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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又见樱花

    迅速收拾好一切,然后我们便一起出了门。这么想来,从来了韩国之后,我就只买过一次衣服,然后那一次还因为救金恩胜,新买的衣服都被车子压废了,所以到头来我都还是穿着零子姐的衣服,除了内衣是我自己的。

    就天天运动服白衬衫,看惯了华衣美服的金恩胜,这个家伙居然还能看上我,也真是不容易,不过从他给我买的衣服来看,他还是喜欢我打扮的,希望我漂漂亮亮的,我之前没有意识到,现在他死了,我倒是想通了。

    大概是因为能够相处的时间太少了,所以分外用心吧。

    这么说来,我以后可以白天多睡睡觉,然后晚上才有精神化妆打扮,才能整夜的陪着他,不然每天只能有一两个小时的相处,真的太少了。

    “把每天,当成世界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脑海中响起一首歌,是在中国的ktv必点曲目《死了都要爱》,大家总是把目光集中在这首歌的高音,却没有发现声嘶力竭后面的情感。

    而我现在,真正的如歌词所说,才能够确确实实的知道那尖锐嗓音后的崩溃。

    死了都要爱,那么爱了之后呢?面对的是什么呢?

    在街上毫无目的的逛游着,我很来就不是很喜欢买衣服,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只觉得头晕眼花,更不知道什么样的衣服是适合自己的。

    这么说来,男生一般都不喜欢陪女生逛街的吧,曾经高中有个男生说,在女生眼里,商场是充斥着各种商品的好地方,而在他们眼里,就只有商店里的凳子格外瞩目。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不是正常的女生,因为从小,我去逛街,最先看到的,只有食物和凳子。

    真是麻烦郑世禹了,陪我这样不正差的女生逛街……

    “灿灿,我觉得那家店的风格挺适合你的,你可以去试试看。”我正盲目的四处张望,郑世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后手指向了不远处的一家店,我顺着看过去,首先留下的映像就是,有很多鲜艳的正红色。

    其实,我一直都不喜欢红色,因为很多的红色看着过于招摇,有的又显得很媚俗,似乎只有正红色,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是我能够接受的。

    很少有人可以穿红色很好看,零子姐是一个,叶寒jiejie是一个,但是她们并不是愿意自己选择正红色,而是因为她们只有穿上红色,才能让自己或者别人的血流在衣服上的时候不那么显眼。

    零子姐应该是不喜欢红色的吧,她留给我的衣服大多数都是素色的,寡淡到不能再朴素,若是喜欢,便不会选择和红色截然相反的色系。叶寒更是直接说过,她最讨厌红色。

    可就是这么y错阳差,她们穿上红色却是她们最美丽的时刻,不仅不会被红色盖掉锋芒,而是红色的浮夸张扬都被她们给衬得带上了冷艳死亡的美感。

    可金恩胜喜欢红色,他也喜欢我穿着那样的衣服。

    “好啊,我们进去逛逛吧,正好之前工作的酬劳也拿到了,可以任性地买买买了!”我冲着郑世禹一笑,然后拉着他走了进去。

    “你好,有什么想看的款式吗?”我刚进去,就有一个售货小姐迎了进来,可我却一眼看到了这家店里墙上的宣传画,那张图片上的人是金恩胜,他少见穿着红色的衣服,是圣诞服饰,咧开嘴笑着,那么温暖开心的样子。

    “这,他是什么时候做的这个广告啊?金恩胜他,是你们的品牌代言人吗?”我问她,目光没有办法从这张宣传画上离开。

    “金恩胜哥哥他已经代言了我们品牌一年了,这个是圣诞节我们出的圣诞专题的时候,他拍摄的广告,他是一个很称职的代言人,没想到出了那种事情。”

    我看着宣传上他的笑脸,戴着萌萌的圣诞帽子,真的好可爱,不然我买一套一样的烧给他好了,反正是秋装,这个季节穿起来也不会很奇怪。

    我笑着转头,看着那个售货小姐,“能不能把他穿的那身衣服,拿一套给我?就按他的尺码来就好啦。”

    这售货小姐的脸色突然就变了,从开始的毕恭毕敬变成了满身的怨气,“你,是金灿?”她说话的声音依然甜美,但是却徒增了一份冷漠和恨意,我一听就听出来了。

    “是啊,我是金灿,但是我不是杀了金恩胜的凶手,所以希望你不要再充满敌意得看着我。”我紧接着她的话,虽然我被粉丝打只是一个梦,但是这也是正常粉丝最正常的反应,她们是恨我的,至少说,把我当成一个可以怨恨的对象,是她们能够派遣内心愤恨忧伤最好的方式了。

    所以她们比我幸福,因为没有人可以让我转移愤恨。

    但是她们的仇恨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是那种可以成全别人然后牺牲自己的类型,或者说我以为我是,但是事实上,我只愿意为了我爱的人牺牲自己。

    准确的来说,这便还是为了自己快活。金恩胜的死让我明明白白的明白了这一点,因为这一场死亡,我的心硬了不少。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那么我现在可能已经被这个售货小姐的眼神千刀万剐了。

    “你把衣服拿过来就好了,还有和金恩胜这身男装对应的那一套女装,m码,麻烦你了。如果你有什么不恰当的举动,或者别的对顾客侮辱性的行为,我可以投诉你,让你在这里工作不下去。”郑世禹替我对这个导购员说,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却带着杀伤力。

    那个女生白了我一眼,便老老实实得去拿衣服了,没有人愿意和自己的前途过不去,就算金恩胜是她们的偶像,也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生活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虽然也有人为了那一丝花火而放弃一切,但是那样的傻子太少了。

    是啊,太少了,可为什么我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傻子,不光是我,零子姐也是,叶寒也是,我们为了不可能的可能而努力着,不计后果,倒也真的是傻得彻彻底底。

    “您的衣服。”她很快回来,手上多了好几件衣服,拿起来看着有点费劲。

    “谢谢你,女生的衣服给我吧,男生的那套,就直接帮我包起来,我要了。”她有点疑惑得看着郑世禹,似乎不懂为什么他不需要试衣服就买下了。

    当然不需要试,因为穿的人不是他,又有谁会相信我这是买了衣服给一个死人呢?

    郑世禹还是最适合白色或者蓝色或者温暖的黄色棕色什么的,干净舒服,虽然他也穿过红色的衣服,也很好看,但是我总觉得,红色对他来说,太过于聒噪了。

    “我经常在这家连锁店买的,所以尺码很确定了,你直接包起来就好了。”又是郑世禹替我解了围,他接过那导购员手上的女生那件递给了我。“试试吧!”

    我点头接了过来,走进了更衣室,然后换上衣服,出来看着全身镜。

    红色的长袖连衣裙上点缀着白色和黄色的雪花图案的挂饰,外面套着一件短的红色斗篷,最终央是一个深蓝色的蝴蝶结,看着倒是真的很有圣诞节的感觉,很有节日的气氛。

    圣诞节也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现在都3月初了,幸好这件衣服不算厚,这个季节还可以穿。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的唇色一直都很红,和这衣服搭配起来,倒也不觉得被压过去了,相比于平时的素色,穿着红色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或许金恩胜说得对,我真的是适合这个颜色的。

    我把换下来的外套递给导购员,“帮我把我的外套包起来吧,我就直接穿着新衣服就好了。”

    然后便是结账,一起走出了这家店。我本来是要自己提着袋子的,但是郑世禹执意接了过来,我也没有拒绝。

    “灿灿,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我之前发现的,那里很美,我想你会喜欢的。”他微笑着对我说。

    我点头,之后便是一路无言。

    走着走着,我看到了一处熟悉的红霞,那片红霞像是燃烧的流年。郑世禹打开门,走到了那片红霞深处向我招手,我却只是觉得害怕。

    这是那片樱花林,金恩胜死去的那片林子,上次我来的时候,樱花开得正盛,而现在,确是从树上不断的凋落,樱花花期短,这样就已经开始衰败了,所以这时候的景色自然是比上次来看的时候还要美丽。

    可是死亡的气息也更浓了。

    为什么他也会来这里?去哪里不好?为什么一定要是这里……

    我眼睛一眨不眨得盯着郑世禹,我害怕,我是真的害怕,害怕我要是再一个不留神,他也会像金恩胜一样死在我的面前。

    我快步向他走过去,想要尽快接触到他,然后把他带走,这样我才能安心。

    可是走着走着,忽然觉得我走不动了,力气像是被人抽了出去,从胸膛开始流失。

    我低头看着力量消失的位置,在那里,赫然是一只手,那只手穿过了我的胸膛,紧紧得抓住了我的心脏。