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拒绝
每部电影上映后,都要征缴1%~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由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请注意,此费不是“拷贝费”。 为什么要收这笔钱?有两个原因。 一方面,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1990年代初,数字技术取代胶片时,全国绝大部分影院没有资金更换数字电影放映机,是“中影数字”出资完成了设备升级,它对国内电影数字化进程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时至今日,全国至少七成的影院仍在使用“中影数字”的数字放映机,因此,它要抽成。 另方面,截至到目前,全国至少一半的数字电影的发行方是“中影数字”,因为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京城影视后期制作分公司,即“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位于BJ市HR区杨宋镇,具有国内一流的技术与设备,可以制作DCP、秘钥和大批量复制数字拷贝。 而且,中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另一家国有独资子公司——中影数字院线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国有院线,影院数量最多。 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每部影片都要缴纳“中数代理费”。 随着电影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电影市场的放开,民营、民间资本越来越活跃,“旺达”、“华艺”、“光鲜”等民营电影公司经常不与“中影数字”合作,自己发行,这当然可以,是可行的。 不过,不管谁发行,发行方先要把影片做成母盘,即DCP;然后用母盘或DCP大批量复制出多个数字拷贝,同时制作出密钥;最后,邮寄或者快递给各院线,各院线再分发给各自下属的影院。 部分极具人气、产出票房最高的影院,可直接接收发行方邮寄拷贝,不必经由院线转发。各影院收到数字拷贝后,登陆“中影数字”的官网下载秘钥,影院放映机的服务器就可在特定档期内解密数字拷贝,实现播放。 为了打破“中影”的垄断,更进一步活跃电影发行市场,2003年8月8日,我国第二家拥有进口影片全国发行权的机构——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华影”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由国内具实力的19家国有电影单位参股投资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面向全国发行国产和进口影片。 如果某电影选择由“华影”发行,那么,DCP、秘钥和大批量数字拷贝就必须交给“华影”去制作,影院收到拷贝后要登录“华影”主办的华影聚合电影发行平台或国家新闻出版****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的电影数字证书管理及密钥服务平台下载秘钥,那当然与“中影数字”无关。 可别小看了这1%~3%的代理费,2005年电影的综合收入大概在16亿元左右,中影集团哪怕只收取1%的代理费,那么他们都能有一千六百万的净收入。 这简直就是躺着都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