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章 【山路遇险】四
眼见辰星越跑越欢实,以壮汉为首的一帮黑衣人不由急了,来时方天翼可是下了死命令,务必要将辰星的项上人头取下! 然而现在,别说是把辰星的项上人头斩下来了,就是连辰星一根毛都没捞到! 对此,可想而知壮汉心中的懊恼。如果不是因为今晚上出门匆忙,从而忘记了带枪,此时壮汉真想直接掏枪射死辰星算了。 “哎!对了,老子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心中刚一掠过这个念头,只见壮汉那双远比牛眼还大的眼睛不由一亮。 心想自己是没带枪,但并不代表自己手下也没带啊! 想罢,壮汉放缓了一下脚步,接着回头喊道:“你们有没有人带枪?带了的话,赶紧给老子扔过来。” “熊哥,我这里带了。”待他话音刚落,便有一名小弟回答道。 “赶紧....赶紧给老子扔过来。”耳畔响起这名小弟的话,壮汉当下一喜,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不知是激动的,还是怎么地! “哦,好。”小弟闻言,不敢怠慢,当下伸手入怀,摸出一把54手枪。 枪身呈现纯黑色,在银亮的月光下散发出微微寒光! 同一时间,这名小弟将手中的54手枪扔给身居最前方的壮汉,也就是他嘴中喊为熊哥的男人。 壮汉原名——张丰硕,绰号黑熊。因此,才得来熊哥这么个称呼。 道上人叫他黑熊,可真算是叫对了,此人天生神力不说,长得虎背熊腰,打老远看,真跟只黑熊没什么区别,如果在往他身上套上一件黑皮大衣的话,那么他则是一只活脱脱的黑熊。 与此同时,黑熊接过纯黑色的54手枪,然后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发现大小正好适合,握在手中挺稳妥。 手中握着54手枪,黑熊嘴角上滑过一抹冰冷的笑意。 别人只知道他黑熊格斗实力强悍,力气大到出奇,但却不知道他的枪法其实也跟格斗实力一样,同样出类拔萃,要不然,他也不可能跻身火炼帮的四大天王之一。 黑熊,正是火炼帮的四大天王之一。 但可惜的是,如今火炼帮内只剩下三大天王,那个莲花早已被辰星在西郊化工厂里干掉了,对于莲花的死,始终是方天翼心中的一块疤瘌! 在莲花死后,方天翼曾动用了不少人力去查这件事是谁干的? 但令他失望的是,那个杀死莲花的真凶像是人间蒸发一般,始终未能找到。 对此,方天翼心中是既无奈,又生气。 无奈自己废了那么大周折没查出凶手,生气莲花自作主张,完全不听从帮会命令,从而招来杀身之祸。 如果说,方天翼现在知道莲花就是让辰星干掉的,不知他会作何感想?是被现实活活气死?还是后悔招惹上辰星这尊煞神! 要知道,从一开始,辰星与方天翼之间可以说没有任何仇恨! 是叶志明。 是叶志明的出现将方天翼与辰星两个从未谋过面的人,硬生生变成如今这般不死不休的死敌! 然而。 也怪方天翼为了卖叶志明一个人情,如果不是他自己事先犯贱,听从叶志明的吩咐,想必也不会有现在这些事发生。 可以这样说,双方仇恨的来源,完全是拜叶志明所赐。 如果没有叶志明,辰星与方天翼之间根本不可能刀剑相向,甚至,二人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各过各的,井水不犯河水,一切相安无事。 只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已经发生的事情抹不掉,已经生出的仇恨忘不了,唯有一方倒下,另一方才会作罢! 辰星如此,方天翼亦是如此! 与此同时,黑熊握着54手枪,看也不看便朝黑夜的尽头一通扫射,他对自己的枪法有自信,虽然架势看起来像是随意的几枪,但却枪枪致命。 在一点,黑熊的视力很出色,虽然现在四周一片黑不隆冬,但他却能隐约看见辰星的身影。 同一时间,背着张悦的辰星猛地将眼睛一眯,变成了最危险的针锋状,由于对危险感应过于出色的缘故,在黑熊举起手枪间隙,辰星便察觉到了危险的降临。 虽然这种感觉很奇妙,但却真实存在,而预感的来源,是辰星在做警察期间培养出来的。 对于枪械,辰星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性,刚才,在黑熊举起的间隙,辰星便感觉到了身后仿佛有一条毒蛇盯着一般,令他浑身上下不自在。 出于这种不自在的感觉,辰星想都没想,直接弯身扑倒。 “嗖嗖嗖!!” 几乎同一时间,子弹飞过的声音在辰星以及张悦耳畔‘飕飕’响起。 一时间,张悦被吓得俏脸惨白,感受到子弹带着恐怖的温度从耳边擦过,张悦险些被吓尿! 虽然她没经历过这种场面,但她却清楚从耳边飞过去的那是什么东西。 不知过了多久...... 豆大的汗粒从张悦额头上滑落下来。显然,这一刻张悦的魂几乎都快吓掉了,三魂六魄,如今只剩下了一魂三魄! 能不害怕么! 要知道辰星的反应若在慢上一拍,那么她则可以直接去阎王殿那里报道了。 而辰星倒还好说,因为辰星是背着她的,那么子弹从后方射过来,对此,无一意外的就是她先被子弹击中! “你没事吧.....” 冰冷公路上,辰星不顾自己身上的疼痛,声音颤抖的问起张悦近况。 他此时唯一担心的就是害怕张悦没有回应,如果没有回应,那便代表着张悦中弹了! 很可能,已经一命呜呼! “我....我没事.....”张悦结结巴巴道。 显然,此时她还未从惊吓中镇静下来。 “呼!!” 耳畔响起张悦的答复,辰星深呼口气,刚才他真的怕张悦没有了回答,如果因为这事害的张悦丢掉性命的话,那么辰星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