战舰时代,中**队对付技术比自己更先进的西洋军舰,杀手锏是“火攻”:派出大量堆满易燃物的小船,靠近敌舰后点燃,船上的水手跳水,“火船”自行漂向敌舰。

    这一招很管用,郑芝龙和明朝水师都是靠了“火攻”,才逼退了荷兰人的进扰。

    但到了蒸汽战舰时代,还玩“火攻”,就是个笑话了。

    那么,高杉晋作能玩出什么花样呢

    再也没有人能想得到的:他要夜袭幕府海军泊地。

    这个时代的海战是没有夜战的——这是最基本的“规矩”,不过,对于高杉晋作来说,“规矩”就是个屁,当然,也有可能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规矩”。

    接到幕府海军大举出动的消息的时候,高杉晋作和“丙寅号”都在马关,他立刻带人上了“丙寅号”,下令生火起航。

    “丙寅号”到达上关港的时候,已经是周防大岛陷落的第二天早晨了,志得意满的幕府海军局,刚刚向大版和京都派出了报捷的使者。

    高杉晋作叫来长州藩驻上关港的守备队队长林半七,命令他将从周防大岛撤下来的藩兵集结起来,加上守备队的兵力,入夜后,从远崎下海,在大岛西岸的小松偷偷登陆,待海面上炮火四起,就向登陆后驻扎在安下庄的幕府陆军主力发动攻击。

    日暮时分,高杉晋作的“丙寅号”再次起航。

    到达周防大岛的时候,已是满天繁星了。

    很快,“丙寅号”上面的人,就发现了幕府的舰队——它们停泊在周防大岛北部的出岛的海湾内。

    一千二百吨的“富士山号”——这是幕府的旗舰,一千吨的“翔鹤号”,七百五十吨的“八云号”,六百多吨的“绘堂号”,四艘对于“丙寅号”来说就像小山一样的西式军舰。静静地停泊在港湾内。

    不远处,还有十余艘大小不一的日本船。

    洋流东向,这对于“丙寅号”非常有利,它可借助洋流。以最小的马力,悄悄接近幕府舰队,而不被发现。

    事实上,直到“丙寅号”钻进了幕府舰队船和船之间的缝隙内,舰队上下对此依然一无所知。“富士山号”、“翔鹤号”、“八云号”、“绘堂号”的甲板上,看不到一个人影,整支舰队都在呼呼大睡。

    高杉晋作大喝一声:“开炮!”

    两舷的大炮同时喷出火光和浓烟——两边都有目标,随着震耳欲聋的炮声,两百吨的“丙寅号”整条船都颤动起来。

    几乎不需要做任何瞄准,目标近在咫尺。距离之短,甚至到了“触手可及”的程度,“丙寅号”的炮击,真正叫百发百中,每一发炮弹。都落在幕府军舰的船侧板或者甲板上,火光四起,碎片纷飞。

    幕府的水兵呼喊着冲上甲板,“丙寅号”船上的步枪队,像打靶子一样,连连瞄准射击,幕府的水兵纷纷摔倒。更增混乱。

    “丙寅号”在四艘“巨舰”间不断穿梭,不断发炮。

    幕府的军舰开始生火,可是锅炉烧到能够运作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四艘军舰一时半会都动弹不得,只好继续充当“丙寅号”的靶子。

    舰上的炮手想要反击,可是“丙寅号”矮。幕府的军舰高,距离如此之近,“丙寅号”基本都处在幕府军舰的射击死角内,如果开炮,打中的。十有**是自己的友舰。

    事实正是如此,幕府军舰“互射”了几炮,就不敢再开炮了——都中了友舰的炮弹。

    巨响、浓烟、火光、叫骂,乱成一团。

    等到高杉晋作估摸幕府军舰的锅炉烧得差不多了,下令:“熄灯,撤!”

    “丙寅号”熄灭了舰内的灯火,迅速消失在茫茫的黑暗中。

    “丙寅号”的舰炮口径不大,炮击时间也不够长,并没给四艘幕府军舰造成致命的损害,但黑暗混乱之中,幕府舰队根本搞不清状况,以为长州舰队大举来袭,己方已经被包围了,于是锅炉烧热之后,海军局的头头们非常符合幕府风格地下令:撤!

    于是舰队起锚,一溜烟地逃回了严岛,完全不管已经登上周防大岛的陆军了。

    大岛上的陆军被海面上的炮火弄得心惊胆战,正在搞不清状况,林半七率领的长州藩军队发起了进攻。

    混战到天明,当幕府的陆军得知海军已经抛下了他们,自顾自逃命去了,军心大乱,迅速崩溃。岛上无处可逃,这支幕府花了大价钱打造的“新军”,全部做了长州人的俘虏,新式的武器装备也都落入了长州手中。

    听完徐四霖的汇报,关卓凡半响做声不得。

    我知道幕府是猪队友,可没想到猪到这种程度啊。

    同样是“新军”,这个幕府的“新军”,海军也好,陆军也好,还不如原时空清朝的北洋水师和淮军呢。

    应该说,差一大截。

    关卓凡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正在支持的这个日本政权,真正是烂到骨头里了。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站在历史的反方向上,感觉真是不大好。

    不过,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这个政权英明神武的话,中国怎么还插得进手嗯,那样感觉会更糟糕。

    食得咸鱼抵得渴。

    幸好,从一开始,关卓凡就没对幕府抱什么过高的期望,他的作战计划,从头至尾,都是以我为主。

    幕府对中**队的补给主要通过濑户内海,周防大岛战役的失败,濑户内海大部分的制海权落到了长州手里,则来自幕府的补给形同断绝。回过头看,我们得承认:关卓凡不怕麻烦,以更高的运输成本为代价,把主后勤基地放在上海,以及提前建立长崎中转基地和小仓城后勤基地——是多么英明的决策了。

    可以由中美联军夺取濑户内海的制海权吗

    不行。

    和美国人的协议,只包括维护上海至长崎、长崎至马关的海路安全,以及中**队登陆马关的时候,提供“炮火支援”。争夺濑户内海的制海权。不但超出了协议范围,也是更复杂、更危险的军事行动,美国不会愿意深陷日本的内战。

    而中**队并没有单独夺取濑户内海制海权的能力。“翁贝托国王号”和“杜里奥号”还在“实习期”,不宜涉险过深;更重要的是。她们本是大洋舰队决战的重器,并不适合在濑户内海这种水道狭窄、多岛屿、多暗礁的浅海域作战。

    关卓凡惊觉自己海军建设思路上的短板:一味追求“高大上”,轻视浅水及内河作战需求。中国海岸线漫长,近海防御是新生海军的首要任务,舰队建设必须高低搭调,长短配合,以满足各种海况的作战要求。

    还有,关卓凡承认:自己轻敌了。

    我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的对手,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政治和军事天才。

    原时空的日本。从一个地道农业社会,一跃而为近现代工业国家,时间之短,令人发指。仔细研究幕末明治史实,你会发现。日本人一路开着外挂,几乎一步弯路没走。关卓凡找不到恰当的字句,来描述这个情形——这么说吧,那帮主导这个进程的“志士”,好像都是穿越过来的。

    他们共同缔造了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奇迹之一,而高杉晋作,是他们中最出色的代表。

    怎么可以轻视这样一位对手

    去年长州“攘夷”。炮击马关海峡的外国船只。英、法、美、荷四国乃组成联合舰队,对马关进行报复性攻击。

    联军共出动军舰十七艘,联络船三艘,士兵五千余人,猛轰了三天,终于摧毁了全部炮台。

    双方议和。长州方面的代表就是高杉晋作。

    赔款行啊,不过我们的中央政府叫幕府,请找将军大人买单去。

    什么,你们要“租借”濑户内海的彦岛这样啊……

    高杉晋作拉长了声音,像唱歌一般说道:“日本国始于高天原。最初有了国之常立神,接着有了伊邪那歧、伊邪那美二神,二神立于天浮桥上,执天沼矛搅动大海,而矛尖垂落之滴露……”

    翻译和同行的长州人都瞪大了眼睛,对面的英、法、美、荷四国代表则一脸茫然。

    最后,联合舰队司令官库巴阴沉着脸,说道:“够了,高杉先生,去除租借地的条款,只要允许外国船只自由通行马关海峡就好了。”

    于是,这份《马关条约》,打了败仗的长州,不赔款、不割地,只是宣布放弃“攘夷”。

    较之原时空另外一份《马关条约》,真是天壤之别啊。

    这段史实提醒关卓凡:联合舰队方面,绝不是因为受不了高杉晋作“唐僧”,才放弃割地赔款的要求的,而是对深入长州内陆的战争没有足够把握,至少,没有把握产出会大过投入。

    事实上,联合舰队以二十艘舰船、五千兵力,全力以赴整整三天,长州才勉强屈服,这仗,打得并不轻松。

    强者才能识别出强者来。

    关卓凡发觉自己之前,满脑子想的是“碾压”,并没有真正认真地想过,长州到底会怎样打这场仗。他微微地一阵激灵:太一厢情愿了!

    徐四霖告退后,关卓凡闭上眼睛:如果我是高杉晋作,我会怎样打这场仗

    首先,我绝对不会拿“丙寅号”和“翁贝托国王号”正面对决,绝不会打真正意义上的海战——军舰对轰。

    “丙寅号”只会拿来袭扰中**队的补给线,或者寻找设防薄弱的部位,抽冷子狠狠咬上一口,然后掉头就跑。

    往哪里跑呢当然是濑户内海。

    中美联合舰队既不能深入濑户内海,就无法拥有完整的制海权。

    有英、法、美、荷四国联合舰队炮击马关的殷鉴,我明白:守住马关炮台,阻止中**队登陆是不现实的。同时,我也知道,中**队的战略目的,和英、法、美、荷不一样,登陆之后,必然要向内陆推进。

    那么,我到底该把有限的力量消耗在滩头阻击,还是把主战场设定在中美舰炮射程之外、可以充分利用地利的地方呢

    关卓凡在脑子里反复比较着各种方案。

    放弃滩头阻击似乎很难想象,在政治上也不好向藩内交代,但高杉晋作未必干不出来这种事。

    原时空,太平洋战争中的硫磺岛战役,日本人就是这么干的。日军原则上放弃了滩头防御,利用岛屿中部的有利地形和坚固工事,实施纵深防御,最大限度地给美军“制造了麻烦”。

    不过,长州藩毕竟不是高杉晋作一个人说了算,绝大多数人肯定觉得滩头阻击是理所当然之事。

    主动放弃阵地那不是当逃兵吗岂是武士所为

    (三千五百字大章奉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