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纨绔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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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该怎么办,鲁道夫没等来,戈登却先来了。【】【首发】 程千寻这下急得团团转,深吸了几口气,终于冷静了下来。现在不可能说戈登也是亲戚了,那么也只有去找雷格尔商量。 去雷格尔房间敲门,雷格尔开门后,程千寻轻声道:“进去再说。” 进了房间,她心中急得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看到戈登被抓进审讯室,确实让她脑子一片空白。 看到她扭捏的样子,雷格尔好似明白了什么,很认真地道:“程,你要明白,你是黄种人,哪怕斯内德少校和我们一样,但部队是不允许你和他有任何结果的。哪怕是找一个临时的,也会征用白种非犹太女人。” 程千寻张口结舌地看着雷格尔,等他语重心长地说完,才回过点神、结结巴巴道:“中校,你误会了,我不是对他有意思,是。。。”天啊,应该怎么说? 雷格尔瞪大了眼睛,失声道:“难道你对我有意思,程,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气得她简直要抓头发了,雷格尔最差劲的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谁叫他长得那么高大,不用他多动脑子,女人自然会被他足以去nba打前锋、至少六英尺四英寸以上的身高、以及不算差的脸、胸口厚厚肌rou、外加翘臀,弄得神魂颠倒。 “雷格尔!”虽然快要气疯了,但还是停顿了一下,要注意用词的,她毕竟是需要依附的,忍着气尽量耐心地道:“雷格尔中校,我知道我的身份,现在找你来的原因是,以前不是我说过象我们这样的人有四个吗?” 雷格尔记忆还是很好的,他点了点头:“你表哥不是还没找到?” “是的!”程千寻很是无奈地道:“但另一个出现了。” 一听到是刚才被抓进地下审讯室的美国记者,雷格尔皱眉了,手背在身后,在房间里来回的走。 她急着问:“中校,你到底是想办法把他救出来呀。” “不急,他一时还死不了。”雷格尔继续来回地走着,走了足足三分钟后终于停下,长长吐出一口气,转身对着她:“能不能不救?” “不行!”程千寻赶紧地编着理由:“我早就说过,需要四个人一起活过到明年,只要一过一月一日,我们的身体就能恢复正常。难道中校你不想试试,想一辈子这样过下去?” 她微带怯懦地轻声喃喃:“不用解手、不用刮胡子、没有孩子。。。” “行了!”雷格尔猛地闭上眼睛,举起了手,很是坚决的决定道:“救,把他救出来。” 说救容易,真去救又谈何容易。如果是俘虏的话,那归斯内德管,至少可以保住命。那可是党卫军瞄准了戈登,怎么才能让这两个皮笑rou不笑,口蜜腹剑的党卫军军官放人? 雷格尔走到门口,将门打开一点点,眼角顺着缝隙往外看看有无人,随后回头对她轻声嘱咐:“回你房间,我去找斯内德,明天我会去找你。” 她走到门口,心中忐忑不安地说了句:“你也小心。” 雷格尔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她象做贼一般的垫着脚尖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夜已深,任何动静都能听得到。过了会儿,就听到不远处斯内德房间敲门的声音。又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斯内德房间门打开了,走出来的是两个人的脚步声。 程千寻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斯内德应该是被雷格尔拖去救戈登了,因为斯内德至少也是党卫军,是那两个军官同一系统的,多少可以说得上话。但党卫军是六亲不认的,不要说同事、哪怕是亲戚、甚至是父子都能大义灭亲。就怕一感觉斯内德和雷格尔不对劲,他们救人不成,反而被怀疑了。 担忧在心中煎熬着,可又不敢跑下去看个究竟。墙面上的挂钟,指针到了十二点,终于有脚步声从楼下传来。 “没想到雷格尔中校的朋友是这样的。”是那个管审讯室的军官。 “笑吧笑吧,反正他闹笑话也不是一二次的事情了,以后少校你就明白了。”雷格尔打着哈哈。 随后相互互道晚安后,各自回房了。 听到这些,程千寻稍微松了口气,至少雷格尔和斯内德都回来了,只希望审讯室的军官没什么怀疑才好。 外面很安静,随后有人从房间出来去盥洗室,并传来流水声。一切好似都还正常!程千寻也累了,闭上眼睛很快地就睡着了。 睡得太晚了,直到有人敲门,都感觉象是在做梦。 门打开了,程千寻这才猛地惊醒,她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不好意思地道:“对不起,我起晚了。” 门口是雷格尔和斯内德,雷格尔替她解释:“大约是工作太投入了。” 斯内德看了看桌上放着的做了一半棉衣,双手背后走之前只说了一句:“快点,吃完早餐还有事。” 雷格尔并没有走,左右看了看后,一步跨了进来,关上门。程千寻顿时清醒并用期盼的目光看着他。 “昨晚我叫斯内德一起去审讯室。”雷格尔用尽量简单的话诉说着昨天的情况。 因为不知道对方情况,只知道可能叫戈登,雷格尔也只有过去后先问对方是不是叫这个名字。幸好对方还是叫这个名字,于是雷格尔就说戈登是他认识的一个朋友,还故意提示戈登,让他“记起来”。 其他人能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管它认识不认识,早就认了。没想到被反铐在靠背椅子上的戈登却瞪着眼睛,说认错人了吧,他是美国记者,从来不认识德**官。弄得雷格尔哭笑不得,只能继续“提醒”,好象他硬是要攀亲一样,终于让戈登稀里糊涂认了这个朋友。 雷格尔又气又好笑:“你爷爷怎么什么人都救?也好,党卫军也觉得那么傻的人应该不是间谍,甚至认为他被报社骗了,被差遣到这里来挨子弹。” 不会呀,戈登为人忠诚、善待兄弟,可没那么蠢呀。反正目地达到了,程千寻也只有胡乱辩解:“我爷爷救人也看外表的,看来他昏迷不醒躺在病床上的样子还是不错,谁知道是个绣花枕头,外面漂亮、里面一包草。” “不要是认错人了,但他也叫戈登。有机会我去看看他是不是也有刺青。”雷格尔往外走去:“快点起来下楼,早餐都快没了。” 程千寻走下了楼,顿时一愣,戈登正在楼下,叼着一根香烟坐在钢琴前,十指如飞地弹奏爵士乐。对着其他军官眉飞色舞、还自我陶醉的样子,很美国,但也很纨绔。 谁还会相信这样的就连早餐也找机会纵情享乐的轻浮大少,还是什么特工?显然党卫军也太小心了点。也不能怪他们,非常时期,谁的神经都不比平时紧张点? 戈登以华而不实的指法,结束了一曲,拿起了倒着伏特加的方酒杯高举着:“我爱德国,为伟大的第三帝国、为那些英气不凡的德**人们干杯。”随后一口饮尽。得来的当然不是军官们全体起立行礼喊口号,而是一致的浅笑。不用说,光看表情就知道“赫赫,美国人”。 程千寻都快认不出戈登来了,嘴巴微张地看着,还是雷格尔喊她的名字才回过神来。 “程,干什么呢。”雷格尔对着她招了招手。 程千寻赶紧地去拿早餐盘,拿着盘子刚转身,跟前就有一个高大的身影拦住了去路,是戈登,他嬉皮笑脸的样子,还真是不习惯。天界怎么把他设定成了这副模样? “哦,真稀罕,怎么会有一个黄种人?”他身上散发着浓重的烟味和酒气拦在了前面,身体微带摇晃地伸出了一只手,脸上挂满了笑容:“你好美女,我叫戈登,美国人,是个特派记者。” “认识你很高兴。”随口敷衍了一句,程千寻端着餐盘,想去雷格尔和斯内德那一桌,可戈登依旧拦在了前面。她无奈地问:“对不起,能让一让吗?” “哦?”戈登往后看了看,夸张地让开了道,还行了个请的手势。 程千寻刚坐下,还没怀着抱歉去解释她为什么那么迟下楼,戈登又阴魂不散地来了。 自己从旁边挪了张椅子,还往她的身边放,脸颊红红的脸凑的很近,满嘴的酒气,全是套近乎的话:“你是哪里人,我们是不是曾经见过面?一定,也许在香港、也许在东京、哦,一定在新加坡。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你是我见到过唯一一见倾心的女孩子。”说完还硬是拉起她的手,一副极有魅力的样子,眼睛盯着她,在她手背上硬是“啵”的一声行了个吻手礼。 程千寻硬是抽出了自己的手,苦笑着,慢慢地拿过餐巾,在下面偷偷抹去手背上的口水。而四周的军官都在笑,用看笑话的态度来看这场闹剧如何收场。 她看了眼斯内德,斯内德手扶在桌面上,以一种比较松散的姿势,嘴角挂着浅笑,不动声色地看着。 戈登还自我感觉极好的滔滔不绝着:“你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可都是德**官,他们不会娶一个有色人种的。我就不同了,虽然我的祖父是英国人、但祖母是德国人、父亲住在美国、母亲则是移民的意大利人,意大利可是德国的盟友了,我也算是四分之一的德国人,没有一点犹太血统,可家里应该并不反对我和一个东方美女交往。交个朋友怎么样,等战后,我可以带你回美国。”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