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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兄弟齐心保圣驾

    上回说到,孙翊提出要和曹昂结义,丁氏慨然应允,曹昂对于自己能有这么个义弟也是非常高兴的。

    曹昂赶忙道,“若是三郎不嫌愚兄呆板,愚兄愿与三郎结金兰之好。”

    孙翊拱手道,“小弟与兄长乃萍水相逢,但得兄长如此看重,心中感激不尽,故小弟倾心与世兄相交。若世兄同意,小弟这就喊伯言来此,我等三人再拜一次。”

    曹昂喜道,“若再得一俊才兄弟,乃吾之幸也。”连忙吩咐下人去二门处寻找陆逊一同来此。

    不久后,懵懵懂懂的陆逊被找了过来。听完孙翊说的事情原委,陆逊也兴奋的答应了。

    既然是在曹昂的地盘结义,自然要曹昂找地方。可曹昂并没有什么特别合适的地方,这时丁夫人笑道,“你们要结义,不如效仿那刘备三兄弟。他们是桃园结义,你们来个梅园结义如何?”

    曹昂一听,惊呼道,“还是母亲想的周到。如今正是青梅花开的时节,吾兄弟三人若梅园结义,亦可成为一段佳话。”

    孙翊听罢乐了,心想,“你老子曹cao和刘备有个青梅煮酒论英雄,现在你又弄个梅园三结义,这在以后历史上,那可真是可以大书特书一笔了。”

    不过,孙翊对这个提议很赞同,陆逊就更没得说了。既然三人都同意,那曹昂就赶紧吩咐人去准备香案、祭品。待得一切都妥当后,曹昂带着孙翊和陆逊去往自家梅园。丁夫人心中欢喜,也跟去观看。

    有了长辈在侧,三个人都多了郑重之色。

    只见三人焚香拜倒于香案前,誓言曰:“吾曹昂(陆逊)(孙翊)三人,今日结为异性兄弟。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民。福禄与共,生死相依。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礼毕,复拜曹昂为兄,陆逊次之,孙翊为弟。

    大家可能会问,为什么孙翊成了老小呢。前文说道,陆逊感孙翊断腿结义之举,自愿拜孙翊为兄。可这次因为是三个人一起结义,孙翊就非得让陆逊做老二,自己做老三。实际上,孙翊在二和三之间纠结了很久。因为这两个数,在后世都不算是什么好字。不过,孙翊也想的开,本来自己在孙家就是行三,在这里也是行三,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称呼上的错误了。

    又因为孙翊是有自家大哥的,所以他和陆逊都称曹昂为兄长,而孙翊叫陆逊已经习惯了,但是现在却要称呼陆逊为二兄。孙翊和陆逊对这个称呼都不满意,加上两人岁数只差一岁,陆逊就还让孙翊称呼自己伯言,而自己称呼孙翊为三郎。

    待得称呼的问题解决了,三人一同向丁氏跪拜。曹昂自然还是称母亲,而孙翊和陆逊则口称伯母。

    丁氏看着三个孩子,心里那个美啊,眼睛笑的都成了一条缝。虽然孙翊和陆逊都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称呼自己伯母,也占了母亲的意思。而且这三个孩子,个个都是长相英俊,又才华出众,让丁氏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怎么舒服。

    三人结拜后,丁氏就把自己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给曹昂的是一把短剑,丁氏正色道,“子修,此物乃你生母随身之物。当年你父亲举兵之时,并不知今后会怎样。故而将此短剑赠予你母亲,意思是自己兵败之日,不想她受辱。你生母一直视为心爱之物,随时带在身边。今天老身将此物还给你,是要你时常想念生母,不可忘却。”

    曹昂双手接过那把短剑,泪如雨下。轻轻拔剑出鞘,发现剑身上刻有两个金文,名曰“鱼肠”。

    丁氏让随人拿出一把长剑,交予陆逊道,“此剑名承影,乃春秋之时卫国孔周所藏。我夫君喜收藏名剑,偶然间得之,但却从未见其用过。传闻此剑乃君子之剑,非真君子不能用。否则只见其柄,不见其身。吾观伯言有君子之风,故而将此剑相赠。希望伯言能以君子之力,用此君子之剑。”

    陆逊听罢,双手高举,浑身颤抖不已,激动道,“伯母赠如此重礼,伯言感佩莫名。必谨遵伯母教诲,做一顶天立地之真君子。”

    丁氏笑着把承影剑交到了陆逊手中。

    孙翊此时的脑子开始糊涂了起来,这些剑的名字他都听过,知道那都是传说中的好东西,号为上古神兵。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丁氏这么郑重的模样,让孙翊心中也是非常的激动,若是自己也能弄一把同样的,此生无憾矣。

    这时丁氏走到了孙翊的面前,看着孙翊那充满渴望的眼神,丁氏莫名的笑了。她从侍从手中接过一把长剑,转而道,“此剑名湛卢!”然后没有多言就把剑交到了孙翊手中。

    孙翊在听到湛卢剑的名字时,心中一颤。他太了解湛卢剑了,以至于他都没想到湛卢剑还在世。

    湛卢宝剑乃铸剑大师欧冶子所铸,剑成之日欧冶子潸然泪下。因为他铸出了一把无坚不摧,但却没有丝毫杀气的剑。剑身通体黑色,让人感觉不到锋利。然而,君有道,剑在侧,国兴盛;君无道,剑飞弃,国破败。所谓仁者无敌,湛卢就是这样一把仁道之剑。

    孙翊心中揣摩,为何丁氏要把这象征帝王之道的宝剑赠予自己。难道曹cao在历史上另铸“青釭”“倚天”二剑,就是因为自己用不了这些上古神兵吗?

    孙翊三人接受了丁氏的赠礼,一起叩头谢之。

    丁氏也高兴的紧,命人就在梅园之中摆设酒菜,让兄弟三个单处,自己则回去了内宅。

    这哥仨现在可是兴奋的很,因为他们收到了自己都没想到的贵重礼物。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陆逊忽然道,“三郎。伯母赠我等如此贵重之礼,我们是不是也该回一份礼才对啊?”

    孙翊很自然地道,“当然。不过,你有钱吗?即便你有钱,又能拿出比这些更珍贵,或者相当的礼物吗?”

    “呃~~”陆逊被噎住了,他皱了皱眉,突然灵机一动道,“我是拿不出来,不过你能拿出来。”

    孙翊很奇怪的看着陆逊,道,“伯言兄,我能送什么礼物呢?”

    曹昂此时也是挪揄道,“对啊,二弟。三郎能送什么礼物呢?要快啊,我们就要出征了。”

    陆逊阴险的一笑道,“兄长啊,三郎送的你什么礼物,再送一份给伯母不就行了?”

    曹昂闻听一拍大腿,哈哈笑道,“是啊,是啊。母亲对于三郎的诗作大加赞赏,不如三郎就再来一首吧?”说罢,便吩咐人去取笔墨绢帛。

    孙翊的脸立刻晴转多云,郁闷的道,“我说二位兄长,不带这么欺负人的。你们以为写诗那么容易啊,说来就来?那得需要构思和情景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现在就做出来。”

    曹昂和陆逊异口同声的道,“我们相信你!”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孙翊那叫一个无奈啊,眉头都快凑到一起了。

    这时候,笔墨绢帛等物早已备好。曹昂和陆逊二人就这么怔怔的、安静的看着孙翊。

    孙翊想了半天,终于让他想起了一首七绝。他立刻挥毫疾书,运笔成风。

    旁边的曹昂和陆逊看着孙翊的表现也惊诧不已,都没有想到孙翊会这么快就作出来。

    只见那绢帛上写着,“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崤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孙翊巧妙的把李商隐的《无题》,用在了这里,把蓬山改为了崤山。

    曹昂细细的揣摩着诗中含义,忽然大喝道,“好诗!”

    陆逊对此道很陌生,便问道,“兄长,此诗好在哪里?”

    孙翊听罢很生气,黑着脸扭过头去。

    曹昂笑了笑道,“三郎的这首诗,把我们此时的意境都写出来了。第一句,说的是你们兄弟与家母相见不易;第二句则说明了家母对愚兄的教养之情;第三句,说出了家母此时的状态;第四句则是因为我们就要出征,所以寄托我们的思念之情。”顿了一下,曹昂又道,“三郎写的好,写的妙。真不愧是当世神童啊。”曹昂佩服的朝着孙翊拱手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